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53答案:
是鴿子運來的。
囚犯薩姆每天在鐵窗台上撒麵包渣兒。在監獄外,其妻放出信鴿,信鴿發現麵包渣兒,便向薩姆的牢房飛來。這樣反複進行幾次,等信鴿記住了單人牢房的位置後,其妻子在信鴿腿上綁上線鋸的銼刀,然後放掉信鴿。於是,囚犯薩姆便順利地搞到了銼刀。
鴿子可在監獄的高牆上自由飛進飛出,而監視牆上的看守是不會介意鴿子會傳遞線鋸的。
案件54答案:
B盆栽。
A的鬱金香含苞,B的鬱金香花瓣打開。梅琦看了,就知道B是假花。
為什麼?芽因為鬱金香在黑夜氣溫下降時,花瓣便會閉合,這稱為“睡眠運動”。由於光、溫度或是外界的刺激,花及葉便會開或閉。
但當鬱金香花開得太大,開始枯萎時,即使到了夜晚,花瓣也不會閉合。
案件55答案:
利用弓射。
隻要注意到凶器武術刀沒有護手,立刻就能解開謎題。
換言之,犯人以此武術刀當箭,從二十五公尺遠的距離,以強弓發射。當然,凶徒是隱藏在被害人沒注意到的地方射出此刀的。
案件56答案:
水麵上不會有身影。
私人偵探說:“刺客從背後過來時,他從水麵上看到了刺客的身影,這是在撒謊。”
池塘的水麵是水平的,在垂釣者的下麵。池畔邊的人能看到映在水麵上的隻能是自己前方的人。隻要不是用傾斜的鏡子,是映不出身後的人影的。
案件57答案:
王之渙聽到劉月娥說家裏有條黃狗,晚上又沒叫,從而斷定凶手必是她家熟人;聽了劉所說與凶手廝打的經過,進一步肯定凶手是個高個子,背上一定有抓痕。
案件58答案:
刑警看到鳥還在鳥籠子裏,便斷定為他殺。
如果是愛鳥協會會長,那麼在自殺之前應將小鳥放飛,給小鳥們自由。如果自殺後長時間不被發現,小鳥們因斷食斷水而死掉。愛鳥家對小鳥的愛要超出常人的一倍,而將小鳥關在籠子裏就自殺是不可想象的。
這個事件幸虧第二天有親戚來及時發現,小鳥才得救了。
案件59答案:
法布爾對派出所巡查作了如下說明。
“當采集昆蟲標本在森林裏穿行時,常常發現大樹底下有小鳥和老鼠的骨頭。抬頭一看,便會發現貓頭鷹在巢穴。貓頭鷹抓住小鳥或老鼠是整個吞食的。並且有將不消化的骨頭吐出來的習性。這就叫作壓擠團媒法。”
“壓擠團媒法……?”
“罪犯利用這一奇特的習性,在食餌肉中夾上三枚銀幣,喂食了貓頭鷹。貓頭鷹習慣夜間外出活動,夜裏吃餌,並且習慣於整吞。所以肉裏夾上銀幣也會整吞下去的。當第二天早晨吐出不消化的銀幣後,再藏起來。因此,在這一切完成之後,丁巴羅再去剖貓頭鷹時,銀幣當然無影無蹤了。這真是勝過動物學家的智能犯罪。”
案件60答案:
告密者是鳥籠子裏的鸚鵡。
被害人死前所以叫了幾遍凶手的名字,是為了讓在室內飼養的鸚鵡記住。所以,刑警在勘查現場時,鸚鵡反複叫著“凶手是田中”。
案件61答案:
毒是放在活兔肚子裏的。
阿托品這種毒素含在茄科植物中,罪犯用有毒植物的葉子和果實喂兔,草食動物和鳥類對有毒植物有一定的免疫功能。尤其兔子免疫性能更強。一隻兔子可以承受比人高出百倍的毒量。
將那隻活兔作為禮品,誰也不會懷疑那麼活蹦亂跳的免子體內竟有毒。
案件62答案:
M伯爵夫人趁停電之瞬間,迅速偷了珍珠項鏈纏到抱著的小長毛狗的身上放出室外。
因為狗毛很長,把項鏈纏在身上用毛蓋住是不易發現的。並且是白色的毛,更看不清白色的珍珠了。
女演員米賽爾雖然搜身檢查了三位女士,但其疏忽之處就在於沒去檢查長毛狗。
案件63答案:
染上了霍亂。
從東南亞回來的洋一,是霍亂的帶菌者,其屍體解剖結果,發現了霍亂菌。
正在這時,接到醫院報告發現有霍亂患者,刑警馬上乘救護車趕到醫院,逮捕久美子,將其隔離。
久美子是吃了盜竊洋一帶有鑽石的奶糖而染上霍亂的。
案件64答案:
猴子也有指紋。
怪盜就是管理人飼養的猴子。除了人之外,有指紋的動物,是猴子和袋熊。
案件65答案:
