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3在規定的時間內複命(1 / 1)

第三章3 在規定的時間內複命

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家公司的老板和一個長期合作的供應商在電話裏大聲吵了起來,老板氣急了,“砰”的一聲掛了電話,當即寫了封信,要秘書小姐立刻傳真過去。秘書小姐接過去,見信裏充滿謾罵、羞辱之詞,秘書知道一定是老板正在氣頭上,猶猶豫豫一邊考慮這封信是不是要發,一邊又忙開了。

一個星期過去了,公司又要進貨了。老板在市場上跑了個遍,才發現都比原來那個供應商的價格要高,可是一想到自己曾經在信裏那樣衝人家發火,就怎麼也不好意思開這個口。看著公司的成本不斷攀升、利潤下降,老板心裏也一直為那封信造成的損失耿耿於懷。

此後的一天,老板和秘書談起這件事引起的苦悶,秘書小姐笑著說:“其實這封信根本就沒發出去,當時看您也是一時發火吧,就沒發這份傳真。進貨以後還是繼續找他吧!”秘書小姐話音未落,老板怒目圓睜,大聲吼道:“沒發你怎麼不早說呢?早說公司就不至於遭受這麼大的損失!”聽到老板的斥責,秘書小姐驚呆了,她以為自己壓下傳真會得到表揚。秘書小姐第二天就被辭退了。

試想一下,如果這位秘書小姐知道“及時複命”的話,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糟糕的結局了:公司損失、自己被“炒”。如果她在事後這樣告訴老板:昨天工作太忙,這份傳真我還沒發,您看……這個時候,老板就可以很冷靜地決策了。

這個故事對“及時複命”已經闡釋得淋漓盡致了。可見,及時複命的要領就在於雙方要保持信息的通暢,對交代給你事情的這個人負責,幫助他有效地理清頭緒,及時高效地解決問題。

那麼,到底什麼是及時複命製呢?及時複命製也叫四小時複命製,是劉光起先生在《A管理模式》中提出的一項重要理念,就是:對任何命令,不管完成與否,受令人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下令人複命。複命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四小時,故稱為“四小時複命製”。

四小時複命製的核心是有命必複,隻要這件事布置下來,就必須複命。怎麼複呢?有個時間限製——四小時,也就是在規定的時間內複命。四小時複命製符合了 “今日事,今日畢”的原則,就是一件事不能無限製地拖延沒有結果。

四小時複命製的應用,不僅可以大大減輕領導的工作,還可以大大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我們知道,在沒有實行四小時複命製管理模式的企業和單位,往往是領導布置了一項工作,其實是布置工作的領導在操心,其完成工作的結果常常有這樣幾種:領導天天問,天天操心,則工作的完成情況相對會好些;若領導不及時過問,則實際操作的人可能拖延工作甚至不去做這項工作,當領導什麼時候想起這件事時,他有一大堆理由去解釋原因。諸如這種事情,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非常普遍,也致使很多領導整天忙得暈頭轉向,不亦樂乎,而四小時複命製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通過四小時複命製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它所強調的是領導布置的工作內容,而接受工作的員工必須提出這項工作完成的具體時間和完成是否有困難,如果沒有困難,到時必須完成,並在完成工作的四小時內向領導彙報;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四小時之內向領導彙報,得到領導的明確指示,這樣該誰操心誰就操心。采用四小時複命製會使工作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當然,除了“四小時複命製”,還有“八小時複命製”、“二十四小時複命製”等管理製度。在許多優秀的企業裏,優秀的員工根據任務的特質,按照限定的時間進行高效的複命。“四小時複命製”、“八小時複命製”等製度的有效運行,是優秀企業文化的集中體現,同時也是員工對複命精神不懈堅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