洋一從口袋中拿出一盒奶糖。

“這每顆奶糖中,藏有一顆鑽石。我把奶糖開了個洞,再將鑽石埋到裏麵,一共六顆。大概值5千萬日元嗬。”

“在機場海關沒被發現嗎?”

“怎麼能被發現呢,一看是糖,連檢查都不檢查。”

“可怎麼將鑽石取出來呢?”

“放到嘴裏,糖一化了鑽石不就出來了嗎,帶鑽石的糖可是甜著哩。”洋一得意洋洋。

久美子見此突然改變了注意。她在咖啡裏摻了毒將他毒死,然後挾鑽石逃走了。當然,沒留下任何證據。

洋一的屍體,翌日被發現。三天後,久美子也很快逮捕。

當時,她正在醫院。診斷後正在等結果時,急救車趕來,將她護送到某場所後,刑警說:

“你以毒殺小林洋一的嫌疑被逮捕了。”

“有什麼證據說我是凶手?芽”久美子問道。

“這個,就是證據”,刑警將她的病曆遞過去。

她一看病曆,吃驚得昏了過去。這是為什麼?

案件64意外的指紋

怪盜從陽台的窗戶潛進公寓的350室,盜走了梳妝台上的鑽石戒指。

經現場勘查,發現梳妝台上留有罪犯的指紋。從作案情況推斷,罪犯似乎就是住該公寓的人。所以提取了公寓所有人員的指紋,但卻沒有與罪犯指紋一致的人。

當時,一名刑警瞧一眼管理人的房子,無意中注意到了什麼。

“原來如此,罪犯找到了。隻有它的指紋忘記了。”

那麼,怪盜是什麼人呢?

案件6510分鍾移動方法

有一天,團偵探查出了女怪盜梅琦藏匿的住處,特別前往拜訪。

“上星期天,你到(高原的別墅去了對不對?有目擊者可以作證,你想要打馬虎眼狡辯的話,是過不了關的?”團偵探逼問。

梅琦說道:

“是啊?我是去了,在高原上的飯店住了三天。怎麼啦?”

“星期六晚上,B社長的別墅有蒙麵怪盜侵入,偷走了社長夫人的珠寶。那怪盜就是你吧?”團偵探緊追不舍。

“才不是呢?事件發生在幾點?”

梅琦不在乎地問道。

“那天晚上,B社長夫婦因為有事,連袂外出了。蒙麵怪盜侵入之後,偷取了珠寶。正待逃脫之時,卻被仆人碰個正著。於是,這蒙麵歹人用繩子將仆人綁住,關在地下室。根據仆人的證詞,那時候大概是八點半。”

團偵探還是咄咄逼人。

“那樣的話,我有不在場證明。那天晚上,我在高原飯店一樓大廳與人會麵。是K大學的一對教授夫婦。”梅琦從容說道。

“幾點到幾點?”

團偵探不鬆口。

“八點四十分到九點半左右。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問教授夫婦呀?”

梅琦隨機應答。

“犯人離開B社長的別墅時是八點半。用這十分鍾的時間,到達飯店也並不是絕對不可能呀!?”團偵探反擊。

“可不能這麼說唷?選從那棟別墅到飯店,有好長的一段路呢?選這麼遠的距離,走路的話,通常得花個三十分鍾吧?”

梅琦見招拆招。

“嘿?你很了解B社長的別墅嘛?”

團偵探又將了一軍。

“報上刊載了珠寶竊盜事件,我很有興趣,特別到那棟別墅看了一下。而且,事件發生當晚,別墅至飯店的道路發生土崩,無法通行。”

梅琦說道。

這件事,團偵探事先也調查確認過。

“但應該還有別條路能夠通行。比如穿越稻田或牧場也可以啊?”

“事件發生當天,一直下雨,稻田、牧場一片泥濘。男人也許還可以,像身為女性的我,怎麼可能走在那種泥濘路上呢?”

