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救了個軍師(1 / 3)

不好意思,又是好久沒更新,我不是什麼高管,就是個普通公司的普通員工。工作一忙就顧不上寫。。。實在抱歉。。。跪求大家的原諒。

正文:

語言這個東西,很是奇妙。沒有腿卻跑得很快。尤其是現在這種沒有互聯網,沒有電話的時代尤為明顯。

剛剛出了“常家豆腐房”沒幾步,就聽到了人們的議論聲。

“哎,二狗哥,聽說了沒?”

“啥呀?狗剩子。”

“嘿,你不知道啊,這營口那邊的大財主,馬歪臉子死啦。”

“啊?死了?沒聽說他除了臉歪有什麼毛病啊?怎麼死的?”

“咳,不是得病,是惹到胡子了,被胡子殺得。”

“咋回事?給俺說說。”

“我聽說啊,這胡子啊讓馬歪臉子交錢,馬歪臉子不肯,結果昨天晚上,胡子直接就去了他家,見人就殺,馬歪臉子一家人,連同婆子老媽,丫鬟護院的全被殺了。總之他家隻要帶活氣的全死了,連耗子洞都被掏了十幾個,裏邊的耗子也都跟著死了。”

“俺的娘咧,這胡子也太凶了。不過你咋知道這事的?”

“這鎮子口的告示牌上貼著告示呢。懸賞緝拿凶手,雖然我不認字看不懂寫的啥,但是人家劉秀才照著告示念得,那還有假啊。”

“嗯嗯,劉秀才是個喝過墨水的人,認字。他念肯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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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誌“。。。。。。”

李誌很想對這位“狗剩子”說,大哥,您老不說評書真尼瑪浪費你這塊材料了。還尼瑪耗子洞。。。

人總是這樣,聽到別人說自己做過的事,總是會有變化。好事的話,自然會不經意間胸脯挺起。心中得意。壞事的話就想哪沒人往哪走。

李誌呢,心裏想著殺馬歪臉子的事,聽著別人的議論聲,雖說這沒人知道是他,但他也是不受控製的低了頭,怕別人知道是他。走路也有些溜邊。

吳虎,周子騰,鄭德林這三個人緊緊的跟著他。四個人走的飛快,很快就出了高坎,來到了人煙稀少的郊外。

剛出郊外沒多遠就聽到路邊有聲音,一會高一會低的,貌似是有人在說話。此時的李誌猶如驚弓之鳥。一點的風吹草動都嚇得不行,他也不知道為什麼,隻是下意識的躲避。但是還忍不住該死的好奇心。想看看是什麼聲音?

這個年代算是近代,古代與現代的過渡階段。很多的東西還是保存的很好的,比如路兩邊的樹木。在古代,人們出門靠的是腿,走累了休息都喜歡坐在樹蔭下。所以從古至今無論什麼朝代。路的兩邊都會有樹木。這樹木不是搞綠化,隻是單純的遮蔭而已。(我是這麼認為的,別拍我)

也不知道從哪年開始的,漸漸的有了樹林這項傳統。也許一開始隻是為了蓋房子或者遮蔭休息。但漸漸的變了味。殺人放火的,偷盜邪淫的。。。反正做壞事的,基本都在樹林裏。翻翻武俠小說你就能找一堆。電視電影裏也一堆。樹林,堪稱“壞蛋們最喜愛的地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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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扯淡了,說正事。。。

李誌聽到有人說話,趕緊在路邊的一棵大樹下躲避並且伸著脖子順著聲音往那個方向看。其餘的周子騰三個人雖說不理解李誌為什麼這樣,但也都沒說話。都學李誌那樣側身躲在樹後邊往裏看。

此時的天,已經是下午了。太陽高高掛,雖說感覺不到太大的熱度。但白天看東西比夜裏可要清楚的多。

此時,離李誌約20米處的地方,是一些木樁,木樁有高有低,這都是附近的人們砍伐的。木樁上坐著兩個人,從後邊看看不見模樣,但是呢,從衣著服飾上就能看出是什麼身份。什麼身份?土匪。

這年頭,土匪橫行,走路都能碰腿肚子。在這看到土匪也不奇怪。從衣服上就能看出土匪也太扯淡了吧。其實一點也不扯。

這年頭的土匪貌似都有個不成文的穿衣習慣。從上往下,你可以分類。一般的山寨中,大當家的,一般都穿意見皮大衣。頭戴皮帽子,身上也是一身暖和的皮衣裝,下邊的鞋子都穿的皮靴。褲腿在靴子裏邊。身上挎著一隻手槍套,用來裝手槍。腰間紮著武裝帶圍著子彈。

二當家極其手下的頭目,一般也是和大當家一個裝扮,但區別是有的。有的是穿的皮衣,有的是穿的棉布衣,但身上都穿著大衣,這個大衣是有尺寸的。可以稍微的區分一下。手裏基本都拿著短家夥。比如駁殼槍這種。當然這年頭駁殼槍還沒出。現在是1875年左右,駁殼槍是1895年出的。還有20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