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離下巽上。家人: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誌未變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大學》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愛者所以使眾也。《詩》雲:“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孝經》曰:閨門之內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
昔四嶽薦舜於堯,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試哉!女於時,觀厥刑於二女。”厘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帝曰:“欽哉!”
《詩》稱文王之德曰:“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此皆聖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降及後世,爰自卿士以至匹夫,亦有家行隆美可為人法者,今采集以為《家範》。
衛石碏曰:“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
齊晏嬰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夫治家莫如禮。男女之別,禮之大節也,故治家者必以為先。《禮》: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受;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閫,內言不出於閫;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又,男女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外內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乞假。
男子入內,不嘯不指;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麵;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又,子生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女子十年不出。
又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
又,國君、夫人、父母在,則有歸寧。沒,則使卿寧。
魯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與之言,弗應;從之及寢門,弗應而入。康子辭於朝而入見,曰:“肥也不得聞命,無乃罪乎?”曰:“寢門之內,婦人治其業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將業君之官職焉;內朝,子將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