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七八十年代那次對神農架的考察活動規模較大,參加考察的人員多達110人,其中解放軍偵察人員50多人,各類專業人員20多人,實際考察麵積達1500平方千米,考察路線全長近6000千米,其規模即使在世界“野人”考察史上也不多見。遺憾的是,除去疑為“野人”的一些間接證據外,並未能找到實證“野人”在這一地區存在的過硬證據。
此後十幾年,神農架“野人”考察活動除去少數人小規模地進行外,並沒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國科學探險協會下屬的“中國珍稀動植物科學考察隊”組建,並再次進入神農架進行多學科考察。引發這次科考的動因是1993年傳出10位科技人員在神農架見到3個“野人”的事件。但這次考察依然沒有突破性的進展。
神農架“野人”在20世紀90年代再次成為熱點,除這次考察激起的熱情外,還和被報刊爆炒的一件“新聞”有一定關係。1997年突然傳出在湖北長陽某地發現一個畸形人,據說是其母被“野人”擄去後生下的“雜交後代”。此人已於1989年去世,其屍首被送到科學院進行鑒定時,證明這畸型人實為“小腦症”患者,根本不是什麼“野人”的“雜交後代”。
到目前為止,收集到的被疑為“野人”的直接材料隻有毛發、手腳標本和頭骨等。科學的判斷理應來自對客觀實體的研究,但這決不意味著,在缺乏實證的情況下不能作某些科學上的推斷。通過40年來的追蹤與探索,能得到什麼結論呢?“野人”究竟是什麼?它真的存在嗎?在眾多目擊與遭遇“野人”的事例中,除去那些因明顯誇大、渲染而失真,甚至有意或無意的捏造外,多數情況是目擊者處於精神緊張和恐慌狀態,或距離甚遠和能見度較低,誤將某些已知的動物看成“野人”;或是根本就不認識某些動物而將其錯當做“野人”。其中涉及到的動物有猴類(金絲猴、獼猴、短尾猴)、熊類(黑熊、棕熊)、蘇門羚(神農架地區群眾稱為“林中羊”)等。
將猴類特別是短尾猴誤做“野人”的例子屢見不鮮。1985年,前“野人考察研究會”在湖南新寧高價購到一頭“毛公”後如獲至寶,大肆宣揚捉到活“野人”,結果是一場鬧劇,“毛公”原為短尾猴。《遂昌縣誌》中曾記載古代有一種叫“援”的動物,稱“援似猴,大而黑”,實際上也是一種短尾猴。《黃山誌》上亦有“猩猩”一說,認為猩猩是出現的“野人”,其實就是黃山短尾猴。所以國內不少地方出現的所謂小型“野人”,可能都是短尾猴造成的錯覺。
將熊當作“野人”也不乏其例。科學家在神農架考察時,曾對打死“野人”的事例查訪落實,發現打死的是黑熊。1961年1月在雲南勵臘密林中見到“野人”母子的一位小學教員事後也否認自己見到“野人”,認為是黑熊。所以在中國部分大型“野人”中,熊是占相當比例的。
盡管對“野人”的存在基本上持懷疑態度,但科學家依然相信,在人跡罕至之處不能完全排除“野人”存在的可能性,至少還有5%的證據有待我們去澄清,有待我們去進一步的探討。美國怪屍人種之謎
1968年,在美國某地的商品展覽會口陳列著一具“雪人”屍體,這一消息猶如一枚定時炸彈,炸在了美國動物學家A·桑德森和B·埃維利曼斯的頭上。
出於職業的愛好,他們立即趕往美國中北部的明尼蘇達州,在羅林斯頓找到了神秘怪物的主人漢森。漢森曾當過飛行員,1965年退伍,據漢森介紹,這個陳列品是他從香港買來的。
桑德爾森和埃維利曼斯在漢森的陪同下,仔細地觀察這具全身長毛、身高18米、肌肉發達的男子軀體,整個軀體被封在大冰塊中,看來是被火槍擊斃的,整個軀體保存得很完整。
一連3天,兩位動物學家仔細地研究了這具屍體,並拍攝了40多張黑白和彩色照片,埃維利曼斯經過仔細分析,對這個奇特的生物提出了幾種假設。
這是一種至今還未被人們認識的、在低溫下保存了數千年的古人,但是,這個畸形人可能是複製品,即用動物殘骸拚製而成。也可能是人和猿之間的雜種,即科學上還未發現的“猿人”。
然而,某些科學家經過鑒定認為,“冰凍野人”屬於至今還未被人們發現的猿人。埃維利曼斯又根據其形態作出鑒定:有可能是尼安德特人的後代。
埃維利曼斯和桑德爾森自從看到這具屍體後,便試圖請求一些科研機構能夠把它買下來,以供他們研究之用。誰知,當他們把想法向漢森托出,並答應用百萬美元的巨款來買下這具屍體時,漢森立即推托說,這具屍體的真正主人是一位不願披露自己姓名的大企業家,這個主人不準備以任何價格來出售他的陳列品。
