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社不是多麼注重外表的人,但聽到別人取笑他是醜八怪時,心中卻非常在意。這種在意不是因為被議論相貌醜陋。在長達兩年的病魔抗爭,深深讓金文社認為,外表差點無所謂,活著,身體健康地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而偷聽到的八卦顯示了一個事實,那就是窺伺他首領職位的競爭者文清,在山外宗裏比他有魅力,比他人氣高,以至於文族女性從心底希望靈源觸發者是文清,樂見文清取代他的宗長職位。
以為首領地位不會有問題的金文社感到了危機,等到八卦的兩女族人遠去,金文社沒了閑逛的心思,鬱悶地轉身向山下走去。
“社!你皺著眉是不是胸口的傷沒養好?”央巫站在兩間石屋麵前,正眯著眼睛打量金文社。
央巫身後的兩間石屋是配藥房,還沒到藥房門口,就有一股藥味撲麵而來。
“央姨!社的胸口不疼了。”金文社調整神色走到央巫麵前,恭恭敬敬對她合掌低了下頭,這是一種見麵禮。
“來!讓央巫看看。”央巫又將手放到金文社額頭。“嗯!恢複不得不錯,比我預期的好!靈源的事慢慢來,急不得!”
央巫怕眼前的年輕思想負擔太重,用沙啞難聽的聲音輕輕安慰。
文社的父親文錫去世得太突然,讓人意想不到,也措手不及。因為文社太年輕了,異能又不是特別出眾,山外宗議事大會上,隻以微弱優勢被推舉上宗長之位。文社上位後,精神壓力很大。這一次靈源觸發又消失,央巫怕文社心理負擔太重,妨礙修煉成功機率。
金文社因為父母在他幼年離婚的緣故,比較早熟,小小年紀就認定人活著,最要緊的是為自己謀利。當他感覺父母不可靠時,就決定要牢牢抱住爺爺的大腿,在老人麵前撒嬌賣萌,終於在父母正式離婚後,被老人接過去親自撫養。
跟爺爺一起生活的金文社,乖巧懂事,聰明好學,隻要接觸過金文社的人,沒有不喜歡這個孩子的,金文社的爺爺更是將孫子當成了命疙瘩。不但手把手教導孫子,走到任何地方都帶著孫子,死後也將所有財產留給了這個孫子,沒有分一點給兒子和小孫子,金文社的父親再婚後生的還是兒子。
能讓老人偏心至此,可見金文社的本事。
現在看到央巫關心的表情,感受到央巫發自內心的濃濃愛護,金文社心中一動,升起試探之心。
“央姨!清比社能力強,又有擔當,他肯定會比社更勝任宗長之位!”金文社一臉真誠。
“社!你不要妄自菲薄!不要氣餒,原的子孫即使不能觸發靈源,也會是山外宗最好的領袖,你的祖父和父親都非常出色!他們一樣不是族中異能最強的!”
央巫沙啞的聲音聽在金文社耳朵,猶如音色優美的提琴曲。原來自己父親和祖父都不是族中最強,異能不強一樣可以坐穩首領位置,看來自己以後隻要在族裏搞好關係,宗長之位就會非常穩當。
“央姨,請你教教我,怎麼才能做一個好宗長?”
金文社又一臉誠懇請教,他可以肯定,悶葫蘆般的前身絕不會這麼跟人求教,那家夥隻會悶頭苦練加幹活,看自己手上腳上的厚繭,一身曬得黝黑的皮膚就可以推斷出來。
“做一個好的宗長啊...”央巫歎息了一下。“我們山外宗最好的宗長是你曾祖父原,有他和稷生,才有我們山外宗族人在此平安繁衍生活三百多年。”
央巫說完,注目遠處的碧峰山,仿佛在緬懷那兩位為族人爭取到生存之地的英雄。
央巫有百歲左右,從小在長輩的反複讚頌之下,將文原、文稷當成了精神領袖,也對文原的後人期望萬分,希望文原的後代能早日出現靈源觸發者,守護部族,讓族人少受其他族人的欺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