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為奇怪的一次經曆是1968年艾爾特·福拉丁·明塔希茲在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拍攝了第一部關於水怪的紀錄片。這天,艾爾特的汽車正在奧卡納江湖岸邊公路上行駛,突然發現離公路不遠的湖中出現了水怪,於是,他趕忙停住汽車,下車觀看。艾爾特這次出來的恰好帶著8毫米的攝影機和望遠鏡頭,而且攝影機中正好有膠卷。於是,他立即選擇了一個角度,但又停頓了一會。因為,此時水怪距他僅有幾米遠,而且艾爾特也急需穩定一下已十分緊張的神經。此後,艾爾特利用近距,每當水怪露出水麵便開動攝影機,拍下了水怪的紀錄片。
正如艾爾特估計的一樣,該記錄片獲得了科學界的重視,並被用於進行科學研究。根據部分膠片上出現的鬆樹幹般的圖像,研究人員一致認為,這個水怪長達18米之多,遊動的速度很快。但是,紀錄片上卻未出現部分目擊者們敘述的水怪盤在水麵上的圖像。奧卡納江湖居民艾爾琳·傑克女士被邀參加對電影的鑒定,她仔細地研究了圖像前後的背景。隨後宣布,她相信此電影是真實的,不存在任何的欺騙,因為,影片攝下了生活在奧卡納江湖中一個人們不熟悉的生命的活動。
隻是奧古布吉水怪至今為止仍然在回避人類,企圖逃避同人類的聯係。曾有助人自願報名,要站在一個密閉玻璃艙中,並在沉入湖下9米處使用照相機,在直升飛機吊著高強度電燈的幫助下,拍攝水怪夜間活動的照片。此後,人們又計劃將高壓電極放入湖中,接通電流,利用電流在深水中通過時產生的力量,將水怪趕到水麵上來……但眾多的想法都隻是美好的願望而已,未能實施,因為那幾乎不可能獲得成功的。
兩足怪物
1992年1月18日,一個嚴冬的夜晚,兩個男人駕駛著一輛小汽車,在一條黑暗的鄉村公路上蜿蜓前行。突然,車燈前照出的兩個“人”像,把他們嚇呆了。那個高一些的站著有7英尺至8英尺高,似乎有500多磅重;矮一些的約有5英尺高,300磅重。兩個動物正向汽車走來。驚嚇之餘,司機急忙倒車直到找到一個可以調頭的地方。他們一邊急駛一邊回頭看時,發現那個高一些的動物仍在沿他們的方向走來。
這個故事似乎應該發生在美國太平洋沿岸的西北部地區,這裏是所謂“大腳怪”的“家鄉”,這種“大腳怪”是一種“像猿的人”或者說“像人的猿”,許多人相信它們的存在,隻不過是它們設法逃過了科學上的探測而已。但是上麵這個故事卻來自密歇根州東部的圖斯考拉縣。根據當地“怪物”專家韋恩·金的說法,這是該縣自1977年以來第38起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一種靠兩腳行走的動物)目擊案。事實上,類似的目擊案報告幾乎來自美國與加拿大的每一個州或省。
盡管這些報告均很相似,關於大腳怪與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報告之間還是有差異的。大腳怪的目擊報告及其相隨的實物證據(多為腳印)並沒有動搖我們對於現實的觀念,它們事實上是符合動物學規律的。實際上,有一些著名的人類學家與靈長類動物學家,特別是格羅弗·克蘭茨與約翰·內皮爾,還曾專門撰文論述這些動物在猿與人所屬的靈長類動物中的可能位置。然而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目擊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一
下麵我們來看一下19世紀與20世紀有關毛發兩足動物的報告。20世紀50年代後期,神秘的大腳怪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因此,有人認為可能正是由於大腳怪傳說的流行使有些想象力豐富的人希望自己也能遇到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但是在聽到關於大腳怪傳說很久以前,美國人就已經報告說遇到了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了。例如,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民間傳說專家戴維·哈弗在紐芬蘭的一所大學教書時,從一本19世紀後期出版的書中發現了有關看到“特裏弗斯潘大猩猩”的記載,這種動物的名稱得自於它經常在其附近被看到的一處藏身點的名字。
