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方友

陳州城西關有一家姓任的,他家幾輩開黑店,直到任孩兒這一代,才被一個外地後生查出線索。

任家開黑店,多是謀害有錢的外地客商。黑店不黑,外裝飾比一般明店還闊綽大方,服務態度也好,這就使人容易上當。黑店有規矩:兔子不吃窩邊草。這並不是仁義,而是怕露餡。平常,他們的人緣也極好,見人三分笑,不斷用小恩小惠籠絡四鄰。

四鄰就認為這家人樂善好施,是菩薩心腸。懷有菩薩心腸的人怎麼會去害人呢?街人們從不往壞裏想。

外地生人,來了走了,一般不引人注意。來了,住下。店主甜言蜜語一番,施點小酒小菜什麼的,溫暖得讓人失去戒心。等到後半夜,客人人困馬乏,店家就下手。任家殺人從不用刀,多用繩子勒,人死不見血腥,悄無聲息地便把活兒做了。然後讓人化裝成那死者的模樣,仿著那人的口音,高一聲低一聲呼喚店家開門登程。店家也佯裝送客,大聲問:“客官,這麼早就走呀?”

“客官”很煩的樣子,嚷:“快開門吧!”

店主人和氣地說:“別丟了東西呀!”接著開門,在“走好走好”的送客聲中,沉重的腳步聲遠遁……

其他客人於朦朧中皆以為那“客人”起早走了。雖素不相識,但昨晚住在小店裏幾個人心中還是有點兒記憶。

現在人走了,記憶裏也便畫了個“句號”。殊不知,那真正的客人已永遠留在了店裏。店主人匿其屍首,搶其錢財,神不知鬼不覺,陰間就多了一個屈死的幽魂。

民國初年的一個秋天,來了一個外地後生。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夥子,一表人才,而且很富有。他來陳州,一住數日,幾乎住遍了陳州的大小客店,直到最後幾天,才輪到任家客棧。

那天晚上月明風靜,小夥子剛到任家客店門口,就被任孩兒婆娘迎了進去。任孩兒婆娘年不過三十,長得嬌豔不俗,給客人沏茶又打坐,問候一番,便領那後生進了客房。客房為單間,在角處。室內擺設令人炫目,新床單新被褥,全是蘇杭綢緞。四牆如雪,幽香四襲,很是討人喜歡。那後生望了一眼任孩兒婆娘說:“今日太乏,我想早睡,隻求店家打點兒酒水來便可!”說著,放了大包小包,沉甸甸的銀錢撞地聲使任孩兒婆娘雙目發綠。

任孩兒婆娘報給任孩兒之後,便滿麵春風地給那後生又送熱水又送酒菜。事畢,遞了個媚眼兒問:“要我作陪嗎?”

那後生搖搖頭,說:“我困得很,睡了之後別讓人打擾就是了!”

半夜時分,任孩兒和婆娘開始下手。他們用刀子輕輕撥房門—房門未上,想來年輕後生太大意。接著,他們閃進屋裏,又急忙轉身關了門。

他們都戴著麵罩,摸到床邊,認準了後生睡的方向,任孩兒就用繩子猛套其脖頸,舍命地勒。那女人也撲在客人身上,死死壓住。勒了一會兒,隻聽“噗”的一聲,那頭竟落了地,血也噴了出來。任孩兒頓覺不妙,急忙點燈一瞧,禁不住大吃一驚!原來被窩裏不是人,那頭也不是人頭,而是一個裝鮮血的豬尿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