梅琦幽幽地說。

“即使如此,還是有其它方法能夠在十分鍾之內從別墅回到飯店吧?選據我所知。你不是很會騎馬嗎?”

“哦……”

“B社長對騎馬也很有興趣。別墅的庭院裏就有馬房和一匹馬。”

“那麼,你是說我偷走了那匹馬,騎著它,在十分鍾之內逃回飯店?”

梅琦諷刺地反問。

“仆人一小時後掙脫繩索,報警後檢查別墅四處,馬好像還在馬房內吧?”

“這麼說,馬沒被偷?”

“為了慎重起見,我還會到馬房檢查看看,也許能找出你逃走的技巧。反正你得有心理準備。還是把偷走的珠寶還回來吧?”

隻要偵探拆穿她的脫逃技巧,梅琦就無條件歸還珠寶。

各位讀者,她到底利用什麼方法,隻花十分鍾就從B社長別墅回到飯店?

另外,團偵探在馬房中發現了什麼,識破了梅琦逃逸的技巧?

案件66為什麼被毒蜂蟄死?

一個女人死於停在路旁的車中,車內有一隻大蜜蜂在嗡嗡地飛。

這是一隻身上帶著黃色的塞浦路斯蜜蜂。一定是毒蜂蟄住了額頭致死的。但是,無論怎麼毒的蜂,隻被一隻蟄了一下,人就會當即送命嗎?

實際上,這是巧妙利用蜜蜂的殺人伎倆。那麼,罪犯使用的是什麼手段呢?

案件67大蜘蛛網

一個夏日的白天,在一幢獨門獨院的別墅裏,一個單身生活的推理小說作家死在一樓的浴室裏。用短刀刺傷腹部、胸部多處,並被泡在浴盆裏而死的。

然而,作案現場卻在二樓的臥室。被害人遭到罪犯襲擊時,進行過激烈的抵抗。羽絨被子被撕破,白色的羽毛散亂整個房間,血跡也四處飛濺。可能是罪犯為了在作案時間上搞鬼,才把屍體拖到浴室,泡進熱水裏後才逃走的。驗屍的結果,推斷死亡時間為前一天下午三點至夜裏十點期間。所以離死亡時間有七個小時的誤差,就是因為屍體被泡在浴盆的熱水裏而不知水的溫度的緣故。

而到現場勘查的江戶警部發現了院子裏的樹枝上掛著大大的蜘蛛網,蜘蛛網上又掛著五、六片白羽毛。那顆大樹正好在殺人現場窗戶下麵。

“那些掛在蜘蛛網上的羽毛是怎麼回事?芽大概那是個大蜘蛛網吧……”

警部問鑒定人員。

“那是羽絨被子裏的羽毛。在二樓臥室遭到罪犯襲擊時,大概是被害人想從窗戶逃脫,打開窗戶的。因此,被撕破的被子裏的羽毛飛散出來,從窗戶飄到外麵掛到大蜘蛛網上。”

“發現屍體的時候,那窗子也開著的哪。”

“不,是關著的。可能是凶手逃走前關上的吧。”

“不錯。這樣就明確作案時間是昨天夜裏。這個季節,7點鍾左右日落,所以作案在7點以後。”

江戶警部果斷地斷定說。

那麼,理由何在?

案件68逃離危機

一天夜裏,女怪盜梅琦偷了一輛大卡車逃逸。這輛大卡車中滿是美術珍品。

然而,在跳脫途中,卡車被卡在等高線處動彈不得了。

卡車上的貨櫃箱隻要低個一·五公分,即可從橋下通過。但這個貨櫃箱是正方形,即使橫放,其高度也一樣。“此時也無法倒車逃逸……沒辦法,隻好棄車了?”

正當梅琦決定放棄時,突然心生一計。

數分鍾後,她駕駛卡車,平安通過等高線逃走。她到底使用了什麼方法?

案件69金塊在哪裏?

