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騙你做什麼?”林厭不解,隨即他想到什麼,有些不好意思的問道:“陳姐,你……你難道想幫我介紹女朋友?”
陳嬌沒有說話,她的手指輕輕的敲著方向盤,好像在思考著什麼。
“小林子,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
陳嬌話沒說完,林厭就嚇得“啊”一聲,差點沒跳了起來。
“陳……陳姐,那……那個什麼,你說的話太突然了,我都還沒準備好呢。”
光棍這麼久,突然有一天,一個美女說要你當她男朋友,不管是誰都會嚇一跳的,林厭此時的心髒撲通的亂跳,臉也紅的像熟透了的蘋果,煞是可愛。
“想什麼呢,聽我把話說完。”
陳嬌瞪了林厭一眼,怪他大驚小怪。
“我的意思是說,讓你冒充我的男朋友,陪我回家見一下我的父母,三天之後,你就可以回來,當然,我會付給你六千塊錢的報酬。”
聽到這話,林厭的心情頓時平複下來,搞了半天,是他自作多情了,人家隻不過是想讓他冒充她的男朋友而已。
“陳姐,這不太好吧?”冒充別人的男朋友,這就像是欺騙別人一樣,林厭有些猶豫。
“你不同意?想想看,三天你就能得到六千塊錢,你賣一個月的包子都賺不到這麼多吧?”陳嬌皺眉道。
林厭苦笑,六千塊錢,何止是一個月賺不到,就算三個月都不一定能賺到。
“算了,誰叫我現在需要錢呢,才三天而已,幫她了。”
下了決心的林厭,當場點頭同意了冒充陳嬌男朋友的事。
“好,現在我就帶你回家,見我父母。”
“這麼快?”林厭一怔,他還沒把早餐車收拾好呢。
“放心好了,你的那些東西,我已經叫保安幫你看著,不會丟的。”陳嬌知道林厭擔心什麼,便出言說道。
“好吧,一切聽你的安排。”林厭點頭。
正準備開車,陳嬌突然注意到林厭的腳下。
“你就穿這樣的鞋子?”
陳嬌冷聲說道,這種地攤貨,隻有那些真正的窮人才會穿,沒想到,林厭居然也穿這樣的鞋子。
要知道,看一個男子有沒有品味,有沒有錢,首先看的就是那個男人戴什麼手表,其次就是看他穿什麼鞋。
而林厭穿的鞋子讓陳嬌眼中閃過一絲鄙夷。
“果然是一個長的帥的窮光蛋,唉,可惜。”陳嬌心中長歎,如果林厭是那種有錢人,和她門當戶對,或許,讓他成為自己真正的男朋友,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這鞋子怎麼了?”林厭抬起腳,以為鞋子上沾到了什麼髒東西。
“我帶你去鞋店買雙新鞋,你這樣的鞋子可是連我家大門都沒資格進去。”陳嬌淡漠的開口,語氣之中隱隱有些不快。
搞了半天,原來是嫌棄他的鞋子檔次太低,林厭麵無表情的坐著,心中閃過一絲傷感,一直以來,陳嬌都是林厭心中的女神,而這個女神今天居然因為他穿的鞋子露出冷漠,美好的夢瞬間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