盡管談判沒有取得成功,但是這兩位動物學家回到美國新澤西州之後,很快把自己所見所聞寫成文章在報上發表,並將這個野人定名為“類似於猿的人”。到了1969年1月4日,他們倆又將已搜集到的所有材料交給了美國著名的人類學家卡·克恩博士作鑒定。其結果,克恩博士認為,這具屍體確實屬於類人猿中的特殊人種。不久,在《比利時皇家自然科學研究所公報》上,發表了埃維利曼斯有關冰凍野人的文章,頓時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並在動物學界引起轟動。
美國人類學研究中心史密斯研究所也開始重視這項重大發現,並且把有關情況向聯邦調查局作了報告。當研究所的總秘書找到漢森要求觀看那件陳列品時,漢森卻說,他的主人已將屍體取走了,留下的隻是一具早已製作好的複製品。
接著,聯邦調查局又根據漢森提供的這具屍體是從香港買來的線索,向美國海關作了調查,海關否認發生過任何以合法手段將野人屍體運進美國的事件。
1970年7月,漢森在《傳奇》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文中詳細地描述了他怎樣在打獵時擊斃這個野人的情景,但事實上,漢森所說的狩獵區——明尼蘇達州北部山區,誰也沒有聽說有這樣的野人出現過。
這具屍體到底從何而來?漢森的說法為何又前後矛盾?這具野人屍體既已經過科學鑒定非屬偽造又為什麼拒絕出售?這一連串的問號出現在埃維利曼斯的腦際。
埃維利曼斯認為,這具野人屍體極可能來自適合於野人生存的東南亞山區,也就是漢森服役時曾在那裏度過多年的地方。這個地區很可能就是越南。
1965年,一名澳大利亞記者在他撰寫的一書中,曾談到在越南有人活捉過多毛人。1966年2月日的《國防先驅論壇報》也報道過美國海軍陸戰隊在越南曾打死一個很大的類人猿。
越南戰爭破壞了這些長年棲居在叢林中的野人的安寧,為了生存,他們被迫離開家園四處逃生,於是有的被打死,絕大多數則逃進了更加冷僻的密林中。
既然屍體來自越南,那麼,這具屍體是怎樣運進美國的呢?據聯邦調查局調查,有個走私集團經常從“金三角區”(即緬甸、老撾和泰國的邊境地區),秘密地把大量毒品運進美國。
走私集團上下串通,經常把毒品放入海關免檢的、死在戰場上的士兵屍體包內,有時甚至放入海關無權檢查的特別軍用包內運進國內。
1972年12月間,美國海關當局接到報告,一架從泰國飛來的軍用運輸機上,有一具屍體包內放著一包重44磅的毒品。後因有人給走私集團通風報信,走私犯立即將毒品轉移而未被海關發現。
從動用軍用飛機參與走私這一事實可以看出,美國空軍內有不少人,甚至高級軍官都參加了這些違法活動。埃維利曼斯認為,漢森就是通過這條走私渠道把野人屍體運進美國的。
因此,要搞清野人屍體的真實情況及他的來曆,就必然要牽扯到這個走私集團活動的內幕。這就是漢森吞吞吐吐不肯把真情公布於眾的根本原因。
這具野人屍體失蹤後,漢森曾表示隻要法庭不追究其違法行為,他願意將野人屍體交給有關科研機構。但是,美國政府始終沒有表態,野人屍體也就下落不明了,科學界本來希望以此揭開野人之謎的願望也就徹底破碎了。神秘的巨人
在地球上,身高達到2米的就可標為巨人。據統計世紀第一巨人在歐洲,身高245米,當時無人能突破這一高度。1983年據聯合國衛生組織一份材料統計,說當時最高的男性巨人是前蘇聯的馬凱諾夫,其身高達3米;最高的女性巨人是美國的艾倫,身高為232米;1987年3月21日,《內蒙古日報》報載,非洲莫桑比克39歲的普通工人加布雷·莫賈尼體高23米,已被《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列為全球最高的人。加布雷·莫賈尼的手指由中指尖到手掌底部長2921厘米,腳板長394厘米;他食量驚人,每餐至少要吃一大條長長的麵包,3千克肉,一大碟青菜和土豆,此外還要吃些飯才能飽。
在中國,據說古代出現過4米乃至更高的巨人,堪稱超級巨人。這種傳聞不但在《山海經》、《博物誌》、《搜神記》和《拾遺記》等談怪錄裏屢見不鮮,也被一些正史和正統文人反複談論。同時,在不少考古材料上也能找到關於超級巨人的蛛絲馬跡。
《春秋》中就收錄了一件與超級巨人有關的奇聞:文公十一年,魯國神射手叔孫得臣射死一個名中僑如的巨人,該巨人身高999米,倒下去時身子橫過9畝地。叔孫得臣割下他的首級去邀功領賞,將首級放到車上,死者的眉部高出車上扶手。
顯而易見,“三丈”、“九畝”這些數據是古人慣用的虛數。雖說古尺相當於今尺的八寸,但說他的首級擺在車上,眉部高出扶手,則是真實而具體的,僅他的頭部,就相當於一個成年人的身高,這不是一個名副其實的超級巨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