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服裝店管理者或店員確認了貨物確實需要退換時,就要及時同顧客辦理退貨結算業務,目前,服裝店退貨結算主要有兩種形式:現金結算和信用卡結算。
1.現金結算
(1)全款現金:這是一種最常見、吸引力最強的退費辦法。其中比較普遍的做法是顧客購物時按原價付款,但收銀員會給顧客一個收據,當顧客要求退貨時,拿購物憑證和服裝去店,隻要退貨理由成立、無其他糾紛等,店家就應當退現金給消費者。
(2)折價券退費:店家退給顧客的不是現金,而是折價券。例如,武漢某商店推出“節省20元”的退費優待活動,顧客在該店購物達到100元,就可得到一張麵值20元的折價券,用以換取該店價值20元的商品。這種辦法通常在零售店使用,優點是省錢,缺點是對顧客的吸引力趕不上現金退費。
(3)現金加折價券退費:有的服裝店為了既節省開支,又吸引顧客。采用了退送現金和退送折價券相結合的辦法。例如店家在收到顧客寄來的購物憑證和退費申請卡後,不是退給顧客20元現金,而是10元現金外加10元麵值的折價券。
2.信用卡結算
消費過程中使用信用卡方便,還可積分,受到不少顧客歡迎。目前,不僅大型服裝店裏可以進行信用卡消費,一些中小型服裝店也實現了結算的電子化。但是,如果涉及信用卡消費退貨問題,往往會帶來一些預料不到的糾紛。通常人們認為,刷卡消費退貨和用現金消費退貨應是一樣的,而實際上,用信用卡消費結賬一旦發生退貨,卻是件很麻煩的事。
現在很多信用卡消費涉及退貨時,店鋪管理者出於管理、銀聯手續費等原因,往往會將錢款直接返到顧客賬戶上,但是因為這個手續比現金返款周期長、複雜,消費者大多希望能獲得現金退款。即便是在雙方協商後同意現金退款,也因涉及手續費而發生爭議,目前此類糾紛不少。
因此,鑒於這種現象,對於店家來說,凡是用信用卡結賬的顧客,如發生退貨,最好是直接從信用卡中退回,這樣既避免了信用卡的惡意套現,也維護了顧客、銀行、商家三方的利益。
不管是現金結算還是信用卡結算,高速、迅捷都是店家挽回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實現再次售出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