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那是恐龍。
對於學古生物學的吳凡來說,恐龍再熟悉不過了,雖然以前看過的隻是模型,還有骨骼化石,但是吳凡麵前的這三隻生物無論左看右看還是怎麼看。都是恐龍無疑,更重要的是,前麵這三個家夥自己認識,迅猛龍。
迅猛龍是蜥臀目獸腳亞目馳龍科恐龍的一屬,大約生活於8,300萬至7,000萬年前的晚白堊紀。迅猛龍的模式種為蒙古伶盜龍,化石發現於蒙古國及中國內蒙古等地。第二個種為奧氏伶盜龍迅猛龍是一種中型馳龍類,成年個體身長估計約2.07米,臀部高約0.5米,體重推測約15公斤。與其他馳龍類相比,迅猛龍具有相當長的頭顱骨,長達25厘米;口鼻部向上翹起,使得上側有凹麵,下側有凸麵。它們的嘴部有26到28顆牙齒,牙齒間隔寬,牙齒後側有明顯鋸齒邊緣,這特征證明它們可能是活躍的捕食動物,可以捕食行動迅速的獵物。身長1.8米,尖牙利爪,能高速奔跑,加上威嚇龍界的本錢——長約7厘米的第三趾,這鐮刀般的利爪是它捕殺獵物的重要武器,而其他兩趾著地,提供必要的支撐。其捕獵手段頗為獨特:一隻腳著地,另一隻腳舉起"鐮刀",先用前肢上的利爪鉤抓住獵物,一躍而起,用鐮刀利爪紮進獵物的腹部,然後用力撕咬獵物的脖子等致命之處,開膛破肚,一下子置於死地。
吳凡清楚的記得老師講到迅猛龍的時候,特意強調,迅猛龍由於輕巧的骨骼,敏捷的速度,在白堊紀晚期的恐龍中占著及其重要的地位,它們完全是一部殺人機器,一群迅猛龍可以將體形超過自身幾倍甚至幾十倍的獵物撕成碎片,所以大多數恐龍,即使是體形巨大的食肉恐龍,見了成群的迅猛龍也會選擇繞道而行。
由於太過激動,吳凡喊出的那句“我草,恐龍”給他帶來了嚴重的後果,此刻,他才意識到,這裏沒有美女,沒有武功秘籍,隻有恐龍,各種各樣的恐龍。
吳凡很想對著老天罵幾句:尼瑪都是穿越,為嘛我就這麼悲劇呢。
很顯然他沒罵出口,並不是他良心發現,而是不遠處的三個家夥正在虎視眈眈地看著吳凡。
吳凡很想對他們說:大哥你們繼續,我隻是打醬油的
但是他知道,再耽誤下去,自己很有可能就真的交代了,於是吳凡苦笑一聲之後,就使出吃奶的力氣,向著反方向跑去。
跑
這是他心中唯一的想法,雖然覺得自己根本跑不過,再加上還沒吃飯,跑起來更吃力,但他還想再拚一下,不想這麼快就被恐龍當晚餐吃掉。
吳凡沒有選擇,樹林裏有迅猛龍,另一邊是沼澤,那他隻有沿著沼澤邊緣跑,一邊祈禱自己別掉進沼澤裏。
沼澤本來就不是很大,跑了一會就到頭了,前麵還是森林,後麵有迅猛龍,吳凡沒有選擇,他毫不猶豫的一頭紮進森林,拚了命的往前跑,一邊跑一邊四處觀看。
他知道和迅猛龍賽跑那是找死的行為,所以他在找一棵樹,分叉夠多的樹,自己在樹上應該會安全一點。
就這樣,吳凡終於發現有一棵樹自己能很快爬上去,他毫不猶豫的向大樹衝了過去,用盡最後一點力氣爬到了樹頂,坐在一個看起來很粗的樹杈上,歇了一會,開始四處打量,這棵樹高有二十多米,枝繁葉茂,更重要的是,樹上還有果實。
這種果實吳凡也沒見過,看起來遍體通紅,表麵光滑,看起來像是蘋果,但比平常的蘋果還要大,而且形狀怪異。
吳凡摘了一個,聞了一下,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吳凡知道,這裏的植物都是未進化之前的原始植物,所以有沒有毒誰也不知道,所以他先吃一口,等等看有沒有反映,如果有毒的話,一口應該吃不死人吧,他這樣想著,就咬了一口,開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