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情的時候,就算是一件小事,也要盡其所能;反之,如果一點小事都做不好,那你怎麼會做好大事。這種態度可以決定一個人事業的成敗得失。
一般老板對新進員工都是一視同仁的,從起薪到工作都沒什麼差別。無論你是多麼優秀的人,在剛開始的時候是沒有任何特權的。而且在剛進公司時所分配給你的工作,也是誰都能做的簡單事。你會怎麼對待呢?對於一連串的實踐和簡單的工作,你會心煩嗎?甚至會不屑一顧嗎?千萬不可,公司這麼做是有特殊用意的,你一定要特別注意。
如果因為每天整理資料,跑跑腿,就對工作產生抱怨的心態,那麼做起事來就會草率,發生許多不必要的錯誤。這樣一來即使你的成績再好,文憑再硬,也不見得能符合老板的要求。一旦讓老板對你有這種印象以後,在分配重要工作的時候,就絕對輪不到你了。即使你花費幾年的時間,也無法挽回別人對你的信任感。所以,看起來很簡單的事,做起來反而要特別用心。
相反的,如果你對小事都不馬虎,努力謹慎地做好,別人對你的評價就會越來越高,自然會慢慢地把重要的事情交給你理。在開始的時候這種差異雖然隻是毫厘之差,可是到了兩三年後就會有天壤之別了。
一個人工作時所具有的精神,不但對於工作的效率有很大關係,而且對於他本人的品格也有很大的影響。工作,就是一個人人格的表現,是我們的誌趣和理想。看到了一個人所做的工作,就“如見其人”。工作,是一個訓練和打造品格的學校。自尊和自信是成就大事業的必須條件,但對工作不肯盡心盡力,而隻求得過且過的人,是不會有這種自信和自尊的。假使一個人不能在工作上盡心竭力,那他決不可能很好地造就自己。
因此,在任何情形之下,不可容許你自己對工作產生厭惡的心理和厭倦的念頭。如果你對工作不忠實,不盡力,那將貶損你自己,糟蹋你自己。這是最糟的一件事,足以招致失敗。
假使你為環境所迫,而隻能做些乏味的工作,你也應當努力設法從這乏味的工作中找出些興趣和意義來。要知道,凡是應當做而又必須做的工作,總是有意義的。問題在於我們對待工作的精神狀態如何。隻要精神貫注,那工作上的厭惡和痛苦的感覺就會消失。應該在心中有這樣的信念和決心:從事任何工作,你必須不顧一切,盡你最大的努力。良好的狀態,會使任何工作都成為有意義、有興趣的工作。
俗語說:“不值得做的事,就不值得做好”。是的,每個人都會讚同這句話。它解釋了我們時常感到缺乏興趣和動力的原因。在做一份荒唐可笑、毫無意義的工作時,惟一的選擇似乎就是保持一種不屑一顧,得過且過的態度。
然而,問題並不沒有解決。如果你任何事都做不好,即使你有充分的理由(這些工作都是“不值得”的),你的結局也一定會很糟糕。況且,把一生都浪費在嘲諷和敷衍上,本身就是一件最不值得做的事。所以,我們的選擇是:勿以事小而不為,找到值得做的事,並努力把它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