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和蘭人在料羅灣被鄭芝龍艦隊擊敗,不得已之下便隻得每年向鄭氏上繳大筆稅銀或高價購買其貨物,折合白銀百萬兩以上,這才得以繼續壟斷大明海上貿易。
鄭芝龍叛逃滿清之後,失去“看管”的和蘭人著實開心了幾個月,在東亞可謂是為所欲為,賺得盆滿缽滿。
但在得知大明水師及造船的恐怖實力之後,他們隻能丟掉幻想,老老實實地交錢來維持自己的海上地位。在他們看來,鄭芝龍依靠一場慘烈的戰爭才獲得的利益,大明隻經過談判就能擁有,這已是大員方麵極大的讓步與誠意了。
卻不料黃宗羲仍是冷笑,“你們倒是好算計。我且問你,每年出入大明的的貨物價值幾何?”
他不等伯特曼回話,便又接道:“至少三千萬兩之巨!這海上的生意,獲利怎麼也有五成以上,你們獨霸大明與他國的生意,歲入何等豐厚,卻隻拿這點兒錢打發大明,是拿別人都當傻的嗎?!”
伯特曼心中苦道,這明國官員競對遠東的貿易知之甚詳,看來想要糊弄過去是不大可能了。聽他話裏的意思,恐怕想要的數目遠不止百萬兩。
其實黃宗羲得也不準確,海上貿易雖然獲利豐厚,五成已是極為保守的算法,通常獲利十成算是意思,百倍利潤都不鮮見,但同時風險也是極大。
以十七世紀的航海能力,從大明到日本,十條船出海,能有七條安全返回就算不錯的。這船、貨損失,船員撫恤等等皆是大筆支出,故而和蘭人真正落到手裏的也就三四百萬兩。此外,大明這三千萬的對外貿易額也不全是和蘭人獨吞,西班牙、葡萄牙還占了很大一部分,甚至冒險出海的大明民間商船也有少量份額。
伯特曼隻得心問道:“那依黃大人的意思,貴國想要收繳多少稅銀?”
“八九百萬兩吧。”黃宗羲隨口道。
“這絕不可能!”伯特曼差點兒吐了血。七百萬兩!這意味著東印度公司還得倒貼錢給大明。
黃宗羲不以為忤,似早就料到他會有此反應,微笑道:“給得少了我們太虧,多一點兒你們又不願意。那不如這樣,稅銀就不用交了。”
伯特曼一愣,知道他定有下文,“條件呢?”
“你們往後就不用辛苦‘替’大明跑生意了,誰的貨物誰自己運。”黃宗羲不緊不慢道,“和蘭人可以去廣州販貨,以西把你亞與佛郎機人的船也可以來廈門、寧波,各國依律繳納關稅,與大明一團和氣做買賣。當然,大明的商船也要通行各地無阻。
“既然大家要安寧做生意,那若是誰用強霸市、欺壓他國,那便是壞了規矩,便是與大明過不去,朝廷也絕不姑息!”
他輕飄飄幾句話,將和蘭費盡心血構建的東亞貿易壟斷地位給終結了。
“這、這不行!遠東的貿易是東印度公司……”伯特曼到一半,又氣急敗壞道,“你們輔政王呢?我要見他,我要當麵向他提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