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知又扔下了一根火簽,說道:“那就再打他二十板子!”
差役立刻上前,又劈裏啪啦地打了劉從良二十大板,這二十大板打得依舊非常的重,不過劉從良的身體還真是強壯,前後挨了四十大板之後,竟然還沒有暈過去,雖然疼得他滿頭是汗,呲牙咧嘴,但是沒有一點要暈過去的架勢!
見打完了,李日知這才笑著對劉從良說道:“你以為不說就沒關係了嗎?我告訴你,本官為什麼直接就打你,因為你和你爹做的這個案子是有人證的,有人看到了你們殺害了車家父子兩人!有了人證,本官當然可以判你的罪了,中間隻是少一份口供而已,這就要看是你能挺得時間長,還是你爹能挺得時間長了!”
劉從良這個時候,雖然沒有暈,但是腦子裏頭也是一片混亂了,不管是誰挨了這麼兩通暴打之後,神誌都不可能特別的清醒。
但是劉從良始終記得一點,那就是我不能招供,我什麼都不能承認,這個混蛋縣令最喜歡騙人,我不能上他的當!
他能有這樣的想法,對於一個案犯來講是很正確的,如果沒有這種想法,那麼他可能就堅持不住了,可能也就招供了,可是一招供他不就沒命了嘛,所以必須要堅持住!
對於審案的官員來講,這樣的犯人是最讓人討厭的,因為是很難得到口供的,而且最後費了好大力氣才得到的口供,還很容易讓人說成是屈打成招,甚至有一些特殊案子還會讓犯人成功翻案,使真正的凶手逃脫。
使真正的犯人翻案逃脫,同冤枉了真正的好人,這兩種情況是同時存在的,對於審案的官員同樣存在著風險,而且前者的風險更大一些,因為犯人翻案之後可能會來找麻煩,而好人受了冤枉,一般來講也就那麼地了,還能咋樣?
所以如果犯人有堅定的意誌,那麼往往使得一些不會破案的官員,有束手無策的感覺,而官員們一旦出醜,民間就會傳得沸沸揚揚,仿佛看上位者出醜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
這也就使一些人誤以為進了大堂之後,隻要咬牙不認罪,那麼官府就會拿他們毫無辦法,其實,這種認知並不是完全正確的。
尤其是當遇到了李日知這樣會破案子的官員,那就會和劉從良能不能咬牙挺得住,沒什麼太大關係了。
李日知站起身來,對著劉從良大聲喝道:“證人可說了,車家父子在臨死的時候,還往你的身上吐口水,而你竟然把口水給吃了,你何其惡心,簡直就是下賤!”
劉從良被激得頭暈腦脹,他也來脾氣了,大聲說道:“沒有,我沒吃口水,他倆當時都昏過去了,怎麼吐口水……”
他喊完了這句話之後,大堂上麵鴉雀無聲,除了劉從良自己之外,人人都在想,你這不就等於不打自招了嘛!
嗯,也不算是不打自招,因為他已經被打得趴在地上了,不過他還是自己招供了!
李日知坐了回去,他看了看劉從良,說道:“他們是怎麼昏過去的,這個就要你好好地說一說了,否則的話,大堂之上的刑具,可不是隻有板子這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