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技巧【轉】(1 / 3)

前幾年,在和別人聊小說時,我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啊,某某的小說改編成電影了。言下之意是:要是你的小說也能改編成電影,那你就有戲了。這幾年,這樣的聲音少了,大概電影導演們漸漸聰明起來了,覺得與其自尋煩惱到處找合意的小說,還不如弄幾個人關進賓館裏,直接寫劇本得了。

可是,這樣一來,小說家們就寂寞了,怎麼辦呢?這時就有人開始叫嚷:長篇!我不斷聽到各路神仙們的捷報:某某兩個禮拜寫了一個長篇……某某10天寫了一個長篇!我不知道這麼快寫出來的東西,會是個什麼模樣。我聽他們振振有辭地說:長篇比短篇能賣。是啊,能賣,這是硬道理。

小說除了是電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還是什麼呢?

我接觸過一些畫畫的人,他們口口聲聲“我們搞藝術的……”,在他們的心目中,畫畫是搞藝術,寫小說就隻能是寫小說,而不是搞藝術。小說家就隻能是小說家,而不是藝術家。我想請這些畫畫的人,有空去讀讀亨利_詹姆斯的論文《小說的藝術》,那裏麵應該早把這個問題說得很透徹了――“小說是一種藝術,它理應得到迄今為止僅僅為音樂、詩歌、繪畫、建築方麵的成功行業所保留著的一切榮譽和報酬。”

那些幹擾人們正確認識“小說”概念的因素,那些對“小說”的誤解、偏見和謊言,如果不能被一些有識之士洞察;――我私下以為,寫小說還真不如去開個小雜貨店。

小說有它自己的曆史,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小說這個藝術形式,幾百年來,一直沒有喪失過生命力,即使在影視泛濫的今天。一個國家,對作為藝術形式的小說的重視程度,實際上間接地反映了這個國家民眾的整體文化修養的高低。多少年來,我國人一直在嘀咕“諾貝爾文學獎”,在我看來,諾貝爾文學獎固然是一個全球共享的文學獎,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個叫瑞典的國家頒發的。

言歸正傳,小說是什麼?小說是藝術。既然是藝術,就必須遵守一定的規律。一個尚且連話都說不完整的人,就想去搞什麼現代派、搞什麼形式試驗,我估計他十有八九是走火入魔了。勤奮磨煉語言,這是好的小說家一輩子都在幹的事情。小說創作,首要的一點是:學會把話說明白,把意思表達清楚,用舞蹈演員練功那樣的毅力,去訓練我們對文字的感覺。

二、小說的題材

一般來說,在小說家動筆寫作某一篇小說之前,他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寫下去的題材。所謂選擇“小說的題材”,通俗一點說,就是“我要寫什麼?”再換個角度說,就是“有什麼值得我去寫?”無論是小說,還是其它門類的藝術,在將不可見的思想轉化成具體可見的作品之前,都會麵臨著題材的選取這樣的問題。

巴爾加斯_略薩在他談論小說創作的《中國套盒》一書裏,說過這樣的話:“小說家不選擇題材,是他被題材所選擇。他之所以寫某些事情,是因為某些事情出現在他腦海裏。”

這話固然沒錯,一個小說家的生活閱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興趣、他的個人曆史、家庭背景、他與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處的社會環境,所有這一切都影響著他對於寫作題材的選取。所以這個看似主動的“選擇題材”的過程,往往是在小說家的潛意識中就完成了。

一個小說家,如果他是個優秀的小說家,他會尊重他個人內心的興趣和良知,去選擇他即將要寫的小說的題材,或者說被那些浸潤了他個人思考的題材所選擇。反之,一個平庸的小說家,在選擇題材時,往往更多地關注當時、當地的外部環境的需要。

我並非是提倡那種完全憑主觀臆想寫出來的小說作品,盡管僅憑主觀臆想並不一定就寫不出好作品,但這不是我本人樂於去接受的從事小說寫作的方法。我之所以將優秀小說家和平庸小說家區別開來,隻是為了說明我對於平庸小說家所持的那套選擇題材的方式的厭棄。

打個比方,當社會上喜歡吃蘿卜的人比較多,於是種植蘿卜的農戶也就增多了,當喜歡吃青菜的人多於喜歡吃蘿卜的人,那麼種植青菜的農戶就會多於種植蘿卜的農戶。這是由商品的供求關係所決定的。

