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1 / 1)

“我鄭重宣布,此次訂婚取笑,莫依娜小姐,很抱歉,我不能和你訂婚了,我已經和別的女人有了兒子。而你,適合更好的男人。”莊奕恒簡單的說完,抱著親骨肉揚長而去。

訂婚新娘莫依娜在一個個追問不休的記者麵前徹底抓狂崩潰,“莊奕恒,你會後悔的,我恨你!你會遭天譴的!”

莊奕恒才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現在,他隻想知道,莫悠——他愛的莫悠呀,人在何處呢?!

莫悠,性別,女,年齡,30歲,比莊奕恒小蜜個月,身份,莊奕恒的“青梅竹馬”,“命中注定”的妻子。

為何她會被打上“青梅竹馬”“命中注定”的標簽?原因可複雜哩!

佛說:萬法皆生,皆係緣份,偶然的相遇,暮然的回首,注定彼此的一生,隻為眼光交彙的刹那。

佛亦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

當然,這都是佛的答案,可不是莫悠想要的答案。

莫悠曾經為此抗議,這個世界上誰與誰也不是命中注定,憑什麼她莫悠自打娘胎裏出來就被打上莊奕恒的標簽,非他莫屬?!

但是,抗議無效。

莫悠與莊奕恒深不可測的淵源,從他們還沒有成為受精卵就開始了。

這段淵源醞釀並發源於莫媽媽與莊媽媽的死黨式的姐妹情誼,莫媽媽莫夏雪瑛與莊趙珍在還沒有冠上夫姓時,就是形影不離的好姐妹。

當年,趙珍與莊文鑾熱戀,時常攜帶著好姐妹夏雪瑛做電燈泡。

莊文鑾為解決掉夏雪瑛這個電燈泡,便把與自家的對街鄰居的好兄弟——莫氏集團的長子莫瑞帶出來,把他與夏雪瑛湊成了一對兒。

就這樣,趙珍與夏雪瑛同一天婚禮,同一天冠上夫姓,這樣經常“同時”的遊戲終還是玩膩了,兩個女人又玩起了一場叫人大跌眼鏡的比賽——先懷孕生子者為冠軍,輸者要給贏者送十萬元大紅包。

就這樣,莊奕恒與莫悠成了莊媽媽與莫媽媽比賽的勝與負。

莫媽媽認輸,交給莊媽媽十萬元大紅包,卻在拿到女兒的第一張能辨別性別的B超照時心裏不服氣,十萬塊對於富可敵國的莫家來說倒是沒什麼,卻不能輸了士氣。

她又與莊媽媽定下另一個協議——娃娃親協議,誓死要把交出去的十萬塊以聘禮的形式贏回來。

莊媽媽欣然應允,在協議書上按下手印,並承諾,就算莫悠與莊奕恒日後成為死對頭,也會讓他們成婚。

而莫家與莊家的長輩們對於兒媳一出一出的鬧劇並未反對,隻當精彩好戲,拿來做茶餘飯後的嗑牙娛樂。娃娃親一定下,老長輩們甚至還舉雙手讚成,依照古代傳統,交換了龍鳳玉佩作為信物。

就這樣,莫悠的身份陰影再也剔除不掉,甚至大家一叫“莊奕恒”三個字,她背後便會猶如一陣陰風刮過,不自覺的打冷戰。

倒也不是莊奕恒長得太對不起市民,相反的,因莊家有著遺傳了兩代的中歐混血血統,他從還是一個嬰兒時,就美若妖孽,禍亂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