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關於失戀(3)(1 / 2)

在床上,我的世界隻有床帳以內,以及與床帳相對的一間窗戶。頭一次下地,才明白了我的床的位置,對於我的書箱書架,書架上的幾本普通的破書,都仿佛很生疏,還得從新認識一下。第二回到院裏曬太陽,明白了我的房的位置,依舊是西廂,這院落從前我沒有到過,自然又得認識認識。就這種情形看來;如生命之主不再太給我過不去,則於桃花落時總該能去重新認識鳳皇磚和滿帶雨氣的苦雨齋小橫幅了吧?那時在孔德教員室重新共吃瓦塊魚自然不成問題。

這時候他很是樂觀,雖然末尾有這樣一節話,文曰:

這信剛寫完,接到四月一日的《語絲》,讀第十六節的《閑話拾遺》,頗覺暢快。再談。

所謂《閑話拾遺》十六是我譯的一首希臘小詩,是無名氏所作,戲題曰《戀愛揭》,譯文如下:

不戀愛為難,

戀愛亦複難,

一切中最難,

是為能失戀。

四月二十日左右我去看他一回,覺得沒有什麼,精神興致都還好,二十二日給我信說,托交民衛生試驗所去驗痰,雲有結核菌,所以“又有點悲哀”,然而似乎不很利害。信中說:

肺病本是富貴人家的病,卻害到我這又貧又不貴的人的身上。肺病又是才子的病,而我卻又不像□□諸君常要把它寫出來。真是病也倒黴,我也倒黴。

今天無意中把上頭這一片話說給□□,她深深刺了我一下,說我的脾氣我的行為簡直是一個公子,何必取笑才子們呢?我接著說,公子如今落魄了,聽說不久就要去作和尚去哩。再談。

四月三十日給我的第六封信還是很平靜的,還講到維持《語絲》的辦法,可是五月初的三封信(五日兩封,八日一封)忽然變了樣,疑心友人們(並非女友)對他不好,大發脾氣。五日信的起首批注道:“到底我是小孩子,別人對我隻是表麵,我全不曾理會”八日信末雲:“人格學問,由他們罵去吧,品青現在恭恭敬敬地等著承受。”這時候大約神經已有點錯亂,以後不久就聽說他發狂了,這封信也就成為我所見的絕筆。那時我在《世界日報》附刊上發表一篇小文,論曼殊與百助女史的關係,品青見了說我在罵他,百助就是指他,我怕他更要引起誤會,所以一直沒有去看他過。

品青的死的原因我說是肺病,至於發狂的原因呢,我不能知道。據他的信裏看來,他的失戀似乎是有的吧。倘若他真為失戀而發了狂,那麼我們隻能對他表示同情,此外沒有什麼說法。有人要說這全是別人的不好,本來也無所不可,但我以為這一半是品青的性格的悲劇,實在是無可如何的。我很同意於某女士的批評,友人“某君”也常是這樣說,品青是一個公子的性格,在戲曲小說上公子固然常是先落難而後成功,但是事實上卻是總要失敗的。公子的缺點可以用聖人的一句話包括起來,就是“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在舊式的婚姻製度裏這原不成什麼問題,然而現代中國所講的戀愛雖還幼稚到底帶有幾分自由性的,於是便不免有點不妥:我想戀愛好像是大風,要擋得她住隻有學那橡樹(並不如伊索所說就會折斷)或是蘆葦,此外沒有法子。譬如有一對情人,一個是希望正式地成立家庭,一個卻隻想浪漫地維持他們的關係,如不在適當期間有一方麵改變思想,遷就那一方麵,我想這戀愛的前途便有障礙,難免不發生變化了。品青的優柔寡斷使他在朋友中覺得和善可親,但在戀愛上恐怕是失敗之原,我們朋友中之□□大抵情形與品青相似,他卻有決斷,所以他的問題就安然解決了。本來得戀失戀都是極平常的事,在本人當然覺得這是可喜或是可悲,因失戀的悲劇而入於頹廢或轉成超脫也都是可以的,但這與旁人可以說是無關,與社會自然更是無涉,別無大驚小怪之必要;不過這種悲劇如發生在我們的朋友中間,而且終以發狂而死,我們自不禁要談論歎息,提起他失戀的事來,卻非為他聲冤,也不是加以非難,隻是對於死者表示同情與悼惜罷了。至於這事件的詳細以及曲直我不想討論,第一是我不很知道內情,第二因為戀愛是私人的事情,我們不必幹涉,舊社會那種薩滿教的風化的迷信我是極反對的;我所要說的隻在關於品青的失戀略述我的感想,充作紀念他的一篇文字而已。——但是,照我上邊的主張看來,或者我寫這篇小文也是不應當的;是的,這個錯我也應該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