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推算預產期的方法(1 / 1)

預產期就是預估寶寶會出生的日子。

預先推算出臨產日期,無論對孕婦做好臨產準備還是做好有關迎接新生兒的事情都至關重要,切不可忽視。

推算預產期按整個妊娠期280天計算,具體的方法是:

以懷孕前最後一次月經的月數加9或減3得出月份,再在月經來潮的一天的日期上加7得出日數。這樣,計算出的時間就是預產期。例如,最後一次月經是在2月l目,則月份2+9=11,日期是1+7=8,那麼預產期應該是11月8日。如果末次月經是在4月以後包括(4月)則采取減3的方法計算,如未次月經來潮是4月2日,就是4-3=1,即次年1月份,日期是2+7=9,預產期是次年1月9日,如果用農曆計算,則月份計算相同,隻是日期加7天改為加15天。

以上計算方法適用於對末次月經日期記得清楚的孕婦,如果月經不準、閏月或來月經日期記不清時,可另作計算:

(1)孕婦孕前月經周期都超過上次月經期,計算時要加上平均超過的日數,如有時超過5天,有時超過4天,有時超過6天,就要在算好的日數上加5天。

(2)哺乳期中,未恢複月經即已懷孕,或記不清末次月經的日期,則按下述方法計算:妊娠嘔吐在妊娠後第4周左右開始,到12周(即妊娠3個月)時消失,推算時從嘔吐開始日期,往前推42天,作為末次月經日期,然後再按一般方法計算(即開始提出的方法)。

(3)也可按胎動日期計算預產期。一般孕婦感到胎兒肢體在子宮內不規則活動約在妊娠18周。初產婦從第一次自覺胎動的時間加20周或經產婦加22周即為預產期。

(4)如果遇到閏年,其閏月又正在孕期之中,計算時月份減3應改為減4。農曆閏月則按一個月份算即可。

(5)假如末次月經、妊娠嘔吐和胎動開始日期都記不清或找不準,還可按子宮底的高度估計。

(6)另外,還可以用B超來確定胎兒的大小,以推算預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