果真是乘馬逃逸。
梅琦從B社長的別墅偷了馬之後,快速馳乘至高原飯店,並且是抄稻田、牧場等小徑。到了飯店附近,她下了馬,獨自進入飯店大廳會見K大學的那對教授夫婦。這也正是梅琦特意製造的不在場證明。
馬被放走之後,穿越稻田、牧場,獨自回到別墅的馬房內。
團偵探注意到馬房的門從內推不開,但從外卻可以推得開,判斷是馬自己回到馬房,因此拆穿了梅琦逃逸的技巧。這種利用馬匹的技巧在羅伊·威勒的“屍體走路”中使用過。
案件66答案:
是利用了過敏性現象。
人體內有一種過敏的奇特現象。如果將某一種特定的動物分泌液注射給人,過後再有與此相同成份的物質進入體內,就會出現強烈的過敏,受刺激而死。
譬如,若注入鴨蛋的蛋清,起初不會發生任何事,但一星期後如果再注入相同的蛋清,就會當即死亡。
罪犯就是應用了這種過敏現象。該罪犯是個醫生,他謊稱和蜜蜂的毒素相同成份的毒是什麼預防藥而給被害人注射。數日後,再將一隻毒蜂偷偷的放入車中,被害人在被蟄後出現過敏現象致死。
案件67答案:
大蜘蛛有個習性,即前一天夜裏拉的網,第二天早晨太陽出來時再破壞掉。因此,被撕破的羽絨被子裏的羽毛飛掛在大蜘蛛網上的時間一定是傍晚以後發生的事。也就是說,作案時間在夜裏。
所以這個大蜘蛛網能保存到這個時間,因不能當食餌的羽毛掛在網上,這個大蜘蛛直到早晨幹脆放棄不管了。根據情況,未必每天都破掉夜裏的網。
借助大蜘蛛的這一稀有的習性而弄清作案時間的話題在日下圭介的短篇《早晨散去》中也出現過。
案件68答案:
答:減低車體的高度即可。
梅琦放掉一點輪胎的氣。
如此一來,隻要降低一·五公分,卡車就可平安無事地穿過橋下。
案件69答案:
車體本身就是黃金打造的。
由於上了塗料,所以,刑警們根本沒注意到車體本身就是黃金。
純金很軟,而且有黏性,所以很容易加工成各種形狀。一公克黃金不但能製成厚00001毫米的金箔,也能製成3000公尺長的鐵絲。
利用此性質,也有人將金塊伸展成壁紙般薄,粘在房間的內牆上。
案件70答案:
因為被害人吞了保險櫃的鑰匙。
凶手無論怎麼怨恨,也不至於做出此等殘忍之事。
吝嗇的被害人唯恐錢被搶走,一口將鑰匙吞到肚裏,所以凶手為取出鑰匙,不得已才切開他的胃。
被害人死到臨頭還要護錢,真是十足的守財奴。
案件71答案:
刑警看到洗澡間的煙筒上麵還有積雪,便識破了那家夥的謊言。
昨晚,雪是8點鍾停的。如果真是在那以後燒熱水洗澡,煙筒會發熱,上麵的積雪會溶化的。
案件72答案:
那是星沙。
這種沙是在竹富島南海岸才有的特殊沙粒,主要成分是孔蟲的殼,呈小星星形狀,並有雜質及珊瑚碎片、石英等少量物質。
星沙是當地人取的名字,放入玻璃罐中,當小禮品販售。
金城幸二在竹富島的海灘殺死被害人時,被害人奮力抵抗。因此,凶手的褲子、襯衫上附著了這種沙。他說沒去過竹富島,但衣服上又附著這種特殊沙粒,證明他說詞矛盾,露出破綻。
案件73答案:
星期一的晨報上決不會有《周末文藝》欄。
案件74答案:
警方發現夏某有盤錄像帶,正是案發當晚的晚間新聞錄像帶,夏在作案後,在晚餐時給朋友們放錄像看?電視機和錄像機不是同一間屋內?,後來4個證人向警方說的時間是以看到的晚間新聞為準,並未察覺時間上的差異。
案件75答案:
花江是自己用鐵絲勒脖子自殺的。
在用帶子或繩索絞殺他人時,繩結必然是係在左或右邊的。如果是右撇繩結就在右邊,反之左撇就在左邊。也就是說,在絞殺時要使足全身力氣,所以一般要順手的一邊係繩結。
但是,在自己用繩子勒脖子企圖自殺時,因為左右的用力均等,所以繩結在脖頸中央。圖中的繩結也是係在中央,所以顯然是自殺。
案件76答案:
製造防火地即可。
在來自北側的野火尚未逼臨島中央之前,蘇沙用呼風喚雨劍,橫掃島中央的枯草點火。
如此一來,火便被北風煽動,不斷往南移動燃燒。在從北來的野火到達中央之前,島的中央已經燒出一塊禿地,形成安全地帶。隻要一直待在防火地,就不擔心被北方來的野火燒死。
