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興在懷疑我,這是我最不想看到的局麵。
我攬過他的肩往練習室外走,“他和我說過,他曾和我說過他要走。”
張藝興止住腳步,瞪著我,就像第一次認識我,“什麼時候?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在LA演出的時候。我以為你們早就有所察覺...”就像我一樣。最後半句話我沒說出口。我表情很無辜地看向藝興,總是綴有星輝的眼睛在直視別人時,會顯得很天真,很誠懇,很迷人。我相信他不會怪我。
張藝興的肩膀一下垮了下去,“難怪,整個4、5月份你們都粘在一起。”他苦笑著,“去年,去年不就有他想離隊的傳言嗎?可他還是回來了,我也就相信他不會再走。要走,要走也應該再等兩年吧,明明連真正的屬於EXO的演唱會都沒享受過。他會後悔嗎?”
我抬腿離開,“你覺得呢?”
吳亦凡的夢想,K隊的人不知道,我們總該知道吧。他隻想當演員,即使是要逼著他唱歌,也不該隻是做個為期兩年的人肉背景或者伴舞。他那張臉,他受過的教育,他的出身背景,他的野心,所以他要走,我一點都不詫異。所以,不要再問這種愚蠢的問題了,藝興。
他不後悔,我那麼清楚。可越是這樣清楚,就越心疼。
其實手機裏還有我和吳亦凡的短信,發送時間是第一場演唱會的那個夜裏。
“離開我們,你後悔嗎?”
“你指哪方麵。”
“拋開所有榮譽與利益,隻談感情,離開一同奮鬥多年的兄弟,你後悔嗎?從此以後,沒人再叫你隊長,沒人會說22歲成為你,沒人牽起你的手鞠躬致謝,甚至就算你站上領獎台,都沒人榮耀與共。你後悔嗎?”
其實這條短信一發出去,我就後悔了。語死早的鹿晗不該這樣感性。另外,自出道以來就一直作為主捧的我,真的有資格問他這些問題嗎?胡說什麼感同身受,都是自以為是自作多情。
果然,他的回複隻是讓我再一次直麵慘淡甚至於殘酷的現實,而不是公司一直粉飾的兄友弟恭盛世太平。
“鹿晗,我當你今晚開了演唱會太興奮,所以胡言亂語。哪兒來那麼多的兄弟情,在公司待久了,我真擔心玷汙了兄弟這個詞。僧多粥少的日子,我是不想再過了,搶資源,真的,挺惡心人的。還有,每個月查到賬戶裏我媽打過來的錢,我就像揍死自己。我已經24了,卻還要我媽養。嗬嗬,這樣的我,還不如去當個小白臉。”
“好吧,對不起。是我逾越了。當我沒問。”你願意掏心掏肺給我解釋這麼多,我已很知足。
手機遲遲沒有亮起,我也累到墮入夢境。
淩晨4點的時候,吳亦凡回了短信,他說,“晗晗,我曾叫你一起走的。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大概隻有你。”
那一天,我耳機裏一直單曲循環著陳奕迅的《最佳損友》:朋友,我當你一秒朋友;朋友,我當你一世朋友。
無法,再與交心聯手;畢竟,難得有過最佳損友。
早知解散後,各自有際遇作導遊
奇就奇在,接受了,各自有路走,卻沒人像你,讓我眼淚背著流。
為何舊知己,到最後,變不到老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