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1 / 2)

秦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驪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為太子,贈送文公於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曰:“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故作渭陽之詩。

漢魏郡霍諝,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以為妄刊文章,坐係洛陽詔獄,掠考困極。諝時年十五,奏記於商,為光訟冤,辭理明切。商高諝才誌,即為奏,原先罪,由是顯名。

晉司空郤鑒,頰邊貯飯以活外甥周翼。鑒夢,翼為剡令,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

晏子稱:“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禮》:“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季康子問於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語肥也?”對曰:“吾聞之先姑曰:‘君子能勞,後世有繼。’子夏聞之,曰:‘善哉!’商聞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謂之不幸。’夫婦,學於舅姑者,禮也。”

唐禮部尚書王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禮有婦見舅姑之儀,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禮皆廢。珪曰:“今主上欽明,動循法製,吾受公主謁見,豈為身榮,所以成國家之美耳!”遂與其妻就席而坐,令公主親執笲,行盥饋之道,禮成而退。是後,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備婦禮,自珪始也。

《內則》:婦事舅姑,與子事父母略同。

舅沒則姑老,塚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塚婦。舅姑使塚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若使介婦,無敢敵耦於塚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

凡婦不命運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芷蘭,則受而獻諸舅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複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曹大家《女戒》曰:舅姑之意豈可失哉?固莫尚於曲從矣!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命;姑雲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漢廣漢薑詩妻,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裏,妻常沂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

河南樂羊子,從學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嚐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它肉。”姑竟棄之。然則舅姑有過,婦亦可幾諫也。

後魏樂部郎胡長命妻張氏,事姑王氏甚謹。太安中,京師禁酒,張以姑老且患,私為醞之,為有司所糾。王氏詣曹,自首由己私釀。張氏曰:“姑老抱患,張主家事,姑不知釀。”主司不知所處。平原王陸麗以狀奏,文成義而赦之。

唐鄭義宗妻廬氏,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嚐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竄,唯有姑獨在堂。廬冒白刃,往至姑側,為賊捶擊,幾至於死。賊去後,家人問,何獨不懼?廬氏曰:“人所以異禽獸者,以其有仁義也。鄰裏有急,尚相赴救,況在於姑而可委棄?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雲:“古人稱,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也,吾今乃知廬新婦之心矣!”若廬氏者,可謂能知義矣。

《詩》:“何彼穠矣,美王姬也。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不係其夫,下王後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雍之德。”

舜妻,堯之二女。行婦道於虞氏。

唐岐陽公主,憲宗之嫡女,穆宗之母妹,母懿安郭皇後,尚父子儀之孫也。適工部尚書杜悰,逮事舅姑。杜氏大族,其他宜為婦禮者,不翅數千人。主卑委怡煩,奉上撫下,終日惕惕,屏息拜起,一同家人禮度。二十餘年,人未嚐以絲發間指為貴驕。承奉大族,時歲獻饋,吉凶賻助,必經親手。姑涼國太夫人寢疾,比喪及葬,主奉養,蚤夜不解帶,親自嚐藥,粥飯不經心手,一不以進。既而哭泣哀號,感動它人。彼天子之女,猶不敢失婦道,奈何臣民之女,乃敢恃其貴富以驕其舅姑?為婦若此,為夫者宜棄之,為有司者治其罪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