1929年7月25日《華盛頓郵報》報道,在伊利諾伊州伊麗莎白附近的樹林中發現“巨大的大猩猩”。1932年出版的《野生天才》雜誌上,奇異動物專家查爾斯·福特撰文提及一次對一隻“像猿似的動物”的圍捕,這隻動物長有毛發,有4英尺高,圍捕行動從1931年的6~7月間共持續了3個星期。當地馬戲團與動物園的發言人都堅持說他們那裏沒有任何一隻猿跑掉。警方被告知,一隻“大猩猩”曾幾次被人看到,且發現了一些似乎是“一隻後腳”留下的腳印。1932年4月,在賓夕法尼亞州唐寧頓北部的鄉村地區,約翰·麥坎德利斯聽到樹叢中傳來淒厲的叫聲。他對記者說,發出叫聲的是一個“可怕的東西,半人半獸,四腳著地,身上覆蓋著髒東西或者是毛發。”不久後,其他人也報告說遇到了這隻動物,它總是設法逃避探索隊的追蹤。
從20世紀20年代至以後的30年間,其他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報告分別來自新澤西州、馬裏蘭州、密蘇裏州、印第安納州、密歇根州、亞拉巴馬州及其他一些州。之後在大腳怪時代(從50年代後期至今),又有許多人報告說20世紀早期曾遇到過這些動物。一個婦女曾對生物學家伊凡·桑德森——第一個把大腳怪引入公共視線的作者——講述了1911年發生在她當時居住的明尼蘇達州北部的一件事。她說,那裏的兩個獵人曾看到一隻“長有長長的胳膊與短而稀毛發的巨人”和它留下的奇怪的腳印。一名男子回憶說,1942年當他在新罕布什爾森林中伐木時,曾被一個“看似大猩猩”的動物跟蹤了約20分鍾。1975年的一個報告說,1914年,一個住在馬裏蘭州丘吉維爾的男孩曾看到一隻像大猩猩一樣的動物坐在他家後院的一根木頭上。
二
從20世紀50年代迄今,有數目眾多的有關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報告。這裏是一些例子:
1965年8月11日,美國密歇根州門羅,17歲的克裏斯廷·範·阿克開車與母親在一片樹林裏兜風,突然克裏斯廷看到一隻全身長毛的巨人走上了公路。她驚慌失措,竟然狠狠地踩下了刹車而不是油門。正當她發瘋似地試圖起動汽車時,這頭動物——足有7英尺高並散發著難聞的氣味——把手伸進了敞開的車窗並抓住她的頭頂。克裏斯廷母女的尖叫聲與汽車喇叭響亮的聲音使這隻動物感到膽怯並退回到樹林中去了。一會兒,附近的工人們趕到現場,發現母女倆因為過於恐懼而暈過去了。這隻動物的攻擊使克裏斯廷的一隻眼睛發青。這個故事受到全國的關注,克裏斯廷受傷臉部的照片出現在全國上百家報紙的版麵上。
1969年3月19日,印第安納州裏森桑,早晨7點30分,正當喬治·凱澤穿越一個農院走向自己的拖拉機時,他看到一隻樣子奇怪的動物站在25英尺遠的地方。他盯著它看了足有兩分鍾,直到它也看到了他。凱澤描述這個動物為“直立大約5~8英寸高,非常強壯”。他補充道:“它沒有脖子,頭直接安在肩膀上,臉是黑的。它的兩隻眼睛靠得很近,前額很短。除手背與麵部,它周身是毛。它的手看起來與人的差不多,沒有利爪。”看到凱澤後,這隻動物發出呼嚕呼嚕的低吼,轉過身去,跳過一條溝,以極快的速度衝向路的盡頭。從它留下的腳印中澆出的石膏模型可以看出它有三個小腳趾與一個大腳趾。
1972年8月,印第安納州普將納姆縣,蘭迪·羅格斯與盧·羅傑斯是一對年輕夫婦,居住在印第安納波利斯以西40英裏外的一個名叫洛克代爾的隻有950人的小鎮上。他們的家經常在深夜裏被一個影子般的不速之客造訪。那是一隻體形碩大、身上長滿了毛的“大猩猩”。絕大多數時間它用兩隻腳走路,在跑的時候則四腳著地。羅傑斯夫人報告說,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我們從未能發現它留下的足跡,甚至當它走過泥地時也沒有。它確實連跑帶跳,但似乎不會觸及任何東西。即使它在雜草中行進,你也聽不到任何聲息。有時當你對著它看時,目光似乎可以穿過它。”
然而,當地的農夫卡特·伯丁卻聲稱這隻動物使他損失了30隻雞,它把它們全撕碎了。伯丁、他的父親與叔父三人都看到了這隻在雞舍中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並把它趕到了穀倉中。他的叔叔向它開了一槍,它逃到了附近的空地上。“我用一支氣槍向它連開4槍,”比爾·伯丁說,“這個東西離我隻有約100英尺遠。我一定打中它了。在這個距離內我打死過許多兔子。”然而,這個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似乎並未被傷到!之後的一個月內,至少又有40人聲稱看到過這個動物,直到後來有一天它突然消失了。
