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去到那條熟悉的街道,我恍惚看到了曾經和歡歡一起在這裏逛街的點點滴滴。
那個攤販還在賣陶瓷手鏈,一盒一盒刻著字的陶瓷,還有紅繩子,三塊錢一顆陶瓷。
我深吸了一口氣,竟然有點莫名的激動,似乎籌備已久的大事終於能夠落實了。
還是當時那個女導購,不過她似乎已經忘了我,隻是帶著職業性的微笑問道:“帥哥,給女朋友買鞋子嗎?”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聲,尋覓著那雙坡跟皮鞋。還在,沒有下架,讓我多少鬆了口氣。
“就這雙吧。”我指了一下。
“那帥哥知道您女朋友穿多大的鞋子嗎?”女導購繼續問道。
“三十七碼。”我回答得毫不猶豫。
我還知道什麼呢?
我知道歡歡喜歡梔子花、最喜歡的歌是青花瓷、喜歡吃火鍋、最喜歡的電影是大話西遊、最喜歡的衣服是白色連衣裙、最喜歡的書是楚辭······
如果真的喜歡一個人,就會情不自禁地去了解她。
我從來沒對歡歡表達過對她喜好的了解,但全都看在眼裏,記在心裏。
導購員拿了雙三十七碼的同款鞋子出來,用盒子裝著,又塞進塑料袋裏:“帥哥,六百六十六。”
我結賬,提著袋子走人。
錢包空了,但人卻挺開心的,又忍不住幻想歡歡看到這雙鞋子的反應。
會驚喜嗎?會感動嗎?
“到時候就知道了。”我打斷了自己的胡思亂想,拿出手機給歡歡發消息。
我問她有沒有空一起出來吃個飯,但歡歡在寢室趕作業:“今晚選修課中外文學修養結課,要交論文。”
“抱歉啊林飛,等會昨晚還得去上課,明我請你怎麼樣?”
我答應下來,但卻在掐時間算著,選修課下課大概是九點半,到時去女寢大門口等她就行了唄。
一點防備都沒有,這才叫驚喜嘛。
我吃了頓飯,在校外捱到了九點十分。之所以不想待在學校,確實是怕了那些校友認出“鼎鼎大名”的簧片哥。
離女生寢室大門還遠遠的,我就看到有幾個男生在布置蠟燭,擺成了愛心形狀。
還有鮮紅的玫瑰,在蠟燭的縫隙之間擺放著,看上去特別浪漫。
看這架勢大概是要表白,我心現在的學生都這麼有情調的嗎?
很多人都在那邊圍觀了,還有人拍照啥的。
無非就是男生看個熱鬧,女生多些羨慕。有女朋友的男生就比較糟糕了,女生就跟男生置氣,當時男生對她表白就一點也不浪漫。
就在這個時候,我看到幾個女生從教學樓那邊走向寢室門口了。
我一眼就看到了歡歡,剛剛欣喜地邁動腳步,就聽到一個男生的聲音:“歡歡,做我女朋友吧!”
“啪”的一聲,我猛地頓住了腳步,瞪大雙眼看向了歡歡的側臉。
她下意識地後退了半步,精致的側臉上寫滿了錯愕,爬上了一抹紅霞。
不知是羞,還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