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才是《我,機器人》
I,ROBOT
根據美國科幻大師艾薩克·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說《二百歲人》( Bicentennial Man, 1999)改編的同名科幻電影講述了一個非常淒美的故事,但那是經過好萊塢編劇大刀闊斧改編後的電影情節,與小說的原始故事相距甚遠。同樣的,科幻電默我,機器人) (I, Robot, 2004;又譯(機械公敵》),再次重複了這一舉動―電影與原作大相徑庭,“我,機器人”已被改得麵目全非,不妨易名為“他,機器人”更貼切。
其實(我,機器人)(I, Robot,1950)本是阿西莫夫有關機器人的一本科幻短篇集,裏麵有多個獨立的小故事。在每一個故事當中,機器人都嚴格遵守“機器人學三定律”(這似乎是電影中唯一保留下來的“原味”了)。而阿西莫夫對於科幻文學最重要的貢獻之一,就在於他開創了遵守三定律的“機器人”科幻題材。
在現代科幻小說中,“機器人( robot )”一詞最初出自捷克作家卡列爾·恰佩克的《洛蘇姆的萬能機器人公司)(簡稱(R.U.R.) ,1921 ),該詞在捷克文中的原意為“工人;苦役”。不過在此前此後的科幻作品中,機器人始終是為人所造但最終又貽害於人的怪物,這種狀況直到20世紀40年代阿西莫夫筆下的機器人問世後才得以改觀。
在某一年的聖誕節前夕,阿西莫夫前往探望正在病中的著名科幻編輯坎貝爾,這對老朋友聊起了有關機器人科幻的情況。兩人一致認為,在此前的科幻作品中,機器人一直形象欠佳,甚至連坎貝爾本人也曾創作過這樣的作品―在坎貝爾的<最後的進化》 ( 1932 )中高度智能的機器人終於取代了人類。而這種狀況必須有所改變。為使機器人成為人類的朋友。坎貝爾和阿西莫夫共同為機器人製定出一套基本的行為規範和道德準則,這就是著名的“機器人學三定律”―
第一定律: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也不得見人受到傷害而袖手旁觀;
第二定律:機器人必須服從人的命令,但不得違反第一定律;
第三定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但不得違反第一、第二定律。
從這以後,阿西莫夫就開始在這一框架下創作有關機器人的科幻小說。他熟練地使用“機器人學三定律”,使得這些作品極具邏輯性,在解決機器人有可能違反“機器人學三定律”的前提下逐漸展開故事,結構精巧,邏輯清晰,情節緊湊,扣人心弦。這些故事包括《羅比》、《環舞》、《證據》等,後都被收入《我,機器人》中。
後來阿西莫夫又專門創作了兩部有關機器人的長篇科幻小說(鋼窟)(The Caves of Steel, 1953)和(裸日)( The NakedSun, 1957 )。這兩部作品融科幻和推理於一體,塑造了一對人類偵探與機器人偵探形象,他們在攜手破案的過程中逐漸相互了解和理解,共同捍衛“碳/鐵”文明。而所謂“碳/鐵”文明,是阿西莫夫在其機器人作品中特別強調和推崇的一種文明方式,指的是人類(主要由碳構成)和機器人(主要由鐵構成)和平共處的一種社會文明狀態。
正是由於阿西莫夫的生花妙筆,機器人從此不再是有可能欺師滅祖、作亂犯上的壞人,而成為人類忠實的朋友和夥伴,不過它們還是有可能產生各種技術和心理問題,需要等待人類去一一解決―而這正是這些機器人故事的基礎。阿西莫夫所致力於的,是人類與機器人不渝的友誼,是所謂“碳/鐵”文化的共存共生。而後來“機器人學三定律”也進行了一些完善,比如後來又加了“為了全人類或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機器人有時也可傷害人類”的“第零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