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格尼斯說:“有個叫哈裏根的家夥,他是個改革團體的律師。他手裏有些對我的一位政界朋友不利的文件。他總是很晚才下班。我給你他辦公室的地址,你去會會他。”
赫爾曼點了點頭。他想起了曾在雜誌上看到的黑話。“要不要我做掉他?”
麥格尼斯說:“不用。你要是願意也可以揍他一頓,甚至可以敲掉他的一兩顆牙,我那位政界朋友會感激不盡的。然後,你就拿走那些文件,就放在他辦公桌右上角抽屜裏的一個夾子裏。你十一點到那兒。”
赫爾曼隨口答應說:“好的,我約莫十一點左右到那裏。”
麥格尼斯說:“不行,你必須在整十一點鍾到達。那樣才能保證事發時你有不在場證據。”,赫爾曼疑惑地問道,“不在場證據?”在俄亥俄州的哥倫比亞鎮上,人們處理輕微傷害案時並不很關注細節。
麥格尼斯說:“對,不在場證據。地方檢察官會明白這是我幹的。我想要手下的每個小夥子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不在場。這樣他們就沒法找我們的碴兒。你認識弗蘭克·卡弗嗎?”
赫爾曼點點頭。弗蘭克·卡弗是政界要人。他仗著自己是教會的中堅人物,巧妙地哄得公眾把他看成是一個可靠的、令人尊敬的公民。
他記得卡弗還另有原因:他在第一次與艾琳邂逅的那個晚上見過他,那是在麥格尼斯家的一次聚會上。
麥格尼斯說:“就這麼說定了:今晚十一點到一點之間你和我呆在卡弗的公寓裏。開電梯的小夥子會發誓說是他送我們上的樓。卡弗也會證明我們在他家裏。明白嗎?”
赫爾曼道:“嗯,明白了。”
麥格尼斯說:“好,去吧。”
赫爾曼·菲利普斯輕而易舉、駕輕就熟地完成了任務,心裏感到很痛快。用手槍筒敲敲一個老律師的頭、再打掉他的兩顆牙算不得什麼冒險。赫爾曼覺得自己特像剛殺了四個波蘭人的一連德國兵。
他離開那幢寫字樓正要回家去,這時候突然產生了一個想法。
今晚艾琳會和她的老家夥男朋友去夜總會。他還知道,那女孩兒表演後會先開車回她的公寓換衣服。他們會在午夜剛過時到達公寓。
赫爾曼尋思:既然我已有完美的不在現場證據,為何不順便把自己的情敵幹掉呢?
這似乎是十分簡便的辦法。他坐地鐵到七十二街,藏在與艾琳的公寓相隔兩個門的那座紅磚房門口的陰影裏。他把手深深插入衣袋,撫摸著自動手槍的槍柄。
沒過多久車開過來了,一個穿晚禮服的男人下了車。他背對著赫爾曼,在攙扶艾琳下車。赫爾曼快步從隱身處走出來,他的小眼睛閃著寒光,緊閉著嘴,麵目猙獰。
他從口袋裏掏出自動手槍,舉手開了兩槍。隨即他轉身沒命似的狂奔回地鐵站。八分鍾後,他已到了半英裏之外,安安穩穩坐在百老彙街上那套旅館套房的漂亮客廳裏。
他倒了一杯波旁威士忌,點上一支雪茄,披著匾袍在昂貴的地毯上走來走去。他覺得自己像個威風凜凜的英雄,不由得自我膨脹起來。他狠揍了一個家夥,還殺了人,卻沒人能拿他怎樣,永遠不能。赫爾曼·菲利普斯得到他做夢都想得到的一切。他成了一個了不起的人物。
敲門聲響起時他已經有點兒醉了。他自信地微笑著打開門。兩個男人站在門外。一個又矮又胖,另一個又高又瘦。兩個人都衣冠楚楚,顯露出執法人員的威嚴氣度。
赫爾曼笑容可掬地請他們進屋。那瘦高個兒問:“是赫爾曼·菲利普斯嗎?”
赫爾曼鞠個躬,洋洋自得地承認了自己是。
“你認識一位叫艾琳,羅伯茲的女人嗎?”矮胖子問道。
赫爾曼的笑容更燦爛了,他也承認認識這個女人。
瘦子說:“好。我們就想知道這些。穿上褲子跟我們走一趟。”
“幹什麼?”
“凶殺案。幾個小時前,一個家夥在這位艾琳小姐的門前被人謀殺。我們知道你是她的男朋友。你得和我們走一趟。”
赫爾曼的笑容變得天使般可愛:“你們說謀殺是幾點發生的?”
“十二點十分。”
赫爾曼說:“滾吧。我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天衣無縫。”
“是嗎?”矮胖子懷疑地問道。
“沒錯,”赫爾曼自鳴得意地說:“我和威利·麥格尼斯今晚在弗蘭克·卡弗家。從十一點到一點一直待在那兒。我有一打證人可以給我作證。”
“卡弗?”瘦高警察問道:“你是說卡弗?”
赫爾曼點點頭。於是兩位訪客抑製不住地大笑起來。
赫爾曼疑惑不解地望著他們。
“有什麼好笑的?我說過了,我有一打證人。”
矮胖子止住了笑:“你找不著卡弗了。他死了。他在十二點十分被人殺了。正是因為他的死我們才來找你的,赫爾曼。”
他們是拖著赫爾曼下樓上出租車的。不知怎麼地,他突然走不動了。
報話機不會說假話
(美國)小弗朗西斯·切斯著
劉雪嵐譯
風夾著小雪呼嘯而下,穿過低矮的鬆樹林,又哀鳴著吹過風車上的固定拉索。風車用來驅動充電器,充電器是喬治·安德遜為他的無線電廣播發射機的蓄電池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