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春樹流蘇(1 / 1)

王文華

我在高中時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女生。我希望我有更崇高的動機,但我沒有。事實上不隻我有這個問題,我周圍的男生都是荷爾蒙的奴隸。我們是學校中最平庸的一群,過胖、過瘦、過多青春痘,最羨慕學校籃球隊的帥哥,女朋友多到買花可以打折。

下午放學,看到順眼的女生,我們跟蹤她走到金石堂書店。她拿起席慕蓉的《七裏香》,我拿起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保持一個書架的距離,跟著她的步伐移動,希望能看到她的學號和班級,回去再請同學的表姐打聽。“二年(七)班林小琪同學收”是信封上寫的,信上我們這樣寫著:“那天在金石堂看到你,不知道能不能和我做個筆友……”是的,筆友。17歲,我們不懂愛,隻懂用花哨的文字實踐供過於求的感情。

我們當然也渴望身體的碰觸。西門町冰宮,我們靠著欄杆,嚼著口香糖,欣賞女生的黑裙子在冰上飄蕩。“一條龍”時,我們抓住前麵女生的腰際,捧花瓶一樣小心。女生跌倒時我們暗自叫好,卻能裝出同情的眼光:“我教你刹車好不好?”離開冰宮時她說:“為了謝謝你教我刹車,我請你吃‘魷魚羹’!”在狹窄的桌上,她伸過手來擦掉你襯衫上的醬油,你放下筷子為她折起過長的衣袖。她上公車,跑到後座來和你揮手,你倒退走路,得意忘形而掉進水溝。

學校的合唱比賽也是我們盼望的。為了提高參與率,班長會找女校的女同學擔任伴奏。放學後,班長到校門口接她,驕傲地帶她走過操場,趴在三樓欄杆的男生會以三分鍾的口哨和紙飛機歡迎。“各位同學,這是林小琪,她要為我們伴奏。”接下來的三個月,我們有了集體情人。大家忙著猜測她的血型,班會的臨時會議在爭吵送她什麼禮物。排練休息,眾人爭相送上飲料。比賽結束,我們拿歌譜請她簽名:“你有男朋友嗎?”“我喜歡肖邦。”“肖邦?”我們憤憤不平,“他哪一班的?”

到了高三,我們仍希望在補習班抓到一點情意。第二排那個中山女校的怎麼沒來?第四排那個景美女校的換了手表?是的,我們注意到手表,甚至手臂上的汗毛。半學期過後,終於鼓起勇氣傳紙條:“吾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她轉過頭,我們立刻埋頭在書本。下課後我們等在電梯門口:“聽說她男朋友是附中的。”“我X附中!”但這隻是嘴巴狠,骨子裏我們膿包,不敢為心愛的女孩幹架。她走出來,扶著眼鏡看我們一眼,我們卻又立刻血脈賁張:“那個附中的個子大不大?”

我終究沒有找到那個附中的。後來,我進入台大外文係。女與男十比一。對我來說,高中時代匆匆結束。那個迷信永恒、交淺言深的年代,那個席慕容、三毛的年代啊!坐在外文係教室,我夢想了三年的一切就在眼前,不知為什麼,我竟寂寞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