1987年10月,新罕布什爾小塞爾斯博裏,傍晚時分,兩個十幾歲的女孩去查看那些身體不適的馬匹。在距離她們200碼、離樹林25碼的地方,她們發現了一個“巨人”,身高約75英尺,體寬有一男子的2倍。為了嚇跑它,一個女孩舉起來複槍向空中放了一槍。這一槍並沒有發揮作用,於是她又放了一槍,這次這隻動物四腳著地,走了一段距離,然後又站了起來。兩個女孩決定逃跑。其中一個回頭看時,隻見又有三四個類似的動物與先前那隻一起走向叢林。有關法律官員曾要求兩個女孩接受測謊器的檢查,她們都通過了。20世紀70年代中期,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目擊、耳聞或足跡的報告陸續在蒙大拿州出現。
沃爾特·鮑爾斯在米爾·布魯克地區狩獵時,曾幾次聽說過這裏有兩隻奇怪的動物在遊蕩。不久後,在兩片樹叢間,他自己也看到了一個“至少有9英尺高的東西,披著灰色的毛發”。因為正好迎著太陽光,鮑爾斯看不清這隻動物的臉,但他注意到“它的手就像你我的一樣,隻不過有3倍大。它看起來像一隻大猩猩,但絕不是一隻大猩猩。”這隻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跑進了沼澤,鮑爾斯也趕緊跑進汽車逃走了。有人證實鮑爾斯是一個“頭腦敏銳、精神冷靜的人”。然而,一個護林員說鮑爾斯看到的隻不過是一隻駝鹿而已。
三
下麵是表明長有毛發的物體與不明飛行物有某種聯係的事件。在印第安納州普特納姆縣的羅克代爾所發現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是與另外一個奇怪事件相聯係的。1972年8月的一個晚上,羅克代爾的一名目擊者看到一個發光的物體在玉米地上方盤旋,然後它看起來似乎是“爆炸”了。緊接著,住在玉米地另一邊的盧·羅傑斯就看到了一隻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
當然,目擊者看到的可能隻不過是一個偶然劃過的流星,然而確實有許多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目擊案與UFO(不明飛行物)相聯係。一些調查人員,特別是斯坦·戈登與唐·沃利,認為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可能是不明飛行物下來的不速之客。盡管絕大多數此類事件缺乏一定證據——一般來說,同一地區有關不明飛行物與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目擊案報告都隻有一份——但確實有一些事件是令人震驚的。請看下麵一個例子:
1973年10月2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聯合城,當一個22歲的青年與兩個10歲的男孩看到一道紅光在城外的一片田地上盤旋過後,他們就搭上一輛卡車趕往出事地點。到達後他們看到了一個像圓屋頂樣子的白色不明飛行物停在地麵上,發出像割草機一樣的聲音,靠近後能聽到“尖叫聲”。兩個體形巨大的像猿一樣的動物閃動著綠色的眼睛,正沿著一條籬笆行走著。那個高一些的約有8英尺高,左手順著籬笆往前捋,右手則幾乎著地;後麵一個個頭小些,約有7英尺高,正努力跟上前麵的動物。它們發出的嘶叫聲似乎是一種溝通聯絡方式。那個青年身上帶有來複槍,向那個大一些的動物開了三槍,它呼叫著離開了同伴。與此同時那個不明飛行物突然不見了,兩隻動物也都消失在樹林中。一會兒,一名警察被叫到出事現場,他發現在不明飛行物停留過的地方有一條長達150英尺的發光帶。他也聽到了從樹林中發出的響亮的叫聲,這叫聲明顯是由某種體形巨大而強壯的人或什麼東西發出的。這時,那名22歲的青年目擊者的神經都快要崩潰了。
四
接下來有更多的奇異事件發生,1987年3月28日深夜11點45分,家住科羅拉多州格林蒙田瀑布附近的丹·莫塞斯把眼光不經意地轉向窗外時,卻看到“那些動物們就在我房子前的路上跑著,這條路離我的前窗隻有30英尺遠。當時路上覆蓋著大約125英寸厚的積雪。當它們跑著的時候,胳膊還像鍾擺似的前後擺動。我得到的第一印象就是它們身上長滿了毛。這是我一生中所見到的最不可思議的事。”