案件77答案:
堂姐和她的未婚夫為了爭奪家產,謀殺了富家女。
提議傑米去別墅,是為了讓他做證人,當富家女和外科醫生進入別墅後,醫生便殺了她,在浴室肢解了屍體,用防水布包著,放入大籃子中。因為被害人很嬌小,不易發覺。事後,醫生從後門出去了,堂姐進屋察看時,把門從裏麵鎖上了。3人把屍體搬上車時,隻有傑米毫不知情。
案件78答案:
這位女性的手表戴在左手
山雷很恐怖。如果發生落雷,將手表戴在左手,因為靠近心髒,會觸電而死。因此,有經驗的登山老手會將手表戴在遠離心髒的右手。
此外,高山日光的紫外線很強,冬季登山或是山上猶有殘雪時,雪的反射足以使肌膚曬傷。所以,有經驗的女性登山者必定會抹防曬油,而不會素著一張臉。但這位女性看起來根本什麼也沒擦。
從以上兩點,救難隊長判斷此案並非單純的意外事故。
案件79答案:
這位神秘的凶手,就是旋風。由於突然而至的旋風,把插在桌旁的太陽傘卷起,剛巧落在熟睡的黑社會頭目身人,把他插死。
案件80答案:
兩者均正確。
聯結車的前方貨車與後方附屬車視為個別車輛,各有各的車號。
因此,一人看見前方貨車的車牌,另一人看見後方附屬車的車牌。
案件81答案:
當杜比被麻醉後就又抬到12層高的頂樓去了,杜比自己不知道,還以為在地下室。至於那個定時炸彈是假裝的,目的是促使杜比不顧一切地跳出窗外逃命。
案件82答案:
星野目擊到的人就是凶手。
凶手就是圓臉的人。那麼星野目擊的人又是何人呢?為了消除這個疑問,讓我們來做個實驗。
假如你身旁有一個圓臉的人,你像下圖一樣用一張紙,在中間弄一個長的洞,再讓圓臉的人在你眼前迅速走來走去,這樣你從縫隙中看到的就是細長臉而不是圓臉,這隻是錯覺。
星野因為是從窗戶細長的縫隙中看到的,所以將圓臉的凶手錯看成細長臉的人了。
案件83答案:
不能成立,因母騾不會生小騾。
案件84答案:
如果放了三天的筆,又沒有合上筆帽,這麼一隻揮發性強的筆是寫不出水的,但它仍可以書寫流暢,證明筆放在此不久。
案件85答案:
小西五郎的腳是假肢。
小西五郎孩提時曾掉落陷阱,當時切掉了一隻腳,裝上假腳。
被兩位男子推下陷阱時,正好是假肢被夾住。所以,在那兩位男子往捕蜂車去的時候,小西五郎立刻拆下假肢,從陷阱中爬出來,拿出藏在草叢內的獵槍,出其不意地捕捉到犯人。
案件86答案:
偵探並沒有說明麗麗傷了哪隻腳,菲菲卻準確地找出了右腳鞋,說明她看到麗麗受傷,她卻撒謊說睡覺了,她是因為嫉妒獵人愛麗麗,而用獵槍打傷麗麗的。
案件87答案:
知道鎖鑰匙者隻有老大、老二、老三和老同學,而老大、老三用過鎖鑰匙都不必抹去指紋,隻有老同學怕留下指紋,所以才會抹去。
案件88答案:
使用槍支代用品。
一開始就沒有手槍。事實上,用老虎鉗將鉛管夾住固定,將子彈塞進去,以電鑽碰撞彈殼底部的雷管發射。
通常,手槍是借由對子彈雷管強力敲擊而發射。但以發熱的電鑽尖端碰撞雷管,也會使火藥爆發,子彈飛出去。
即使是鉛管的槍身,也能在近距離射殺。之後,大林明夫將鉛管從老虎鉗上拆下來,混在其他工具當中,讓人看不出來。
案件89答案:
犯人是弘前市出身的小野寺明彥。
被害人畫出記號,並非暗示佛教或寺廟。事實上,那是弘前市的代表記號,亦即市徽。被害人從女巫口中聽見字,於是調查之謎,注意到弘前市的市徽,質問弘前市出身的小野寺明彥,反被對方殺害。他在斷氣之前畫出記號,暗示犯人是弘前市出身的小野寺。
解開此謎的警官經驗豐富;事實上,他也是弘前市出身,所以知道該市的市徽。
案件90答案:
聽不懂方言。
島津藩和家老用鹿兒島方言說話。
在日本的地方方言當中,以鹿兒島方言最難懂。這位密探是江戶?東京?人,根本聽不懂鹿兒島方言。就算讓他聽見了,也不懂話語的意思。這樣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幹脆打退堂鼓。
