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金子?”從光澤來看,的確像是金子,但不是純金,表麵粗糙含有不少雜質。
譚鈴音點了點頭,“確切地說,這是金礦。這顆礦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
“天目山不是鬧鬼嗎?”
從兩三年前,天目山便時常有命案發生,官府破不了案,隻好暫時封山。自此之後天目山上人跡斷絕,少有人去。
“什麼鬧鬼,不過是裝神弄鬼掩人耳目罷了,”譚鈴音嗤笑,“想要私采金礦,自然不能使閑雜人等接近。”
小莊驚道,“你是說有人私采金礦?這可是重罪,搞不好會殺頭的!”金礦一旦被發現,將由戶部派人來開采冶煉,連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
小方不以為意,“那又怎樣,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嘛。”
“也對,可到底是誰有本事和膽量私采金礦?”
“不管是誰,都和官府脫不開幹係。”譚鈴音答道。
命案查不出,還借此機會封山,若說官府不知情,傻子也不會信。而且,本縣前任縣令不久前因貪贓枉法被彈劾,已經抓了起來。這樣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來審訊的,可惜的是這個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為什麼死?一定是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莊和小方都聽得有些頭暈,“按照你的說法,縣太爺攙和私采金礦,可這關我們什麼事?”
“笨!”譚鈴音恨鐵不成鋼地搖頭,“我專門找人打聽過了,這位縣太爺被抄家的時候,抄出來的都是白銀,黃金隻有區區百兩不到。他作為私采黃金的主謀或者協犯,怎麼可能不自己留點?所以答案隻有一個——”
“他把金子藏起來了?”小莊搶答道。
“聰明!”
小方提出質疑,“若是他把黃金都兌換成白銀了呢?”
“第一,大量的黃金兌換白銀,必然會留下痕跡,容易被查;第二,一兩黃金價值等於十兩白銀,同樣重量的白銀比之於黃金,塊頭大上將近一倍……你說,若是想藏富,到底黃金好藏還是白銀好藏?”
“黃金。”
“對頭,”譚鈴音打了個響指,總結道,“總之那死掉的縣令把黃金藏起來,這些黃金抄家時未被找到,現在,我們的機會來了。”她說完,興奮地他們。
“不愧是寫小說的,鈴音姐編故事的本領就是高強啊!”小莊歎服道。
小方也是這個意思。
譚鈴音搖頭感歎,“‘夏蟲不可語冰。’”
總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進縣衙了,就是不知道新縣令什麼時候到,會是個什麼路數。
兩個夥計勸不住,隻好搬出老板來,“鈴音姐,這件事你與老板商量了嗎?”這間書店的老板是譚鈴音的弟弟,隻比她小一歲。
譚鈴音剛要答話,門外恰好走進來一個人。身材頎長,一身半舊的青色道袍,頭上未著冠,隻戴著一塊同色的方巾。打扮雖不顯眼,長相卻十分奪目,麵如朗月,眉目清俊,嘴角習慣性地掛著溫和的淺笑。
說曹操曹操到,此人正是書店老板、譚鈴音的弟弟,譚清辰。
譚清辰自小有啞疾,不能發聲。見過他的人無不為此惋惜,他自己倒是不怎麼在意。
譚鈴音看到譚清辰,便把這件事拿出來現商量了。
譚清辰聽罷,皺眉搖了搖頭,提筆在紙上寫道:水深,勿去。
“放心,我有分寸。”
譚清辰知道自己這姐姐的強脾氣,也就不再勸,隻叮囑她形勢不妙時立刻撤退。
譚鈴音拍著胸脯點了頭。
客棧裏,唐天遠盯著麵前攤開的一份錦帛,發呆。錦帛上寫滿了小楷,左下角蓋著一方朱印:命德之寶。這是皇帝二十四寶璽之一。
沒錯,攤在他麵前的正是一份密旨。
那日他從古堂書舍回來,便遇到大內太監總管盛公公前來傳旨。唐天遠很是詫異,他到銅陵縣的第二天,盛公公就到了,兩人顯見是前後腳,也不知皇上有什麼急事。
等看明白聖旨,唐天遠覺得自己似乎不小心誤闖入一個深坑。
密旨裏把事情解釋得很清楚:據初步調查,皇上他老人家懷疑銅陵縣有人盜采黃金,保守估計有十萬兩。正好唐天遠在銅陵縣,所以就讓他先當著縣令,仔細調查此事。同時,為防唐天遠無法施展手腳,皇上密授他欽差大臣之職,必要時刻代天巡狩,總領南直隸省一切事務。另外友情提示,此案與銅陵縣前縣令關係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