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不懂名牌(1 / 1)

範小青

朋友們在一起談論名牌,我作虔誠狀,或點頭或微笑,好像我真成了追某一族似的。其實你不知我心中正竊笑,我懂什麼名牌呀,我真是什麼也不懂,說出來不怕笑話,我唯一能記住的名牌皮爾·卡丹還是我兒子告訴我的。我奇怪小孩子小小的年紀怎麼能知道名牌,我兒子說:“你看不見電視裏天天說中國的皮爾·卡丹嗎?”原來如此。最近一行朋友數人赴海口、廣州,在飛機上看到報紙登著佐丹奴大減價的消息,於是這一路我們幾乎成了佐丹奴俱樂部,大家說佐丹奴,買佐丹奴,我亦被此種熱烈非凡的情緒所感動,一舉加入了俱樂部。其實在這趟廣州之行之前,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佐丹奴,聽到大家說佐丹奴,我就很不好意思地聯想起前幾年放過的一部巴西電視劇女奴伊佐拉,真是出洋相。

我不懂名牌,我也不穿名牌,我要是說我穿不起名牌大家會以為我哭窮,其實想想也真是如此,靠爬格子掙那幾個錢,雖不敢說是血汗錢,畢竟辛苦多多,把它們幾千幾萬地穿在身上,套在腿上,踩在腳下,真是有些於心不忍呢。於是大家說,那你要錢做什麼,做守財奴呀,就算是吧,小地方待久了,身上有些晦澀氣也總是難免罷,小地主似的,本來是想請大家多多原諒來的,卻偏偏大家不肯饒過。多多少少的朋友勸過我要買名牌,我的哥哥更是見一次麵就要批評,不過屁股一轉下樓就去買一件自以為有個性有特色的不是名牌的便宜貨,真正是陽奉陰違,辜負了朋友兄長的一番苦心好意。

我拿自己沒有辦法。

於是在大家談名牌、穿名牌、崇拜名牌的潮流中,我似乎成了反潮流的英雄了,實在是慚愧得很,我這個人連跟潮流都跟不上,哪裏有反潮流的勇氣和智慧呀。對於名牌或者不名牌我實在也沒有很多的想法,我買衣服,隻是信奉一條:我喜歡。真是以我為中心得很呢。“喜歡”的涵蓋當然是比較廣泛的,比如顏色啦,款式啦,穿著是不是能使自己更年輕更漂亮些啦,這些都是考慮在內的,當然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那就是它的價格。在“喜歡”的涵蓋之中,也可以采取一些排除法,比如不要流行色,不是滿街能看到的,不是大家都說好,這就算是有個性有特色了,也不知這個性這特色在背後被人笑話得怎樣,隻自己喜歡就行,自在就行。

我真的很自在,很無所謂嗎?唉,哪能呢,人哪能那麼容易就免了俗呢,你不知我看著別人幾百元的鞋,幾千元的衣,心裏也真酸溜溜呢。我們常常叫喚要還我自在,還我個性,要掙脫束縛,其實誰拿了你的自在,誰拿了你的個性呀,又是誰束縛了你呀,不正是我們自己嗎?我想,還是把自己還給自己,自在最好。

因為我不懂名牌所以我不穿名牌,這樣算不算自在呢,我不知道,但是我一直這樣過著。其實事物是不斷地變化和發展的,或許有一天我就忽然地懂了名牌,忽然地很想追名牌,那麼我就追追也行,當然是要在經濟條件的許可之下的啦。

對了,可以告訴你們一個小小的秘密,我最近真的買了一件名牌,希望你們不要透露給我的朋友們,我在穿上它的那一天,我一定告訴他們這是一件很普通很便宜的衣服(事實上也真是不貴),然後很謙虛聽他們把我批評一番,並且讓他們把我的衣服貶低一番,最後我會不動聲色地告訴他們,這一件可是正宗名牌皮爾·卡丹呢。

心香一瓣

人隻有個性得到了充分展現,隻有做真實的自己,才能獲得自尊自信。人雲亦雲地追逐潮流、趕時髦、穿名牌,得到的隻是虛偽的滿足,失去的卻是心靈的自由和快樂。

“我喜歡”,所以我選擇。隻要沒有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這個理由就已經足夠。興趣是最好的導師,隻有發自心底的喜歡,才能產生支配行動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