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區地域遼闊,資源豐富,民族成分眾多。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進行了大規模的投資和建設,民族地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由於自然地理和曆史等方麵的原因,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與東部地區相比仍舊十分緩慢,差距越來越大。因地製宜,從民族地區實際出發,走生態經濟的發展路子,對於縮小東西部差距,增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節 少數民族地區傳統經濟類型
曆史上,漢族主要是一個農業民族,其農耕經濟文化的起點可追溯到中國新石器時代原始農耕業的產生,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的發明和牛耕的推廣是漢族集約形成的標誌。人口的絕大部分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少數居住在大陸沿海及島嶼的漁民從事海洋漁業生產,也有極少數進入牧區,成為從事畜牧產業生產的牧民。由於漢族居住在地跨北半球溫帶、亞熱帶和熱帶,漢族的農耕文化又可細分為雜穀栽培型、麥作型、稻作型、畜混合農耕型及綠洲農作型。漢族農家有普遍飼養豬、雞還有栽培蔬菜和善於培植果樹的傳統。漢族農民使用的傳統農具,有犁、耙、鋤、鐮。還用黃牛、馬、騾、水牛等作耕畜。漁民是漢族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不論是以船為家,還是上岸居住,在經濟上依賴於漁場附近的城鎮市場,或依賴於船舶靠岸的漁港附近的城鎮市場。捕撈所得,要盡快地在市場上出售,換回糧食及其他生活用品。漢族地區在數千年的曆史上形成許多古老的城市,作為經濟、政治和文化的中心。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傳統的手工業逐漸向現代工業發展,並產生了工人階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漢族的工農業生產進一步向現代化方麵邁進。
中國少數民族的大多數(約34個)從事農牧業生產。由於曆史和地理條件的關係,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很不平衡,既有精耕細作,也有廣種薄收,甚至刀耕火種。有的少數民族長期從事漁業和狩獵,而輔之以粗放的農業和畜牧業,如赫哲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京族等;有的長期從事畜牧業,如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裕固族以及部分蒙古族和藏族等,有的從事粗放農業不足以維持生活的,還兼事漁獵和采集,如獨龍族、珞巴族、怒族、佤族、傈僳族和部分苗族、瑤族等。所使用的工具有鐵器、石器、木器、骨器等,從簡單的投石器和弓箭、暗弩以至火藥槍,無所不有。不少從事農業的民族,依靠漢族地區輸入鐵製工具。還有部分農民從事工商業和林業生產。許多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手工業。各民族在自己長期的生產勞動中積累了豐富的生產知識,發揮了創造才能。但是,由於曆史條件限製,許多民族的經濟生產過去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特別是現代工業,幾乎處於一窮二白的境地。有些甚至還沒有完成畜牧業和農業、農業和手工業的分工,商品經濟不發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少數民族的經濟有了迅速地發展,特別是現代工業,已具備了一定的規模。
1.采集漁獵經濟文化類型組
這一類型組分布在東北大小興安嶺的森林地區及黑龍江、鬆花江、烏蘇裏江的交彙處,其中包括了講阿爾泰語係通古斯一滿語族者語言的赫哲、鄂倫春及部分鄂溫克族。這一類型組內的各族人民均以漁獵兼采集為主要的生計方式,其特點是直接攫取野生動植物。當然,要把這些自然界的現成禮物製成衣食還是需要付出勞動的,但是,這些勞動不是作用在植物的栽培或動物的飼養上,就是說,這個類型組內人們勞動的主要內容,是根據需要而去收集生態係統在循環代謝的過程中產生的剩餘能量。這是人類在生產技術發展的早期所采用的謀生手段。處在這一類型組裏的各個民族都在其內部保持著階級社會之前的許多特征。他們的社會組織形式較為原始,帶有濃厚的以血緣紐帶為特點的氏族部落性質。在槍械傳入以前,弓箭、魚叉和網罟是他們的主要生產工具。他們的生活器物中都含有大量的樺樹皮製品,在冬季,又都使用雪橇作為交通和運輸的工具。典型的薩滿教在這一類型組的各族人民中間普遍流行。由於居住地的氣候異常寒冷,這些民族中都有著一些與火塘有關的禁忌。
嚴格說來,這一類型組中含有兩個經濟文化類型,即以鄂倫春族為代表的山林狩獵型和以赫哲族為代表的河穀漁撈型。前者到解放初期仍然以狩獵為主要的經濟活動,用樹枝和樺樹皮等建造簡陋的“仙人柱”窩棚為住房,以馬匹為主要的行走和運輸工具,過著居無定所、食肉寢皮的遷徙生活;後者則是過著定居或半定居的生活,他們冬天多住土窯,夏天則住地麵及至樁上的方形木質房屋或窩棚。早些時候,赫哲族多用魚皮縫製服裝。他們的食物以魚類為主,有時還用曬幹或醃製的辦法來貯存魚類。各種形狀的小型輕快船隻,在他們的交通和運輸中有著很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