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了合同之後,阿德裏安將克裏斯帶到了辦公室之外,向他說明了自己對合同的看法,並詢問了他的意見。克裏斯並沒有因為薪資問題而對合同提出質疑,相反地,克裏斯對阿德裏安那番“大賽型球員”的理論非常讚同。自己的身體狀況自己清楚,每次訓練過後雖然在球感上有一些進步,但是實實在在的技術卻沒有什麼提高。不過在對陣伯明翰之後,自己對比賽的理解,以及分球、傳球的技術卻大有長進,已經能夠在訓練賽中通過精準的短傳,與隊友在小範圍內打出精彩的配合了。克裏斯認定,自己與許多足球明星一樣,天生就是為比賽而生,所以阿德裏安竭盡全力為自己爭取到比賽機會是對自己技術上的提高和以後的發展來說,是大有裨益的。
不過克裏斯卻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情況是非常特殊的。在足球界中,幾乎所有的教練們都有一個共識:職業球員的技術必須從小練起。一個青年球員想要成才,從7歲開始至少要用10-11年的時間來訓練。在13歲之前,應該苦練基本功,趁年輕的時候多多練習技術動作。等到了13歲之後,球員的技術風格就基本定型,即使再晚熟,到了16、7歲,球員在基本功方麵就不會再有大的提升。所以後麵這個階段,就是多上場打比賽,培養戰術配合意識,將學習到的技術運用在實戰中的時候了。無論是阿賈克斯、阿森納還是埃因霍溫、梅斯,幾乎所有在青訓事業方麵卓有成效的俱樂部,都奉行這樣的培養方針。這就是為什麼出身阿賈克斯的迪恩在看到克裏斯的報告之後,非常不看好他,不願意將寶貴的重點關注合同浪費在他身上的主要原因。不過對克裏斯了解不多的迪恩卻沒有像阿德裏安那樣,發現出克裏斯能夠通過比賽中與對手的較量來學習,從而提升個人能力的寶貴特質。在克裏斯漸漸崛起於歐洲足壇之後,作為他啟蒙教練之一的迪恩常常想,如果自己當時就知道了這點,那麼他一定會興奮地背過氣去,毫不猶豫地把最重要的合同交給克裏斯。畢竟隻要擁有像克裏斯這樣特質,那麼在理論上,就意味著你能夠不受年齡的限製,不局限於身體的老化,無止境的提升個人能力。像這樣的奇才,在一百餘年的足球曆史上不過寥寥數人而已。惜才如命的迪恩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
但這些都是後話了,當時的迪恩可顧不了去觀察克裏斯的特質。因為本期的斯托克青訓營,被俱樂部內乃至其他俱樂部的專業球探譽為是俱樂部曆史上最好的青訓營。對待這些優秀的、有潛力可挖的球員,迪恩可不敢有絲毫怠慢,他忙著著手修訂青年隊的訓練計劃,以便更加貼合球員們的能力,使訓練能夠有的放矢。在觀看了所有球員的訓練報告以及評價名單,又與一線隊的主教練托尼-普利斯交流之後,迪恩決定大體按照阿賈克斯的U18青年隊訓練計劃進行訓練,再適當糅合一些斯托克的比賽風格進去。比如將阿賈克斯推崇的,進攻式的4-3-3陣型改為更符合斯托克情況的兩翼齊飛、快速反擊式4-4-2,以及一些關於防守反擊、定位球的訓練等等。並且考慮到青年隊開始訓練後,大多數的球員都會離開宿舍回到家中,加之許多人都還在上高中,所以每周的訓練隻安排五次,分別是從周一到周四,以及周六一次訓練,周一到周四是下午訓練,球員們在兩點時坐大巴到訓練場地進行訓練,從三點訓練到七點,期間的晚餐在訓練基地吃,俱樂部會在訓練空餘時間提供文化課的學習。而周六則是上午訓練,球隊不提供飲食。可以說,相比於阿德裏安嚴酷的訓練,迪恩的訓練密度要寬鬆很多,但訓練的強度和要求球員具備的個人能力也比阿德裏安的青訓營高很多。畢竟這是斯托克後備力量的訓練,是斯托克下了血本的環節,絲毫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