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身臨險境(1)(2 / 3)

“我也不知道叫什麼名字,就是一個網友。”

“網名總該有吧!”

“有,叫夜不能寐。”

“是男是女,見他做什麼?”

“應該是女的,沒見到,所以我也說不清”。

“你們準備在哪個房間見麵?”

“沒說房間,就說在大堂裏。”

我話沒說完,那年輕人突然一拍桌子說:“張躍進,你不老實,滿篇謊話!我提醒你,你一進假日酒店就有錄像,直到你進電梯、下電梯、到307號房間。你昨天晚上去見丁薇了,你敢否認嗎?”

我頭上開始掉黃豆般的汗珠,我改口說:“我承認,我昨天是遇見丁薇了,但是,我是走錯了房間。”

“你剛才不是說去大堂嗎?怎麼又說去房間呢?去幾號房間?”

“這,其實,你們也理解,搞一夜情都是見不得人的,我是去407房間!沒想到走到307呢!”

“張總,張躍進,我們一直都很尊重你,也請你尊重我們!否則,我們就不客氣了。你顯然對假日酒店不是很了解,這個酒店沒有4樓。”

“哦?是嘛!那是我那個網友惡作劇了!”

我話音未落,那個年輕人突然從桌後跳了過來,一把抓住我的衣領,他個頭很高,他就像拎小雞一樣把我從椅子上拎了起來。這就要開打嗎?我嚇得手腳冰涼。

那個年長的連忙喝住了年輕的:“先別動手!”

年輕人一鬆手,我一屁股跌落下來。

中年人說:“張躍進,你一直在浪費時間,你這不是浪費我們的時間,是在浪費你自己的時間。”

“什麼意思?”

“丁薇怎麼死的?”

我說:“我不知道!”

“被勒死後,偽造成自殺。死前有性行為。”

“是嘛,可是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你說呢?!我可以告訴你,你是被證實的,你剛才自己也說過,她死前見的唯一一個人。”

“啊?!難道你們認為是我幹的?”

“不是我們認為,而是警察認為。特別是現在你又失蹤了,警察一定會認為你畏罪潛逃。”

“啊?”我的頭一下子大了。.

“我跟你列一下已有證據:你的車進入停車場的錄像、你進入假日酒店大堂的錄像、你在電梯裏的錄像、你在三樓走廊裏的錄像、你進入307房間的錄像。”

“等一下,我沒有進307房間,而且我馬上離開了。看下錄像就清楚了。之後我直接坐電梯下到停車場,我本來要開車走的,結果車壞了。我就步行從停車場離開了。第二天早上,我來看車,發現車又好了。事情就這麼簡單,我沒有殺人,我不是凶手。”

年長的人麵無表情地說:“在錄像帶上也的確看見你離開了,上電梯、下電梯、去停車場、從停車場步行離開。但是,半個小時後你又回來了。是從地下停車場進來,上電梯、下電梯、過走廊、進307房間。”

“啊?怎麼可能呢?我說那個時間我在別的地方,有人能證明!你說的後來的這個人肯定是有人冒充的。”

“什麼人能證明你?怎麼證明?”

我說:“我現在還不能告訴你這個人是誰,但是她一定能證明我。因為這個時間段,不,其實是一晚上我都跟她呆在一起。”

“好吧,你現在不願意說也沒關係。我要告訴你的是,即便你說出這個人,這個人也不能證明什麼。你完全可以瞞著這個人再次返回殺死丁薇,然後再回去。我估計這人住的比較近,步行半小時,打車10分鍾就夠了。這人未必是你的同謀,但很可能是你精心挑選的,就是為了提供你不在現場的證明。”

他說完,我仿佛掉進冰窖裏一般,渾身冰涼。

他說得很對,我本來以為大不了最後我豁出去了,把自己婚外情的事情公布,那麼我還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因為昨天晚上我一直跟王瑤在一起,她能證明。但是,這個人的說法提醒了我,王瑤是不能證明什麼的。首先,她跟我有特殊關係,她的證明本身就要打折扣;再者,她是孤證,她的話又如何證明呢?如果那人沒有說假話,我無法證明後來進入307房間的那個人不是我。我相信如果有人刻意要假冒我,他完全可以跟我穿一樣的衣服,然後低著頭進進出出。而監控錄像,我們都知道,除非近景特寫,一般是看不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