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華其實挺喜歡烏鴉的。
和哺乳類不同,不同種類的鳥大多在形體上極為相似,也就更難給人留下獨特的印象。一種鳥能夠被人記住名字,如果不是它太常見,或者外形太特殊,那麼一般就是它有什麼容易被記住的行為。
其實大多數人很可能沒怎麼見過真正的烏鴉,但烏鴉能夠家喻戶曉,很大程度上是靠了它們那不吉利的名聲。
不過,鴻華不是因為這個記住烏鴉的,對她來,烏鴉給她印象最深刻的特點是智力,而非民間吉凶的象征。
到聰明的鳥兒,很多人應該很快會想到鸚鵡和烏鴉。不過,鸚鵡中聰明的是個別品種,而且它們會話這一特征更加引人注目。
烏鴉的聰明則走上了另一個極端——這些鳥仗著自己機靈盡使壞,不僅沒靠著出眾的智力混出個氣質,反而顯得更加擅長作惡搗亂了。
雖然她是覺得烏鴉挺可愛的啦,但把它帶到店裏是另外的原因——和之前的黃鼠狼一樣,她能夠感受到這隻烏鴉身上的妖氣。
很淡,比那隻黃鼠狼還要微弱一些,但確確實實是它已經脫離凡俗生物的象征。
不過也不奇怪,畢竟是烏鴉這種聰慧的物種,其中優秀的個體能夠自行開啟靈智也不是太讓人意外的事情。
這樣一看,這隻鳥千方百計要來吃飼料也是有原因的,它開了靈智,自然更需要靈氣,會這麼拚也很正常了。
鴻華自己帶著鳳族的血,鳳族畢竟是百鳥之王,碰到這種禽類成的妖,能幫一把自然幫一把。
不過,看到這隻烏鴉一副無賴做派,攤開翅膀攤成一張鴉餅,賴在桌子上不想走的樣子,她還是覺得挺好笑的。
“別裝了啊。”鴻華點點這隻腦袋滴溜溜轉的烏鴉的嘴,“你是野生動物,我這裏不能養的。”
雖然她喜歡烏鴉,但畢竟在開寵物店,養烏鴉確實有點怪怪的。
烏鴉腦袋一耷拉,反正它聽不懂,不走。
鴻華也不和它廢話,一把把它抄起來,拿著就往門外送。
這下這隻烏鴉急了,趕忙一個打挺立了起來,從鴻華手上飛開,落到一旁的地上。
就在這電光石火的短暫瞬間,身前是要再把它抓出去的鴻華,身後是一群虎視眈眈不懷好意的鸚鵡,烏鴉腦袋一轉悠,歪歪頭,毫不猶豫地往鴻華腿上一碰,然後側身一倒,整隻鳥癱在地上。
啊,它被撞倒了,要再吃一斤穀子才能起來。
鴻華:……
這隻鳥碰瓷碰得好熟練啊。
半晌,看著鴻華那邊沒動靜,烏鴉悄悄睜開眼,瞄了一下,看到鴻華正板著臉看著自己,連忙閉眼,繼續裝死。
有幾個聚在門外的圍觀群眾已經笑開了,鴻華無奈,捧起這隻烏鴉,直接往外麵一放:該走了!
沒想到下一秒,這隻鳥直接叨著她的褲腿,跟著她的腳步在地上被拖回了店裏。
鴻華無語了:……你到底想怎麼樣啊?
烏鴉:好吃的!好喝的!
見鴻華還是不為所動,烏鴉腦袋歪了歪,張口道:“大吉大利,今晚吃雞!”
那邊一群腮紅雞投來憤怒的目光,烏鴉不為所動。它試過的,人類可喜歡這句話了!聽到都會看著它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