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故事-遺產繼承為何難(1 / 1)

遺產繼承為何難

範大宇

春天剛過,黃天際的父母親相繼離世。處理二老的後事時,黃天際發現老爸留下的銀行保險箱的鑰匙和證件。於是,他趕到銀行,想查一查老爸有多少存貨。

可是,銀行負責保險箱的經理看了黃天際的證件後,卻拒絕了他的要求。黃天際搖搖手上的鑰匙,說:“這是我爸的,我是他唯一的兒子。他去世了,我來取東西,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經理認真地答複說:“我們要對保險箱的主人負責,你要取,必須要有委托書及他的證件複印件才行。”

人都死了,到哪兒去辦委托書?黃天際據理力爭,可說來說去,都說不通。

黃天際這個窩火啊,出來就去了派出所。有人告訴他,銀行有嚴格的紀律,要他們放行,必須得把遺產過戶手續辦好。

回家後,黃天際翻出了父母的存款單、股票賬戶、房產證等等,急衝衝地去辦理過戶手續。

誰知,在銀行,黃天際又吃了閉門羹。銀行的工作人員說:“你得有公證書,證明你是這些存款的合法繼承人才行。”

黃天際想想也對,轉身就去了公證處。但是,公證處可不是你嘴皮一張,就給你辦事的。公證員問他:“你父母生前有遺囑嗎?”

黃天際搖搖頭,說:“我是他們唯一的兒子,也沒有兄弟姐妹,我是唯一的繼承人呀。”說著,把戶口本遞上去,以證明自己所言非虛。

公證員仍搖搖頭,說:“先生,你這個戶口本還是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我說如果啊,如果你們家還有其他戶口本呢?你用什麼證明你父母沒有立遺囑?如果你父母生前計劃將有些財產捐贈給某某人或者單位?再如果,你父母還有其他的孩子呢?”

黃天際見公證員越說越荒唐,不由大聲說道:“我不跟你說沒影的如果,我就問一句,我父母去世了,我有沒有繼承權?”

公證員態度依然很好,他不溫不火地說:“先生,你不用發火,我們沒有說你沒有繼承權。但我們這兒是公證處,既然是公證處,就得有其嚴肅性、公正性。萬一我們草草地為你出了公證書,日後再有人找上門來,我們怎麼辦?公證公證,就得能經得起任何情況的檢驗。”

人家都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黃天際也隻能灰溜溜地回家。這個時候他才後悔莫及,當初父母病危時,妻子就提醒過自己,要及早讓老人留下遺囑,減少以後不必要的麻煩。而自己當時還很惱火,認為這樣做是不孝的行為,而且,他始終覺得自己是獨子,理所當然能夠繼承父母的所有遺產。這不,麻煩事終於來了。

無奈之下,黃天際又來到了律師事務所,一位姓王的律師接待了他。王律師詳細詢問之後,告訴他:“您完全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遺產繼承問題。”

黃天際決定走訴訟這條路,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了。

法院受理了這起案子,經過調查,黃天際遺產繼承的主體地位得到確認,而作為保管黃天際父母財物的銀行還有公證處在已了解了委托人真實身份後,仍然推諉,這是不作為行為。故而判令銀行在法定範圍內,根據規定提供相應服務。

律師點評:

《遺產繼承為何難》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是:繼承權認定。根據法律規定,繼承權的認定,有遺囑的根據遺囑,沒有遺囑的則根據法定。法定繼承按程序排列,第一程序繼承人是夫妻、父母、子女,如果沒有第一程序繼承的則由第二程序繼承人繼承……

故事中的黃天際因父母都已過世,而作為獨子的他隻要有證據證明父母及父母的父母肯定已經過世且他又屬獨子(這些應該在派出所檔案可以找到並能舉證),那麼,他的唯一繼承權利就可完全確認。

當然,為了避免有些機構不作為帶來的麻煩,老人最好還是在生前留下遺囑,安排自己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