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年元月29日。
春節過去有幾天了,說句實話,我這人對時間沒什麼概念可言,從年前11月中從宜原(五金加工廠)辭職出來,我便沒有再找工作,每天窩在小妹花560元1個月租來的一室兩廳的小房子裏,對於這一帶進廠的打工族來說,我們住這樣的房子算是很奢侈了,畢竟一個月也就那麼一兩千的工資,寄三分之二回家後,還能有多少剩下?
我每天除了看小說看電視,就是睡覺發夢,想著一些亂七八糟有的沒的,悠然自在的當起了名副其實的宅女。
租房的位置在S城還算熱鬧地帶,出門下樓走不上三分鍾就是公園遊樂場,我很少出去逛街,對這裏還真說不上熟悉.除非家裏的存糧沒有了,不然我絕對足不出戶。現在有人稱呼這一類人為宅男女,我挺喜歡這個稱呼,小莉埋怨說都是沒錢惹的禍,有錢誰會願意呆在家裏。我就不是這個原因,我雖然沒有工作,不過之前還是有一點積蓄的,加上妹妹會給我對於我來說不算少的一筆(家用)錢。
我不喜歡逛街,討厭看到那些陌生的臉孔在我麵前晃來晃去的,討厭鬧市的那種喧嘩嘈雜之聲,來來往往的行人,匆匆忙忙的身影,或嬉笑或或憂鬱或麻木的每一張麵孔,這一切的一切總讓我莫名其妙的聯想到死亡,頹廢,無論多麼鮮活的生命,都有麵對死亡和腐爛的那一天。
小莉總是說我的腦袋有問題,寶寶就經常說我腦袋被驢踢了,因此我還和他鬧過幾次.我的朋友屈指可數,就那麼幾個,其中還有好些是親戚呢!也有幾個因為辭職之後,就徹底斷了聯係。
接到雪兒的電話我很驚訝,她這個人總是在有求於人的時候才會主動打電話,平時沒事你打電話給她,她不是推脫就是喜歡和那些本地人在一起,似乎那樣可以讓她忘卻自己是個外地的身份。
她在電話那頭開心的說,她,要結婚了,就在正月十三,在湖南邵陽,結婚對象是年前去她堂姐家才認識的.千叮萬囑讓我記得一定去參加婚禮,當時我真的以為自己耳朵出問題了,連問她幾遍是不是開玩笑,她再三說好幾遍是真的,絕對是真的,千真萬確,還讓我轉告小莉,順道叫上她姐姐和我一起去.
掛電話後我很久都沒有緩過神來,雪兒是春芳的妹妹,她們是我的遠房表姐表妹——楊春芳和楊映雪。雪兒和我是同時從宜原廠辭職出來的,她在春芳那邊玩了一段時間就直接回貴州老家了,想不到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她又找了一個男人,而且馬上就要和這個男人結婚了。臨回去之前,她在這邊還有兩個男朋友,一個四川的一個是我們老家那邊的,我無法想象她是怎麼做到的,善變的女人哪!
去湖南參加她的婚禮,這個興趣不大,不過我還沒有去過湖南,衝著這一點我倒是可以考慮一下,要不要去看看......
不由得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記得春芳是在我休學後的第二年嫁給林傑的,春芳隻比我大九個月,而林傑比我大兩個月,我十四歲半,他們倆也就十五歲左右,我們都是在同一所小學念書,他們倆在一個班,比我低了兩個年級,後來我先上中就學和他們分開了。
那年我聽到他們結婚的時候簡直就跟知道自己在小學一年級第一學期就考了全校第一一樣的驚訝。雖然在鄉下早婚現象再正常不過,可那些都是沒有進過學校的人才會做出來的事情,春芳和林傑都還在念小學呢!兩個小學生結婚,在如今的年代說來也許很多人打死也不會相信,那是多荒唐可笑的事情,所以我也難以接受。我畢竟算是在城裏長大的,看著身邊的人那麼早結婚,我無言以對,隻能在心裏對自己說,我是絕對不那麼早就結婚的,我還有大把的地方沒有見識過呢!怎麼能那麼早就嫁人了呢!絕對不會。
那時候我背著小竹簍到集市上去幫媽媽買東西,是從城裏回家後的幾天裏,本來是打算去城裏念書的,在小鎮上念書離家又三十多裏路,那時的學校還沒有宿舍,租房一年就要兩百塊錢,我知道家裏能攢到學費已經是極限了,看到媽媽唉聲歎氣,我也就不那麼想念書了,大伯笑嗬嗬的許諾說去他們家念書,爸媽隻要交學費就可以了,我和大伯走的那天爸媽和弟弟妹妹很開心,把家裏僅有的一隻大公雞和兩隻臘豬腳都拿出來巴結大伯了,說是感謝大伯收留我在他家念書的,我懷著感恩的心隨著大伯坐上了去他們家的巴士。在到大伯家裏的時候,大伯母看到我時那種厭惡的眼神,我這輩子也不會忘記,簡直可以說是刻骨銘心。她一聽大伯說我以後要在城裏念書並住在他們家時,她絲毫沒有考慮就凶巴巴的說不行,她養不起,一雙眼睛惡狠狠的瞪著我,隻差沒有拿掃把攆我走了。那一刻我在心裏想,如果有朝一日我得勢了,我,我一定要揍死她,狠狠的揍死她,吐她兩口唾沫星子,讓她別狗眼看人低。
最後,再大伯母的淫威之下大伯一句話也沒有說了,我就這樣灰溜溜的回到了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