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淩絕套裝,鎧甲的血量加成將近我現在血量的一半,還有額外的幸運值加成,要知道我的幸運值除去剛進入遊戲時帶的,其他全是首殺有品階的BOSS才獲得的,現在竟然連裝備都可以獲得,而且裝備一旦集齊一套效果絕對不敢想象。不過價格也驚人,每件都將近9千萬的金幣,換算成如今金幣與華夏幣的交換率,也就是180億華夏幣,遊戲公司也太坑人了吧?想錢想瘋了?一件25級的裝備就要180億華夏幣?最後一件的神秘藥劑也很驚人,服用之後直接變成10倍的經驗,雖然隻能用三次,但每次都有十個小時的效果,絕對值近九千的金幣,不過就目前金幣購買係統還沒開通的階段,想一次性弄來這麼多金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哎,還是別異想天開了。抬腳便往外走,也不想在理會這個老頭。
“喂喂喂,少俠,這就著急走了啊,機會隻有這一次哦。錯過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老頭笑著誘惑著我。
“拜托,現階段我去哪裏弄這麼多金幣啊?我身上總共就隻有7枚左右的金幣!”這可是將近1400塊華夏幣啊!!這些都是剛才那一百個盜賊爆出來的。我埋怨道。
“哈哈,年輕的戰士,如果你願意幫我獵些野味回來,我可以讓你從我這裏買東西打些折扣哦。”老頭笑眯眯的說道。
還有折扣?這麼好?
“叮~你是否接受任務:獵些野味(品階:驚世,任務完成度:虎王的胸肉:0/1,蛇王的內膽:0/1,鷹王的翅膀:0/1,豹王的腿肉:0/1,獎勵:獲得雜貨店老板的好感度,購買物品獲得折扣。)”
“接受!”誒,差點忘了,防具店老板的任務還沒看呢,“任務:帽子!帽子!(品階:超凡,任務完成度:虎王的內膽:0/1,獎勵:購買藍色帽子的權利)”正好也是虎王,可以一起做了。
打開地圖,發現老虎群在城市的北郊,現在我在城市的中央,跑過去還要十多分鍾,真費事。有一個坐騎就好了。對了,火狼王的孩崽子還在背包裏,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騎!打開背包一看,一個狼崽子安靜的躺在那裏。火狼王之子(名字可更改,坐騎,等級:1級,品階:超凡,召喚等級:30級淩絕,血量:100,力量:1,智慧:1,敏捷:5,護甲:10)
還要30級才可以,還得是驚世的品階,現在我才23級超凡,進階到出塵我都不知道去哪裏,這還是要一段相當長的路程啊,而且我的技能都是單殺型技能,雖然單殺怪很快,但是群刷就要滿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刷出群攻型技能,那時候我才能快速的升級。也就是我貪心不足蛇吞象,據胖子說,他現在才7級,新手村還是人滿為患,而且天榜上到現在為止才7人,出去當初一起上榜的五人外,還有一人來自美利堅的名字叫“Magic-god”,這人我見過,魔幻上帝,上一屆電子競技的亞軍,現在排行天榜第六名,職業是“冰火法師”,想來也是個唯一的職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