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赴嶽家出言不遜 奔保定互控鳴冤(1 / 2)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反複似波瀾。

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徑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書接上回,蒲顯在家候至傍午,不見石氏來家,心中不悅,暗想:“我嶽丈石宏太不通世情,隻顧疼愛你女,留在你家,不肯送來,是何道理?”回想:“石秀英這賤人,真是不良之婦!縱然你爹娘留你,你也該牽掛婆母之病才是正理,娘家又非久戀之家,真令人可恨!我不免再到你娘家,看你們有何話對答我!”遂告稟了母親,竟往石家莊而來。

不多時已至嶽丈門前,氣恨恨直到中堂正麵坐下。龐氏忙問:“姑爺,此時令堂貴恙見愈否?”蒲顯見問,怒道:“我母好與不好,問他怎的?”龐氏說:“姑爺言之差矣!咱兩姓原係至親,所以掛心,有此一問,反倒惹出你的怒來,豈不令人嗤笑?”蒲顯聞言,不由的冷笑一聲說:“我母病沉,我昨日來接你女回家,侍奉婆母之病,今日你們就該早早將他送回去才是正理,為何將他留在此,卻是何意?這還是至親的道理麼?”龐氏忙說:“這話是從何處說起?早晨已經著小兒將他姐姐送了去,直到此時還未回來,姑爺你又來要人,難道我有兩個女兒與你不成?”蒲顯聞言,站起說:“老龐氏,此話是從何說起?你老倆口應允將你女兒今日送去,竟未送去,反言今晨送了去了。此事明顯你這老乞婆昧良瞞天,撒謊哄我。你們的機關我已明白,因我貧寒,替女嫌夫,欲令你閨女改嫁別人。你們是盜賣婚姻,迎新棄舊,反道向我胡賴!常言殺父之冤仇舍身當報,奪妻之恨難容,非麵向北,不能分剖皂白,我到保定於大人台下控告你們去!”言罷出門而去。

龐氏正然發怔,隻見石宏自外而入。龐氏說:“不好了!禍從天降。”石宏說:“這話從那裏說起?我石宏和睦鄉黨,尊敬長上,奉公守法,不曾惹是招非,禍從何來?”龐氏遂將女婿又來要人的話說了一遍。石宏說:“哦!原來如此。夫人不必驚慌,這件事我看透了,想必蒲顯窮極了,將咱女兒誆了去,賣與別處;殺害咱的兒子,滅其活口,永絕信音,怕咱向他要子。這為朱八戒敗了陣,先來倒打一钅巴,好震住了我,一天大事就完了。哼哼!蒲顯小畜生呀,你把主意拿錯了!賣了我的閨女,害了我的兒子,還要無理告狀!你會告狀,難道我石宏不認的保定府?”遂收拾行李說:“夫人不必耽驚,看守門戶,我也到保定府,告他盜賣發妻,害命滅口,叫他試試我石宏的利害罷!”氣恨恨出門,往保定府去告狀。

且言蒲顯回到家,取了幾串錢的盤費,前往保定府告狀。一路饑餐渴飲,夜住曉行,非止一日,到了保定府撫院衙前,煩代書寫了狀詞。正值於公升堂,理民情。蒲顯走進頭門,頭頂狀詞,口喊:“冤枉!”於公聞喊,吩咐堂官接狀。堂官遵諭,到頭門下接過薄顯呈狀,到公堂前將呈狀展開,放在公案上。於公閃目觀閱,上寫著:

具狀人蒲顯,年二十三歲,係順天府房山縣人,為逐婿嫁女籲憲提訊事:

竊身娶本縣石宏長女秀英為妻,過門五日,即回母家,迄今三載未回身家。身因貧難度,姑聽自便,並未禁止。詎料妻父石宏嫌身貧窶,欺身孤弱,於本年八月間輒起歹心,令女改嫁。身往伊家探望,始知伊女適人,當與理辯。伊便口稱:“三日以前已著小兒石均平將女送去,你把我女盜賣,殺死我子,反來訛詐”等語。身伏思逐婿嫁女,律有明條,藐法欺天,莫此為甚。光天化日之下,奚容風化大蠹?似此奸惡,非天莫治。為此叩懇憲台恩準,親提按律嚴訊,複身婚姻,以正綱常,舉家頂戴沾恩。

上告

於公覽畢,遂提筆批雲:“準提。”遂命將告狀人蒲顯帶上來問話。差役遂將蒲顯帶到公堂,雙膝跪倒,口稱:“大人在上,小人叩頭。”於公問道:“你告石宏逐婿嫁女實否?”蒲顯回答:“情真事確,若是虛捏,小人情願領罪。”於公聞言點點頭,遂吩咐聽刑差役張明、李順攜拘票,星夜赴房山縣拘石宏來案候訊。張、李二役答應,接票在手,就要起身。於公說:“到那裏休格外詐索資財,若有私討資財,本院定然打折爾等之腿!”二役回答:“小人不敢”。於公吩咐將蒲顯押訖,待拘到石宏,當堂對詞。聽刑的把蒲顯押下,於公退堂,俱各不表。

這承票的張明、李順出了院署,張明口呼:“李夥計,似咱這當差的,若不想銀錢,吃喝出在何處?這一去,須得弄他幾兩銀子,好養活老婆孩子。”李順說:“這個自然,若不圖弄幾兩銀,也不當這分苦差。

二人一行走一行言講,猛然抬頭,見迎麵來一老年人,慌慌張張向西而來,張明低聲說:“李頭,你看迎麵來的這人慌慌張張,定有緣故,莫非也是告狀的麼?何不上前問他一問,若果是告狀的,何不弄他幾兩銀子使使?”李順說:“使的。”張明先走近一步,口呼:“那位老者,我們這邊有禮了。”石宏聞言,抬頭觀看,見迎麵來了二位公差,遂問道:“你二位是問我嗎?”張明說:“正是。我二人看你不像本處人,又走的這等慌忙,必然有何事故,故而動問。”石宏說:“二位大爺有所不知,我特來上巡撫衙門告狀,望祈二位指引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