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午後。
凶狠的陽光肆無忌憚的炙烤著大地,還從窗前探手,讓宿舍裏的溫度急劇升高。
王書躺在宿舍的床上伸著舌頭喘著粗氣,就好像是一條快要被曬死的野狗一樣。
“這日子,沒法過了!”
王書猛地從床上爬了起來,太痛苦了!
他的痛苦不僅僅隻是溫度的關係,還是因為他自己麵臨的處境。
他除了那張還算是清秀的臉之外,王書實在是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東西。
雖然不像是小說裏麵常常說的那樣,被初戀女友甩掉啊什麼的,但是這種無滋無味的活著,仍舊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煩躁和壓抑。
打開抽屜,王書拿出了一顆很亮的鋼珠把玩了起來,鋼珠表麵上的冰涼,讓王書心裏的煩躁稍微減輕了一點。看著這顆鋼珠,王書忽然神經病一樣的喃喃自語了起來:“看看,你多好啊,每天什麼都不用幹,往這裏一趟,也不用擔心以後上了社會沒出息。家裏也不指望你什麼,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小日子過得別提多輕鬆了是不?”
喃喃自語了半天,王書也有點索然無味,這鋼珠已經跟著他好幾年了,但到底仍舊隻是一枚鋼珠而已,不可能了解他的煩惱。
那還是王書上小學的時候,偶然在路上見到了一塊圓溜溜的石頭。
小孩子嘛,喜歡收集古裏古怪的東西,這石頭這麼圓,就拿回家裏去放著,每天閑著沒事還擦一擦。
結果擦了幾天之後,表麵上,竟然被擦掉了一塊石皮,露出了裏麵閃亮的光芒。
然後小小的王書沒事就擦石頭,一直擦了好幾年,石皮這才全都被擦掉了,露出了鋼珠的本質。然後這東西王書就每天都放在身上帶著,隨手把玩著,當是一個玩物一樣,一直把玩到了今天。
這麼多年以來,雖然時時把玩,但是少有擦一擦這鋼珠的時候,畢竟這東西已經很幹淨了。
但是此時,不知道為什麼,王書又想起了這事。
找了一塊毛巾,就在鋼珠上擦拭了起來。
他擦鋼珠的時候,神情很專注,速度很快,輕輕地蹭掉鋼珠上的每一處灰塵,卻沒有注意到,在他飛速蹭著鋼珠的時候,一道微弱的光芒在鋼珠身上流轉。
“嘶!”
王書忽然倒吸了一口冷氣,手上有點疼,下意識的鬆開了鋼珠,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
“竟然流血了!怎麼可能?”
林夜看了一眼那鋼珠,這東西上麵滑溜溜的,根本不可能有什麼刺,怎麼會把自己的手指頭給弄流血了?
正納悶呢,鋼珠上果然有滴血,然後讓王書目瞪口呆的事情發生了。
那滴血竟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飛快的消失在了鋼珠的表麵。就好像,是被那鋼珠給吞進去了一樣!
“臥槽!”
王書嚇了一跳,這是怎麼個情況?第一個念頭就是,外星人,黑科技!
第二個念頭轉身撒丫子就要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