莫塞斯目擊案在報紙上被報道出來之後,這個位於派克國家森林公園的地區又有一些居民講出了自己的遭遇,之前他們因為怕被人嘲笑而一直保持沉默。目擊與耳聞案接踵而來,一些曾跟蹤過這些長有毛發兩足動物足跡的人發誓說它們在中途突然消失了。
如果說,這些像猿似的動物能夠在像印第安納州與新罕布什爾州這樣的地方秘密存活下來,在生物學上似乎是不可能的,那麼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所具備的特性在生物學上也是講不通的。有時,在那些該留下足跡的地方它們卻沒有留下,而當它們留下足跡時,卻可能有著兩個、三個、四個、五個甚至六個腳趾!在一些案件中,我們被告知說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被子彈擊中或擊斃,但目擊者們更經常堅持說子彈對它們來說隻不過是隔靴搔癢。有時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似乎像鬼魂一樣突然間消失了,但它們還是留下了一些見證,比如掛在籬笆上的一撮毛發等。
更不可思議的是,遠在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和南達科他州的一些“目擊”者甚至報告了“看不見”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1977年11月3日,南達科他州的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地內,從下午到夜晚,一直有人看到過該類動物。當地居民與警察對這個地區進行了嚴密監視。一個名叫萊爾·麥克森的牛仔報告了下麵這個神秘事件:
“我們在黑暗中走著,我非常清楚地聽到了一種動物由於正在跑步而發出的沉重的喘息聲。我把手電筒轉向發出聲息的地方,肯定是這個地方,但看不到任何東西。我感到奇怪的是,是不是當外來物體靠近時,這種東西可以使自己隱身?”
可以肯定地說,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報告中,至少一部分是惡作劇,它們或者是謊言,或者是有些人真的被穿著道具服裝的惡作劇人捉弄了。一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如1971年2月在俄克拉荷馬州洛頓被許多居民看到的那隻“動物”)最後證明是身體肮髒、滿臉胡須、患有精神病的“人”,19世紀許多有關“野人”的報告就是這樣。在另一些事件中,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很可能是熊。但是,我們也不能以偏概全,這些解釋不能測蓋所有的目擊案,特別是現在的一些目擊案。
大腳怪獸
在北美的原始叢林中,從1955年開始人們就傳言這裏生活著一種好像亞洲野人的“大腳怪”。當時在報紙上也發現有關捕獲、殺死並發現某屍體的報導,但是目擊者們卻不承認他們發現這種“怪物”的屍體。
人們發現這種奇怪的動物都不喜歡陽光。它們喜歡晚上出來活動,為了更加詳細地了解它們,伊凡·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對它們進行了研究。並從當地的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那裏得到了一些它們的情況。通過對它們的追蹤和考察,他發現這些奇怪的動物有極善於逃避敵人傷害的能力。
人們都不相信有這樣的一種“大腳怪”存在,伊凡也是一樣。但在1951年10月,伊凡在加裏福尼亞北部西克猶郡的死馬山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腳印。他推斷那是“大腳怪”的腳印,由此他對他以前的觀點第一次表示了懷疑。
有一天伊凡·馬克斯在內華達州的華爾特山狩獵美洲獅時,發現500米外的地方有一個黑色的高大百可怕的類人生物。他立即用長焦距鏡頭拍了下來,他說:“那東西太古怪、陌生,可能很危險,所以我不想再靠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