這位密探得到的教訓是,不學各種地方的方言,無法做好這份工作。
案件91答案:
他忽略了眼鏡會起霧。
這位目擊者提出的證詞:“犯人戴著太陽眼鏡。”根本是謊言。
為什麼?在小雪紛飛的寒冷夜晚,戴著眼鏡,一進入浴槽,眼鏡片一瞬間便會起霧,形同盲目一般。因此,根本不可能一發擊中被害人逃逸。
案件92答案:
罪犯是遊泳的男子,他一人扮演了兩個角色,為了要使他不在現場的證明成立,才特意把傘架到別人附近。
在開錄音機的時候,他勒死了那個女人,然後利用錄音,放出女子打招呼的聲音,好像在他遊泳前那女人還活著。他出海後繞到海岬,把事先準備的衣物穿戴好,打扮成情夫的樣子跑到傘下,故意發出聲響,造成作案狀。然後再經由道路走向海岬,換下衣服遊回來,假裝發現屍體而驚叫。
案件93答案:
那張紙條是偽造的。卡爾這位耳朵不靈便的人也許可以從口型中判斷出帶疤者的話,但無法聽清楚從喇叭傳來的緝拿通告。
案件94答案:
凶手是從破洞處開了兩槍,而蜘蛛隻要幾小時就能在破洞處結好網。
案件95答案:
鬆本用一根繩子,一頭綁手槍,另一頭綁上比手槍重的石頭吊在橋外,他扣動板機後,槍響人亡,石頭和槍一起墜入河中。
案件96答案:
鬆原沒有駕駛執照。
高中時喪失生活陷於貧困的鬆原,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晝夜打工,哪能有時間去駕校考執照?沒注意這一點的春菜還以為“男人都會開車”,所以鋌而走險。
“男人都會開車”啦,“美國人都是藍眼睛”啦,“黑人運動神經發達”啦,諸如這類固定化的印象,叫作熟套。
案件97答案:
犯人先以麻醉藥將被害者催眠,然後讓他睡在救生梯上。之後就從旅館出來,立刻上了火車。
大約一個小時後,被害者從麻醉藥中醒來。由於意識仍然很模糊,所以在正想站起來時,卻因腳下一滑而摔了下去。
而這時,犯人已經在快車上,所以便完成了不在場證明。
案件98答案:
凶手在箭上綁了繩子,用弓箭射出去之後,再抓住繩子,把箭從屍體上拉出來,收回。即構成這一沒有凶器的殺人現場。
案件99答案:
這份遺書是偽造的。
因為他曾說,父親是躺在床上拿著原子筆寫的。但是,以原子筆而言,若是以這個方向來寫,墨水則不易流出,頂多隻能寫五、六個字而已。
不信的話,你不妨試試看。
案件100答案:
花粉有一層堅硬的外殼,即使埋在泥土中,裏麵的有機質已經爛掉,外殼依然存在,形成極為微小的花粉化石,稱為“微體化石”。
案件101答案:
那些古人類壁畫顯然是偽造的。因為恐龍不可能被古人類追趕。地球上的人類在恐龍絕跡百萬年之後才出現。
案件102答案:
拐騙犯就是該地區的郵局投遞員。隻有他才能既不引起人們的懷疑,又能確實收到受害者家屬用普通郵包寄來的罪犯。因為他可能百分之百地準確預測到,被害者的父親——C公司經理到底是在哪家郵局將郵包寄出的。
案件103答案:
殺手由於戴了手套,所以決不可能在現場留下指紋的。
手上有指紋,腳指頭也有指紋,叫做足紋。
然而在那張鋪了牛皮的椅子上沒有被害者兩腳的足紋,這就是殺手的最大敗筆。
因為,如果那名女子真的是用椅子來作為踏腳台的話,她在自殺之後,必定會在椅子上留下兩腳的足紋才對。
案件104答案:
共犯的這位女友,在寫遺書和日記帳時,是同時以相同的墨水來寫,這就是其最大的敗筆。
這種墨水就是丹寧酸鐵墨水,這種墨水的顏色會隨著時間而改變。一旦接觸到空氣,墨水的成份就會起酸作用。和紙等物質作用後,墨水的藍色就會逐漸消失,而略帶黑色。所以警方在檢查其顏色的變化時,就發現以前的日記帳和剛寫的遺書幾乎是同時間寫的。故而揭穿了偽造筆跡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