可是小說作品的產生,與商業的機製,與青菜和蘿卜,完全是兩碼事情。真正優秀的小說作品,是一個帶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動的結晶,它是與小說家對人性的固執的探索分不開的。更主要的是,優秀小說家對於題材的選擇,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帶有個人尊嚴的決定,是對於某些事物他想說、他必須說、他不得不說。而不是審時度勢--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什麼說了聽眾多,什麼說了聽眾少--的結果。唯其如此,“小說”才有可能作為一個強有力的藝術形式繼續存在下去。

以列夫_托爾斯泰評論一個我以前從沒聽說過的作家維_馮_波倫茨的話來結束本文:“這部小說不屬於彼,不屬於此,也不屬於第三種,而是真正的藝術作品,其中作者所說的是他所需要說出來的,因為他愛他所說的事物……。”

三、小說的虛構

有一段時間,我總聽到這樣的話,“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據說這是德國哲學家泰奧多_阿多諾的名言。我並不以為這句話說得多麼漂亮。因為我覺得這句話本身就是詩,用寫詩來反對寫詩,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點,而想僅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從地球上拎起來一樣,做作而又無效。

人們常說的“現實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飯、睡覺、購物、學習、交際等等,也許還包括看書、看電視、看電影。那麼看書的部分,可能還包括看小說吧。我們可以分析一個看小說的人的心理,他到底為什麼要看小說?那自然因為小說對他構成了吸引力。

他的某些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實現的夢想,小說可以給他圓上;他的生活過於沉悶,小說可以給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撐;或者他從小說中可以獲得某種道德上的教化,並由此產生共鳴;或者他僅僅是想通過看小說滿足他私下的什麼癖好。總之,小說所描寫的一切,應該與他的現實生活有關,但又不僅僅是他現實生活的如實照搬。小說必須帶給他思考、夢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說的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想給他的現實生活裝上類似翅膀一樣的東西,讓他飛起來。用一句都市姑娘們的名言說,就是“High”一下。而這樣的翅膀一樣的東西,就是產生於小說對於現實生活的“虛構”。

也就是說,小說在現實生活的層麵上,又虛構出了另一種生活,或許這可以叫做“小說中的生活”。

正是因為“小說的虛構”的存在,小說對於人來說才顯得有了價值。而小說的價值,又使得人的現實生活不要總是顯得那麼沒有價值。――雖然小說是虛構的,但人們讀小說(看書)的行為卻是實實在在的,是人們現實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說,小說所虛構的一切,及其對人們思想情感的影響,使得人們的現實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和有趣了。奧斯卡_王爾德在《謊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說的,“生活模仿藝術,勝過藝術模仿生活”,隱隱約約就是說的這個道理。

說到這裏,不得不說一說“小說的真實”。誠然,小說的虛構,是小說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說虛構的源泉,卻是來自某種真實的生活。小說要想對讀者產生影響,就必須使讀者對小說虛構的一切信以為真,必須使讀者認為小說中的“虛構”,是可能的,是真誠的,是真實的。否則,讀者那雙幻想的翅膀,就永遠無法裝上,而小說的虛構,也就不成其為虛構,而是虛偽或胡說八道了,小說就會因為顯得不真實而無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

回到那句“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這話的意思,據我理解,其中有一層大概是指人類的殘酷程度已經遠甚於藝術作品所能描寫的殘酷程度,而此時再從事藝術活動,那麼就不可能真實地反映人類的狀況,就失去了必要性。說這話的人,他的出發點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們注意,藝術中的虛構,最終隻有與人的現實生活達成默契,才能對人的生存構成意義。無論用文字、還是用顏料、還是用其它媒介所“虛構”的一切,隻有被“真實”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藝術。――可是他忽略了一點,就是如果人類的精神萎縮到不再需要那種真誠的、發自肺腑的、以虛構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誌得到陶冶和激勵的優秀藝術作品,如果人類不再幻想一種比現在的生活更為美好的生活,那麼奧斯維辛還會再來。

四、小說的人物

人物,是小說藝術中很重要的一個元素。當然由於小說的多樣性,在某些小說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沒有人物,這也是可能的。或許有人會這樣質疑:“小說為什麼總是要寫到人?”是的,我也並不以為每篇小說都一定要寫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經過思考之後還是覺得,無論任何形式的藝術,無論寫不寫到人,它最終所表達的都是與人有關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