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兩個人進了一間酒吧,程夢溪雖然不喝酒,但現在畢竟是出來旅遊的,許多事情就可以隨性一點。
台上有個打扮很文藝的女孩,抱著吉他,唱著悠揚的歌曲,燈光旖旎,讓環境格外的動人。
“今天我也破例。”易學琛點了兩杯酒,遞給程夢溪一杯。
程夢溪毫不猶豫的接了過來,眼神從那個女孩那裏收了回來。
“她唱歌很好聽。”程夢溪由衷的說。
“我記得你唱歌也不錯。”
“嗯?”程夢溪愣了一下,她記得自己從沒在易學琛跟前唱過歌吧。
“畢業晚會。”易學琛看出她的疑惑,幫她回憶。
“畢業晚會?”程夢溪想起來,她的確去參加了畢業晚會,還在晚會上唱了一首歌。那時候她還沒和易學琛離婚,但她記得那晚易學琛沒有去啊。
“這事我不知道,但後來從孟院長那裏得知,就順道來看了一下,聽完你唱歌我就走了。你唱的很好聽。”
程夢溪一笑“沒想到你那天去了,後來也沒聽你提起過。”
易學琛笑了笑,沒說話。他隻是把那一段當成他很美好的回憶,和程夢溪說不說的其實沒有什麼關係。
“要上去唱一首嗎?”易學琛看上麵那個女孩已經唱完了一首,抱著吉他下了台,易學琛一邊鼓掌一邊問。
“不了,我那歌喉,登不了台。”
“你比她唱的好聽,那不是恭維的話。”易學琛其實想說,那晚是他聽到的最美妙的歌聲,從那時候開始,他再也沒有聽到比那更美好的聲音。那時候,程夢溪穿著格子襯衫,下身麻布長裙,整個人看起來很文靜,那時候她的一舉一動,甚至每一個細微的表情,他都記在腦海裏。
“你唱歌怎麼樣?我好像從沒聽你唱過歌。”在程夢溪的印象裏,易學琛是不喜歡參與那些活動的。
“嗯,不過你想聽嗎?”易學琛突然來了興致。
“噯?”
還沒等程夢溪反應過來,易學琛把外套脫下來交給了程夢溪,然後挽起了衣袖,到了吧台和老板不知道說些什麼。然後就看老板拿了一把吉他給易學琛,易學琛抱著吉他上了台,彈了幾個和弦之後,緊接著舒緩的旋律傳了過來。
“斑馬斑馬 你不要睡著啦 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 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 我隻想掀起你的頭發 斑馬斑馬 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費著我寒冷的年華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打開啊 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 斑馬斑馬,你來自南方的紅色啊 是否也是個動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戲子如果不能留下 誰會和你睡到天亮 斑馬斑馬 你還記得我嗎 我是隻會歌唱的傻瓜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會背上吉他離開北方 斑馬斑馬 你會記得我嗎 我是強說著憂愁的孩子啊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帶回故鄉 斑馬斑馬 你會記得我嗎 我隻是個匆忙的旅人啊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要賣掉我的房子 浪跡天涯……”
當易學琛的聲音出來的時候,現場立刻響起了掌聲,緊接著就陷入了沉寂,似乎都在認真的聆聽著他的聲音。而此時的程夢溪在聽到易學琛發出的第一個聲音之後,眼眶就開始濕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