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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戚繼光治軍不徇私情

儒家的“克己”,就是克製、約束自己的私心;儒家的“奉公”,就是以公事為重。克己是奉公的前提。克己的標誌之一就是不徇私情,明代抗倭名將戚繼光在治軍過程中不徇私情,是明代克己奉公的又一個典型。

戚繼光是明代山東登州人,17歲時承襲了父祖曆任的登州衛指揮僉事之職,25歲時被提升為署都指揮僉事,擔負起山東沿海防守海疆、抵抗倭寇的重任。

那時候,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倭寇為患,達到了猖獗的程度。素有威名的戚繼光被調任到倭患最為嚴重的浙江任都司僉事,主持這一地區的抗倭鬥爭。

倭寇的不斷侵擾,激起戚繼光殲敵衛國的義憤,曾寫下“封侯非我意,但願海波平”的詩句。體現出不圖私利,一心為國的高尚境界。

為了奪取抗倭鬥爭的勝利,戚繼光到前線後,開始組建部隊,並三令五申要求嚴守紀律。但有的將士散漫慣了,時常違犯軍紀。戚繼光秉公執法,堅決按軍法從事,狠狠懲辦了幾個嚴重違犯軍紀的將士。

戚繼光有個舅舅,在戚繼光的隊伍裏當小官。他覺得自己是戚繼光的長輩,別人害怕戚繼光威嚴,他卻滿不在乎,甚至故意公開違犯軍紀。這樣一來,上上下下議論起來,都拭目以待,要看看戚繼光如何處置違犯軍紀的舅舅。

這件事確實使戚繼光麵臨一場嚴峻考驗。如不一視同仁,秉公執法,就不能折服眾將士,更關係到能否訓練出一支紀律嚴明,勇敢善戰的軍隊,完成禦倭重任的大事。

戚繼光大公無私,從國家和民族利益的大局出發,毅然按照軍法鞭打了自己的舅舅。

當天晚上,戚繼光把深感委屈的舅舅請來,懇切地說:“按輩分說,我應該尊重您,可是在軍隊裏,您和我則是上下級關係,所以又不能不處罰你。軍隊要保家衛國,要抗倭,不能沒軍紀。如果我從私情出發,袒護舅舅,那怎麼能使別人心服?因此,請您老人家從大局著想,諒解外甥。”

他的舅舅聽了外甥深明大義的話,慚愧而激動地說:“我違犯軍紀,受軍法處置是完全應該的。你整頓軍紀,執法無私也是完全正確的。今後我一定帶頭服從命令,遵守軍紀。你就放心吧!”

戚繼光公事公辦,嚴肅處理舅舅違法的事,很快就傳開了。從此,全軍上下,人人遵守紀律,嚴守訓練規則,絕少發生違紀抗令之事。

經過一段時間的整訓,一支軍紀嚴明,英勇善戰的“戚家軍”終於訓練出來了。戚繼光規定:擂鼓需進,就是前麵有水有火,也要奮勇前進;鳴鑼需退,就是前麵有金有銀,也要堅決退回。

這支軍隊,在抗倭鬥爭中,令行禁止,步調一致,攻無不克,戰無不勝,而且對百姓秋毫不犯。倭寇一聽“戚家軍”來了,就聞風喪膽,狼狽逃竄。

有一次,戚繼光率領軍隊在台州府圍剿一股倭寇,倭寇與戚家軍接戰之後,很快大敗,有一股殘敵想繞道城北的大石退守仙居。

為了徹底消滅這股倭寇,戚繼光立即命自己的兒子戚印為先鋒,率領軍隊抄近路在白水洋常風嶺一帶進行伏擊。

臨行前,戚繼光一再交代戚印,與倭寇接戰之後,不要急於求勝,要佯裝失敗,將敵人誘至仙居城外再予以反擊,以迫使城中的倭寇出援,一舉殲滅。他最後強調說:“違反軍令者,要按軍法處置。”

戚印率軍到達常風嶺之後,將軍隊埋伏在山道兩旁的樹叢中。此時,倭寇的隊伍也沿著這條山道開了過來,前麵還押著一些搶掠來的婦女和牛羊等。

小將軍戚印一見之下,怒火中燒,再也沉不住氣,馬上下令軍隊展開總攻。一時間,矢石齊飛,刀槍猛舞,喊聲震天。戚印隻顧奮勇殺敵,早已忘記了父親臨行前“隻許敗不許勝”的交代。霎時間,就將敵人全殲在山道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