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3 / 3)

這是諸葛亮的一份家庭財產申報單。

“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按照漢代和三國時期的官俸製度,15頃薄地,這在當時地廣人稀的四川,實在不算多;“子弟衣食,自有餘饒”,當指諸葛亮的家人在妻子黃氏帶領下從事種植和蠶桑等農事活動,可保溫飽無虞。至於自己的衣食起居,自然靠官俸維持;“不別治生,以長尺寸”,這顯然指俸祿之外,沒有別的生計,不搞經營,也不依靠別的收入發財致富。

盡管諸葛亮的合法收入在當時本該是很高的,但他“內無餘帛,外無盈財”。這是諸葛亮畢生追求和實踐的清正廉潔的理想境界。

諸葛亮廉潔自律,在蜀國官吏中起到了積極作用。史載他任用的官員,大多勤於政事,廉潔自律。

例如,大將軍錄尚書事費神禕“家不識財,兒子畢布衣素食,出入無從騎,無異凡人”;名將薑維“據上將之重,外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資財無餘”;鄧芝生活儉樸,家無私產,連妻子也“不免饑寒”,死時也“家無餘財”。

諸葛亮治家也以節儉為宗旨。他在《誡子書》中告誡兒子,“靜以修身,儉以養德”,淡泊明誌,寧靜致遠,學以廣才,勵精治性,珍惜光陰,務求“接世”。嚴格的家教,使得諸葛一家,上至夫人,下及子孫,滿門英烈,世代忠良。

諸葛亮深知,倡行勤儉廉政,如果沒有法律製度的嚴格監督,則貪汙瀆職,“作奸犯科”之人將難以受到製裁,而廉潔奉公勤懇負責之人,反而會湮沒不彰,甚至受到排擠打擊。因此,必須厲行法製賞功罰過,以樹立嚴明公正的政風。為此,諸葛亮主張加強教化,實行以法治國。

諸葛亮十分重視教化,注重宣傳教化的風氣,有悖於法令的話不說,觸犯法製的事不做。同時,要求各級執法官吏必須以身作則,然後才能“正己教人”。

為了搞好勤儉廉政,諸葛亮對各級官員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做“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皆有條章,以訓厲臣子”。

所謂“八務”,即要求各級官吏在做好本職工作時必須完成的8項任務;至於“七戒”、“六恐”、“五懼”,顯然是對足以引起人們應戒、應恐、應懼的各種情況提出警告,以免違法亂紀。

當教化無效時,諸葛亮就認為必須無黨無偏,依法究辦,特別堅持“刑不擇貴”、“誅罰不避親戚”的原則,通過法製本身的嚴肅性、公正性,來教育廣大臣民。

諸葛亮以“法不阿近”影響軍內外。他在一出祁山時,因馬謖失掉街亭而揮淚斬之,並寫了《街亭自貶疏》。這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諸葛亮的勤儉廉政思想,其主旨是以“安民”為根本,以勤勞任職、廉潔愛民為要務,以法令為製衡,從而達到民富國強的目的。

諸葛亮病危時,要求把他的遺體安葬在漢中定軍山,喪葬力求節儉,依山造墳。他在遺囑中說:“塚足容棺,殮以時服,不須器物。”意思是墓穴切不可求大,隻要能容納下一口棺木即可;入殮時,隻穿平時便服,不放任何陪葬品。

這簡短的3句話,是諸葛亮廉潔自律、高風亮節的具體體現,其至真至誠,驚世駭俗,感人寰,泣鬼神,成為千古之典範。

諸葛亮的智慧、作為、人品、治國方略、理民之幹和軍事才華,構成了那個時代偉人的真身。他以實際行動驗證了自己“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諾言,在當時就受到了敵我友各方的肯定。如他的老對手司馬懿曾讚歎說:“天下奇才也!”

諸葛亮勤儉廉政,勵精圖治,他的風範被當作民族精神而一代一代傳承,曆朝曆代都把諸葛亮作為智慧的化身、精神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