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文雅的酒令(1 / 1)

文雅酒令最早出現在晉朝時期,源於助酒興,多用文雅的詩文進行唱和,流觴曲水就屬於這種形式。而這類酒令中,影響大和使用廣泛的則是以文字為主的酒令。

古時候,人們行酒令時,參加者人數一般不限製,但是大多都是以二十人為一組。每組選一個人為監令,觀察依令行飲的次序,然後安排兩個錄事:“律錄事”和“觥錄事”。律錄事司掌宣令和行酒,又稱“席糾”、“酒糾”;觥錄事司掌罰酒,又稱“觥使”和“主罰錄事”。其中律錄事最為重要,他是酒令遊戲的具體組織者,是酒筵上的核心人物,他必須熟悉各種酒令,並且要能歌擅舞,能度曲,還要有酒量,能豪飲。

左右離合令

在《大業拾遺記》中記載了這種酒令:

當時,隋煬帝在宮中舉行小宴會,行拆字的酒令,以“左右離合”為令格。杳娘在煬帝的身旁做陪,煬帝說取“杳”字,為十八日。杳娘則還拆“羅”字(繁體為“”)為“四維”,煬帝要身邊的蕭妃說拆“朕”字,如果不能的話,就要罰她喝一杯酒。

斷章取義令

據說在唐中宗時,有姓張的書生夜裏投到崔府,與府上懂詩文的五嫂、十娘共行酒令。五嫂以賦古詩,斷章取意為酒令,在斷章取意的時候還要合情合理,否則就要罰酒。十娘遂遵命行令為: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取《詩經關雎》一章,寓求歡之意。書生行令為:南有

木,不可休息。漢有淑女,不可求思,這些話取自《詩經漢廣》,表示欲求而不得之意。五嫂以《詩經南山》一章為令: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表示為他們通男女之好。

一字愜音令和拆字令

唐朝的時候,高駢任成都節度使時,曾設下酒宴,命好友薛濤改一字愜音令。當時的酒令要求是用的字必須是一個象形字,並且還要逐韻。高駢起令為:“口,有似沒梁鬥。”薛濤還令:“川,有似三條椽。”兩人以這種方式為飲酒助興增樂。

此外,文人在飲酒的過程中,一方麵為了雅趣,一方麵為了體現自己的學識,還製作出景物雙關令、征經史令和推字換形令、詞牌合字令等。

名士張姻與商慧相遇,因為誌趣相同聚在一起飲酒,為了助興就行景物雙關令,張姻雲:遙望漁舟,不閑尺八(樂器)。商慧為了接酒令,馬上飲酒一杯,憑欄作嘔吐狀,再入席做令為:憑欄一吐,已覺空喉(箜篌,古時的樂器)。征經史令是以古代的詩歌和曆史為酒令,在唐鹹通年間,番禺名士李彙遊於福建,晚上住在一個老學者家裏。二人談論經史,淹留累夕,後來在酒席上就行征古今詩語的酒令。老頭的酒令是:長安輕薄兒,白馬黃金羈。李彙接令為:昨日美少年,今日成老醜。然後李彙又行令為:白發有前後,青山無古今。老頭還令:此翁白頭真可憐,憶昔紅顏美少年。至此,老少二人盡歡飲酒,在行酒令中共論及幾十家歌詩。

占相令

據古文獻記載,裴坦、裴勳飲酒取樂,在唱和時就行占相令。裴坦明知裴勳相貌猥瑣,故意設令描述對方容貌形狀:飛盞屬酒之時,須口占一物。裴坦遂把酒給了裴勳,接令為:矮人饒舌,破車饒楔裴勳十分。裴勳飲完酒之後,把杯子還給對方,並且繼續挖苦對方:蝙蝠不自見,笑他梁上燕,十一郎十分。十一郎是裴坦的排行,十分即為自己滿斟一杯的意思。裴坦聽了之後,不但沒有怒色,繼續行酒令,兩人直接喝到盡興為止。推字換形令就是把一個字加不同的偏旁組合成另一個字,如:木在口內為困,推木在上為杏;十在口內田,推十往右為業,如果行令的人接不上來了就要被罰酒。詞牌合字令要求行令者說出三種曲牌名,三個曲牌的第一個字合起來成另一個漢字,否則要飲酒。如:月下笛,西地錦,女冠子,組成一個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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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行酒令

蘇東坡任京官後,蘇小妹前去看望。兄妹相見,分外高興,飲酒暢談,且行酒令。東坡說:

虱去乙為蟲,添幾卻是風。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蘇東坡知道小妹才華素著,因此出了一個難的考她。未想到小妹略加思索, 便應聲

答道:江去水為工, 添

即是紅。紅旗開向日,白馬驟迎風。蘇東坡對小妹的才情十分佩服,連飲幾大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