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四)(1 / 1)

江南煙雨天,風景尤可憐。

夢中不識客,山水畫中仙。

沈家小姐身穿淺紅色小洋裙,腳穿摩登小皮鞋,在丫鬟的陪同下漫步於如詩如畫的煙雨江南中,身後不遠處跟著幾個護院,其中一個護院手中還牽著一隻威風堂堂的馬犬,名叫驚風。

“小姐,要不我去跟他們說讓他們走遠一些。”

“不必了!”沈小姐拉住丫鬟衣袖,“有驚風跟著,即便走遠些也是徒勞。”

“那我們離王屠夫那裏近些,量驚風也不敢靠近。”小丫頭攙著小姐往橋頭移步。

驚風是沈家老爺沈衝的愛犬,吃穿皆是少爺待遇,若非為了保護小姐沈碧蓮,偏偏還有一場鬥犬會,哪裏輪得到這些下人牽著。這個沈家老爺是靠販賣走獸發家的暴發富,如今雖不再做販賣生意,卻尤愛走禽相鬥,這驚風便是一個鎮長孝敬自己的,依靠多年的經驗,沈衝一眼就看出這是一條威風堂堂的惡犬,盛氣淩人,卻忠心護主;臥如虎,站如龍,便笑嗬嗬的收下了。果然,驚風在賽場上沒少為沈家掙麵,一時間整個縣城都知道沈家有犬名驚風,威猛似虎快如龍。

當然樹大招風,一個人站得太高,就容易忽視釜底抽薪的人。所以,麵對虛弱無力,嘔吐不止的驚風,沈衝固然惱怒,心疼,暴躁,卻依舊不知道是誰下的手,他的仇人太多了,每次鬥犬結束,總會有幾個吃瓜群眾坐看惡惡相鬥的好戲。氣急了的沈衝賞給這些家奴每人十棍,又請了縣城最有名的王屠夫為驚風看病。這個王屠夫響應政府號召,自己創業開了個不大不小的養殖場,也就有了一套專門醫治這些家畜的理論。相比那些舞刀弄剪的專業醫生,沈衝還是覺得這種人更可靠些。

不一會兒,王屠夫在家奴的帶領下走了進來。沈小姐在客廳看著這個麵容清秀,舉止得體的屠夫,一陣詫異。這哪裏像個屠夫,反倒是更像一個書生。

“王屠夫來了,來,快給老子看看,這狗是怎麼回事,也不知哪個殺千刀的幹的,讓我得到了,非卸了他,奶奶的。”

沈小姐臉上掛不住了,一陣麵紅耳赤,“爸,你怎麼說話呢!”轉而看向王屠夫,“王老板別介意,我父親一向心直口快。”

“無妨!”王屠夫將手中的箱子放在地上,走到驚風旁邊四處察看一番。

沈老爺著急的探著頭,“我說王屠夫,你到底行不行啊!”

“老爺,老爺,顧老板求見。”一位家奴小跑著通告。

沈衝皺了皺眉。王屠夫十分識相的拱手作揖道:“沈老板還請個方便這裏人多不變,有何事我自向小姐說明可好。”

沈碧蓮明顯一愣,隨即恢複了神色,“哦,好,王老板隨我來。”

一位家奴有眼色抱起驚風走進偏廳,便老老實實退下了。屋子裏氣氛驟然緊張起來。沈小姐終是憋不住了,開口問道:“你為何不揭發我?”

王屠夫淡然一笑,“我為何要揭發你,王某雖未與小姐打過交道,卻也知小姐並非心腸歹毒之人,如此做派,隻怕是有難言之隱。”

“沒錯,我爸他跟外麵的那個顧老板約好,三日之後鬥狗,如若輸了,驚風就成了他的了。可是無論結果怎樣,驚風總會受傷的吧,每次看到比賽之後,傷痕累累的驚風就覺得像是在造孽。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才找了個借口讓驚風跟著,找機會下藥,結果還……”

“結果還讓我看到了!”

“就是呀!”沈家小姐羞愧難當,深埋著頭,坐在椅子上扯著衣角。

“可是小姐想過沒有,以沈老板的脾氣,哪怕驚風是挨了刀子,約定也不會取消的,小姐這樣做,隻怕是白白減少了驚風的勝算。”

沈碧蓮不忍的望了一眼驚風,發現驚風也正無助的望著自己,頓時紅了眼圈,“也許,是我想錯了。隻是,可否拜托王老板一件事。”

“沈小姐何出此言?”

“我知道王老板雖是屠夫出身,可你手中的家禽們身前是沒受過什麼罪的,殺了他們也隻是因為這檔子行當,我一直沒交過什麼朋友,今天有緣心裏便認下了這個朋友。”

“小姐抬舉,王某自是甘願。”

“那就拜托王老板,三日之後無論結局如何,我會配合王老板救出驚風,隻求王老板之後善待驚風,好好養著。”

“這?”王屠夫猶豫了,顧老板與沈老板都不是能得罪的起的,此舉一出怕是永遠都不能回到自己這個縣城了吧。

像是看出了王老板的猶豫,沈碧蓮一臉堅定,“王老板放心,一切後果我來承擔。”

王老板無奈的歎了口氣,幫,自己又有何德何能冒這麼大風險;不幫,既是朋友開口,怎有不幫之理,權且走一步看一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