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躍進,你知道你在說什麼?你想背叛家庭,你不想要孩子呢?”
“老婆,我對不起你,我是個很齷齪的男人,你一出國,我就跟她偷情。”
“張躍進,你真垃圾,氣死我了!”
電話被掛斷了!
兩個男人麵麵相覷,他們一定搞不懂我為什麼要給老婆說這個。
我自嘲道:“我是個壞男人,我怕以後沒機會給老婆道歉了。”
現在我已經明示老婆我確實出軌了,而王文娟不是我的三。她能理解我的用意嗎?
我的設想是這樣的:老婆聽了我的電話,她的正常反應是怒不可遏,立即終止在美國的學習返回國內。最快估計也要兩天時間。她回國後做什麼?無論她最後是否選擇跟我離婚,她都應該找到那個破壞我們家庭的女人。這樣,她就找到了王瑤。至於她能花多長時間找到王瑤?我真不知道啊!可能1分鍾,也可能好多天。前提是她相信我跟王瑤私奔了。而老婆的聰明和睿智我是毫不懷疑的。我需要她的正常反應,我可不希望她現在淡定。
“你的條件我們答應了,現在該你配合我們工作了。”中年男子說。
“好的!”我說。我知道我現在需要做的是盡可能拖延時間。
“那麼丁薇的筆記本電腦在哪?”
我在想,如果我不說會怎樣?那肯定難免皮肉之苦。
如果我說,我怎麼說?隨便說一個地方,事後就說自己記錯了,讓他們來回奔波,最後肯定也是皮肉之苦。今天才發生的事情我可能記錯嗎?和盤托出?他們會過河拆橋、卸磨殺驢嗎?這個不好說!是冒險!他們可以直接把我交給警方,反正所有證據都指向我,最後判我個死刑也是個死。但這樣的情況下,我還有申辯的機會。這種選擇對他們並不是最佳選擇。
他們還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除掉我,再偽造個現場,比如車禍現場,最後定性為殺害丁薇的凶手張躍進意外身亡。這樣做不是對他們更有利嗎?
想來想去,我認為維持現在的狀態是最有利的。
我說:“我想知道我給你們東西後你們會怎樣對我?”
“我們會放了你,然後把對你不利的證據都毀掉!”
“我不是三歲的孩子,其實我和你們都清楚丁薇是怎麼死的。放了我?你們不怕我說出真相嗎?再說,那些指正我的證據都是電子的,如何毀?我怎麼知道你們事先是不是已經備份呢?”
“那你要怎樣?”
“我不知道,是你們跟我要東西!你們應該想辦法解決。如果你們能想出好的解決方案,你們既能拿到東西,又能保證我的安全,那麼我同意!”
“你!-------張躍進,我們對你一直很客氣,你不要給臉不要臉!”
我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我反正在你們手裏,你們想怎麼著就怎麼著,隨便!”
“好吧,我們商量一下!”中年人說。
時間過得真慢!他們走後關掉了燈!我知道現在是晚上,但幾點鍾不知道,也許是十點、也許是十二點。這裏是山區,外麵沒什麼燈光,所以,從窗口隻能露出一點點微弱的星光。
我從中午就沒吃東西,但是感覺不到餓,隻是有點渴。他們也沒有給我水喝。我累了,我躺在床上卻睡不著。山區的秋夜很冷,而且板床也很不舒服。
還在昨天的夜裏,我懷裏還摟著王瑤這樣溫潤的女人,而一天後我卻自己躺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但即便是這樣的睡眠,我也不知道以後還會有幾天。人生的境遇是不是都如過山車一般,某一天你還在得意的高潮點,誰知道哪一天你又會跌入低穀。
我把皮球踢給了他們,我認為我都想不出好的解決方案,他們估計也想不出。他們想不出來就隻好折磨我了。也許就是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