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沒再說這個話題,而是提議飯後跟她一起去萬達廣場逛街。
既然老婆這麼有興致,那就隨她吧。
我們在萬達廣場精品一條街逛了一個小時。她給我買了一條褲子、一件襯衣、一條領帶、一根皮帶,加起來快6000元了。我都有點心疼。我這人對個人消費品不挑剔,沒必要花這些錢。老婆說她付賬。而且,的確是她搶著替我付了錢。那一刻我真感動了。
從萬達廣場出來,老婆說:“咱們走走吧!你不急著上班吧?”
我說:“行啊!”
路邊也有些精品服裝店,但老婆沒再進去,而是隔著櫥窗浮光掠影地看了一下。
走到下一個路口,老婆像是隨口問道:“你隨身帶著身份證吧?”
我說:“是啊!”我以為她要辦理銀行業務,我們正好走到一家銀行門口。
她一伸手,我知道她要身份證,就趕緊拿出身份證遞給了她。
老婆沒說什麼,從銀行邊上的一個小門走了進去。我還當那是銀行的另一個入口,也一起跟了進去。
我們上到二樓,那有幾間辦公室,門口有塊牌子上麵寫著:民政局。
我很奇怪,問她:“來這幹什麼?”
老婆平靜地說道:“我們把手續辦了吧!”
我頭“嗡”地一聲大了。我立刻明白今天中午的一切都是她預先安排好的,買衣服之類更像是離別紀念。
我連忙說:“我們不是已經和好了嗎?為什麼還要離婚?”
老婆沒回答,隻是平靜地看著我。
我頭上的汗下來了,我竭盡全力去懇求她。我講到了雙方的父母需要我們共同贍養,講到了我們共同走過的20年光陰,講到了孩子以及她要麵臨的中考。我把我能想到的詞都說了出來。關於離婚的弊端能想到也都列了出來。說的急,我有些語無倫次。
但老婆隻是靜靜地聽著,直到我口幹舌燥,再也沒新詞時,老婆隻說了兩句話。
第一句:“我累了!你讓我感覺很累。”她說這話時,我的確感覺她很疲倦,似乎在強打精神聽我辯解。我隻要有一點點惻隱之心,也不該再去折磨她。
第二句:“今天上午,王瑤找過我了,講了這幾天你倆之間的事。”
聽到這句,我沒什麼好說的了。我們平靜地辦完了手續。
臨走時,老婆或者該叫前妻,隻說了一句:“你不用送我了!”
沒等我回答,她徑直在路邊攔了輛出租車就走了。
而我跟一個孤魂野鬼似的在街上遊蕩了一下午。說實話,我覺得自己挺悲哀的。
後來是公司同事找到的我,又通知了馬總。
馬總來見我,他一邊哈哈大笑,一邊拍著我的肩膀說了這麼幾句話:“歡迎你加入離婚俱樂部。你可別急著結婚啊,現在你找女朋友可是很正當的。你要是還想前妻,可以再複婚!”
馬總的話好像很有道理啊!
馬總又安慰了我幾句,然後讓兩個市場部的兄弟陪著我借酒消愁。光喝酒不過癮,那倆小子說找倆妞來玩吧。就真找來倆妞,不,三個,一人一個。後來,酒喝高了,就開始動手動腳。
我頭腦還是清醒的,覺得很沒意思,就借口上廁所溜了出來。我給王瑤打電話,讓她來接我。
我忘了她怎麼反應的,應該是跟所有老婆反應一樣吧,責備加關切。半小時後,她來了,扶著我離開了酒店。關於我已離婚的事,她沒提,我也沒提,仿佛她早就知道一樣。
回去一覺睡到早上十點,王瑤上班去了,我簡單收拾了一下,也上班去了。
晚上下班的時候,犯了個小錯誤,車快開到原來那個家時才意識到走錯了,應該去王瑤那個家。但我沒急於掉頭,我遠遠地看見了萌萌和她媽媽,她們正走回家。我在想孩子會難過嗎?想到這不禁老淚縱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