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下樓,我就遇見了一個老太太,一看就是一個愛管閑事的熱心老太太,她擠眉弄眼地把我拉到一邊,小聲說:"小夥子,我就住在張家對門,剛才你敲她家門,我都聽見了,我告訴你,張家的那個女孩原來就有精神病史,不過,她不經常犯病。。。。。。"
開庭那天,我去了。
數百個座位都坐滿了人,還有很多媒體的記者。
那個母親請了一個代理人,她本人一直坐在原告席上哭。
原告要求我賠償張藝涓精神損失費10萬元。
我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時候,聽眾席上響起一片不滿的喧嘩聲。我知道,那是針對我的,每個人都同情受害者。
我沒有說張藝涓有精神病史,我沒有證據。
法庭休庭。
我一直坐在被告席上,沒有動。
經過合議廳緊急磋商,終於宣判了:原告索賠被告10萬元精神損失費,法庭不予支持。。。。。。
我勝訴了,但是我的心情並不好。那幾天,我一直沒有寫東西。
張藝涓是我的讀者,她掏她的錢在圖書浩如煙海的書店,單單買了我的書。這就是一種緣分。
可是,現在出事了,我和我的讀者立即成了敵人,開始互相指責,撕打。。。。。。
終於,我又一次來到張藝涓家,把《蟲子》一書的稿費存折放在了張藝涓的床頭,然後黯然離開。
我沒有對任何人說這件事。
半年之後,北京人民廣播電台文藝頻道,調頻87.6兆赫,午夜零點開始連播我的恐怖小說。
接著,郊區電視台受到啟發,開創了中國第一檔午夜電視節目,每周五晚上播講我的恐怖小說。
播講者叫藝文,他同時也是編導。
他在策劃這個節目的時候,曾經跟我進行過一次長談,想讓我給他出一些主意。
我們在電視台附近的一個酒吧見了麵。那個酒吧叫粗口酒吧,人很少。
總共三個人,藝文,我,還有電視台的一個攝像。
那天,我很興奮,喝了很多酒,講了一大堆設想。
這有幾個原因,一是喝酒他們付賬,二是那個攝像是個很漂亮的女人,三是我的恐怖小說又可以擴大一部分受眾了。
歸納起來,我總共說了幾點意見:
對於恐怖故事,播講的方式要創新,要完全打破傳統。不能像講評書一樣,也不能像朗誦美文那樣。那聲調我們早聽膩了。
我想像中的恐怖故事講述者,應該是一種黑暗的口
氣。。。。。。
藝文插話:"什麼是黑暗的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