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女子蹲在一旁翻看李小猛的旅行包。裏麵的東西除筆記本電腦之外,都是換洗衣服之類的個人用品,明明白白地證明這闖入者不過是一個普通人。聽到“林小薇”這個名字,那位女子臉上的神色頓時緩和下來。她放下旅行包,將李小猛拉扯著站起來。
“林小薇?她是你什麼人?”
“她是我女朋友。”李小猛掙紮著轉過身。
“她是你女朋友?那她肯定沒有告訴你,她已經將這棟房子賣給我們了。”持槍女子很驚訝。李小猛很高興:既然是小薇把房子賣給他們,那小薇肯定安然無恙,謝天謝地。
“你們是誰?為什麼會睡在我的房間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一驚一嚇一喜之下,李小猛的腦子有點不太好使喚,提出這麼一個沒有水準的問題。當然他更想知道,為什麼林小薇會賣房子?但似乎最重要的問題是先搞清楚這一男一女是什麼人,才能判斷他們的話是否可信。
“先委曲你一下,坐下來說話。”持槍女子用手槍指了指擺在梳妝台前的一張椅子,示意李小猛坐下,但她並不想打開手銬。持槍女子與那男子並肩坐在床沿,不再用槍指著李小猛。
“我是警察。兩個月前我和我的未婚夫——就是他——想買一套房子,然後登記結婚。通過中介,我們認識了這套房子的主人林小薇小姐。這套房子約80平米,我們花了150萬元——說實話,在珠州市,這個地段——這個價格很劃算。我們的錢不夠,還向銀行申請到100萬元貸款才買到的。這些手續完全正規合法。等一會兒可以拿給你看。”
李小猛很驚訝,半天說不出話來。小薇真把房子賣掉了?也不跟自己商量商量?他急眼了。
“這房子登記在林小薇名下不假,但是買這房子的每一分錢是我掏的。我可是花170萬元買的。這房子裏的家具,好幾萬塊呢,也是我出的錢。”
其實,近180萬元的花費中,李小猛自己掙的錢隻有10萬元。餘下的170萬,是他父母一輩子的積蓄60萬元,再加上從七大姑、八大姨那裏借來的110萬元。
“你這人腦袋裏缺根筋吧?你是誰?你叫什麼名字?”男子的聲音低沉,顯然還帶著怒氣,他想快點結束這次談話。他做夢都沒有想到,自己在家裏跟未婚妻恩愛,這小子竟然會闖進來。這小子不但看到未婚妻一絲不掛的樣子,還故意裝瘋賣傻,答非所問,即便是被反剪雙手,也不老實,不時地拿眼睛在他女人裸露的小腿上瞄來瞄去。
“我叫李小猛,本市‘艾特軟件公司’的程序員。我是林小薇的男朋友。我們準備今年過年結婚。”
一種不祥的預感開始浮現在李小猛的意識裏:麵前這兩個人似乎不是壞人,而他的小薇——他仍然不相信她真會不打招呼就賣掉房子。這是我和她的婚房。不會的,絕對不會,昨天我還跟小薇在微信上聊天呢,李小猛搖搖頭。會不會她家裏人遭遇意外,她急需用錢才把房子賣掉?不等他胡思亂想理清頭緒,女子講出一句話,猶如晴天霹靂,把李小猛驚呆嚇傻,半天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