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3)

問。因果二字。如何能離斷常二邊。

答。有因故非常。有果故非斷。

問。因果之道。須三世相續不斷。方成因果。過去為因。現在為果。又現因未果。大乘過未無體。現唯一念。如何得成因果相續。

答。觀現在法。有酬前因。假說現在為前因之果。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說現為後果之因。故將現在一念之法。說成因果相續不斷。

問。過未無體。何得相續。

答。前因正滅。後果正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相續明矣。

四相之義

問。名四相。

答。生住異滅。

問。此之四相。有差別否。

答。有二種。謂剎那。一期。

問。剎那乃細。

答。謂生住異滅。剎那剎那。遷滅不停。名剎那四相也。

問。請示行相。

答有為之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乃名滅。此之四相皆約念念而說。

問。一期四相。

答。約人物等。從生至滅。長短時節一期之間。說此四相名一期也。其行相者。且如一人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此皆長時說一期也。

問雲。滅相是無。如何與有得為相也。

答。表此後無。為相何失。不是能令有法成無。止是名後方名無也。

難雲。無法既得為相。龜毛應亦為相。

答。龜毛本無何須立相。滅相令無。故立為相。不同龜毛。

四食之義

問。食何義。

答。資益義。

問。憑何以知。

答。論雲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斷壞。故名為食。以此而知是資益義。

問。論雲此四。其相者何。

答。段食。思食。觸意食。識食。此為四也。

問段食意。

答。段謂分段。一分一段。可飲啜故。

問。此段食以何為體。

答。謂香味觸三塵為體。

問。色聲二塵。何不為體。

答。眼耳二識。離中取境。色聲二塵。不與根合。不能資得諸根大種。故不為體。鼻舌身三。合中取境。境與根合。故能資得諸大種。所以三塵偏為食體。

問。段食以何為相。

答。變壞為相。謂香味觸變之時。方能資長諸根大種。

問觸食何。

答。有漏觸數。纔觸境時。資生喜樂。稱益於身。能為食事。

問。觸遍八識。何識為食。

答。意識偏勝。

問意思食。

答。欲俱思數。希可愛境。能為食事。

問。欲何非食。

答。思慮益根。非欲能故。

問請舉思慮為食之事。

答如懸沙療饑。望梅止渴。此皆由思資益根大。即其事也。

問。思亦遍行。八識皆具。何識思是。

答。亦第六勝。

問識食義。

答。由前三食。勢分力故。識能資養諸根大種。方為食事。

問。何識為食。

答。第八偏勝。

問。八何偏勝。

答。執持相故。

問。此之四食。於三界中何界具何。

答。段唯欲界。餘三通三界。

問。何故段唯欲界具。

答。順益勝故。

問。觸與意思三界八識。有差別否。

答。若前六識。相應觸思。三界之中。隨識有無。如眼耳二識。一界一地等。若七八者。三界隨識常恒而有。

四分之義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何名四分。

答。謂相。見。自證。證自證。是名四分。

問。定四耶。為有異說。

答。有四師。如前已說。若義圓成。護法菩薩。

五位八諦

問。真俗八諦。於我法等五位。各何諦攝。

答。我法唯俗。真如唯真。其餘中間。通真俗二。

問。何以知之。

答。四諦章雲。初一唯俗。後一唯真。中間三法。通其真俗。

問。初一謂誰。

答。軍林瓶車。即當我法。

問。後一者何。

答。一實真如。

問。誰是中三。

答。一三科五蘊。二四諦因果。三二空真理。

問。中間三法何理通二。

答。對前為真。望後為俗。所以通二。

問。此等五法。如何配攝。真俗八諦。

答。中間三法。配初軍林。名俗四諦。配後一真。名真四諦。

問。初一何理。唯俗非真。

答。我法虗妄。無所劣過。故唯是俗。

問。後一何理。唯真非俗。

答。勝義勝義。不可施設。廢詮談旨。無所勝過。故唯是真。

問。四俗諦。名義相攝。

答一假名無實諦。謂軍林瓶車。二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三方便安立諦。苦集等。四法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真理。

問。四諦義。

答。一體用顯現諦。當第二俗。蘊處等法。二因果差別諦。當第三俗。苦等四諦。三依真顯實諦。當第四俗。二空真如。四廢詮談旨諦。一實真如。

問諦何義。

答實也。不虗之義。

問。我法無體。焉得名實。

答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虗。目之為實。

有無對色(此等合在識變後安)

問。色總有幾。

答。有二。謂有對無對色也。

問。十一色中。何者是何。

答。前之十種有對。第十一名無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