女怪盜梅琦計劃竊取金店地下金庫的一百公斤金塊,藏在轎車內,然後連車一起運往國外。

團偵探得知這個情報,立刻通知警方。

刑警隨即趕往海港,在梅琦的車上船前加以扣押。

“幹什麼嘛?選這部車裏又沒裝什麼?”

梅琦抗議。

但再怎麼搜,也沒發現任何金塊的蹤影;連輪胎和座椅全都卸下來仔細檢查,仍然一無所獲。刑警們非常沮喪。

“看吧?選連不確實的情報也能通知警方,害得各位白忙一場。哈哈哈……”

正當梅琦發出嘲笑聲時,團偵探趕來了。他看了車子一眼之後說道:

“你們在搜哪裏啊?芽黃金不正在你們眼前嗎?”

“沒有呀?選”

“我們已徹徹底底搜查過了。”

刑警們紛紛叫屈。

團偵探就告訴警方,黃金藏在何處。

“梅琦小姐?選真可憐,這些黃金全部沒收。我看你得受到懲罰了。不過,由於還不確定這些金是不是從金店偷出來的,所以還不能定你盜竊罪。”

“可惡?選隻差一步就成功了……”

梅琦很懊惱。

請問,女怪盜梅琦到底將一百公斤的金塊藏在車子的什麼地方?

案件70悲慘的高利貸主

被稱為“守財奴”的吝嗇的高利貸主,在某日夜被持槍歹徒槍殺,保險櫃中的巨款被洗劫一空。死者胸部挨了兩槍,但更殘忍的是,胃也被用刀紮得亂七八糟。碎屍,是仇殺或情殺常見的案件,但這種情況大都是發生毀容、或挖去陰部。

然而,此案的凶手為何隻割破了被害人的胃呢?芽刑警頗為不解。

如果是你,該如何解釋此案之謎呢?

案件71雪夜作證

冬季的一天夜裏9點多鍾,在3村發生了一起殺人案。

那天從早晨開始下雪,一直下到晚上8點,積雪有15公分厚。

經過一夜的搜查,結果找出了住在鄰村的一個男性嫌疑犯。當第二天早晨刑警問他昨天夜裏不在現場的證明時,那個男子作了如下回答:

“你瞧,我是一個人過日子,沒有誰能給我作證的。我昨晚一直在家,8點左右雪停了,我便燒了洗澡水,9點左右我正舒舒服服地泡在澡盆裏。我家是用木柴燒熱水的,非常舒服。”

可是,刑警連洗澡間也沒進,馬上識破了這個家夥的謊言。

那麼,你說為什麼?

案件72沙粒的證詞

衝繩縣有個離台灣很近,位於石垣島西南六公裏海麵上的竹富島。島上隻有一百二十多戶人家,被指定為西部國家公園,四周海景非常美麗。

在這個島南海岸的海灘上,星期六早上,露營中的攝影師被發現陳屍此處。死者好像是被鈍器般的物品敲中腦部,死於白沙濱。海灘上似有留下死者與犯人打鬥的痕跡。推定死亡時刻為前晚十點左右。

被害人為了拍攝珊瑚礁,三天前獨自前來此地露營。

被害人借來的遊艇不見了,但隔天在石垣島的海岸邊被發現。犯人好像乘此遊艇逃到石垣島。

搜查結果,涉嫌重大的疑犯浮出台麵。他就是住在繩本島那霸市的業餘攝影師金城幸二。從犯罪現場的帳篷上查出他的指紋。

於是,警方向他詢問不在場的證明。

“星期五晚上直到隔天,我都在那霸市。因為得了感冒,所以整天在家裏睡覺。

“上星期,他到衝繩島幺滿海岸露營時,我曾當他的助手。”

“你殺死被害人後,便搭乘遊艇逃回石垣島。因為石垣島有飛機場,你又搭乘飛機回到那霸市。如此一來,星期六你就有在那霸市的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