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愛情與事業(1 / 2)

王林擔心丈夫的那個被戳得過大會影響夫妻生活,便勸婆婆收手再用個鐵盆洗手。

汪倫他娘終於消了氣,發現怠慢了客人連忙搬張凳子請梁興發坐下,然後問問梁興發的戶口情況。自然的,梁興發也是亂編一氣。

捂著屁股艱難站起來的汪倫覺得梁興發肯定餓著肚子便真誠地叫他吃飯。

習慣了頓頓都有肉吃的梁興發吃不下隻有飯的晚飯,這戶人家窮得連隻雞都沒有,便問汪倫這附近有沒有商鋪,他想買點酒菜回來請大家打打牙祭。

汪倫說商鋪隻有城裏才有,這窮鄉僻壤的是沒有買賣的。不過呢,鄰居家養有幾隻雞,他去借一隻來。

梁興發說:“哪裏用借,我這裏有點錢給你拿去買吧,不用表現得那麼寒酸。我來你家做客不應該空手而來的,那多失禮啊。”

然而古人和今人在買單上都具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互相爭搶著付錢以顯示自己不是小家子氣。

最後是梁興發贏了,掏了兩百文錢,相當於現在的四十塊錢。因為梁興發跟汪倫說了一句,“你若拿得出錢我就讓你買。”這一下汪倫就不敢再爭了。

換好衣服後的王林就和丈夫一起殺雞。雖然沒有什麼佐料但梁興發吃得津津有味,確實已經很久沒有進食了。其他人也一樣吃得很陶醉,沒有酒卻勝過有酒,因為他們已經很久沒有吃過肉了。

吃完晚飯後大家坐在院子裏回望過去展望未來。汪倫小時候家境還可以,上過幾年私塾,人生理想是進京考科舉,光祖耀宗,妻妾成群,兒孫滿堂。

古人對待娶妻納妾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所以這個很正常。梁興發稍稍驚訝一下便想通了,而且很快就跟古人的想法融為一體了。哪知汪倫好景不長,老爹死後日子是一日不如一日,後來就輟學回家麵朝黃土背朝天了。一晃十多年就這麼過去了。

王林是在苦水中長大的一個美姑娘。五歲做了孤兒,接著被賣到汪倫家做了童養媳。

跟汪倫過著你耕田來我織布的枯燥生活。沒有五彩斑斕的童年也沒有浪漫的青春期。性格內向工作麻利,最大的夢想是生兒育女有口飽飯吃。

青梅竹馬未必就是一件好事情,兩小無猜的兄妹情有一天突然要過渡到兒女私情很有些峰回路轉的味道,若是不能完美嫁接,就是不倫不類的什麼都沾又什麼都不沾的感情。梁興發就覺得王林和汪倫之間由於太熟悉而缺乏一種衝動的激情。

對於創造未來的問題,梁興發一貫的觀點是,不管生活在什麼年代都要進城打工。不打工就是坐吃山空,等死一條。而汪倫就大不一樣了,他想把根紮在農村,不願意挪到外麵去謀生。這對古人來講是很正常的,因為那時候幾乎沒有打工的概念,基本上老子做什麼兒子就做什麼,老子做乞丐,兒子也是討飯的。

梁興發對汪倫說:“正所謂人挪活樹挪死,你要是害怕一挪就死的話那你跟植物人有什麼區別。聽小弟一句勸,進城找找機會吧,說不定能發達。”這是梁興發為了讓汪倫陪他進城務工而進行的遊說。他可不想一輩子麵朝黃土背朝天。

汪倫曆來對背井離鄉比較反感,對勸他背井離鄉的人更反感。但是,當他聽到發達這兩個字之後興奮得像是吃了興奮劑,反感也陡然間變成了好感。

這也證明了人的本性就是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他決定陪同梁興發一起到城裏尋找發展機遇,等過些年混好了再衣錦還鄉。

王倫這麼有信心能在城裏混飯吃是因為他在私塾讀書的時候有一個年紀比他稍大的同窗在城裏開個客棧當上了老板,據說生意還可以。

這位同窗名叫萬達。是個紈絝子弟,功課很差,那是因為他在用功地研究女人。別人寫作文的時候他就在畫女人。為了能畫出女人穿的內褲他經常去偷瞄村裏的寡婦。那時候的婦女還沒有內褲穿,穿的是類似現代的襯裙。有一回,他色膽包天,趁那寡婦洗澡的時候溜進屋子裏偷襯裙。上天有眼,讓寡婦家的那條狼狗發現了,追著他咬。一直追到他跌下山坡為止,摔了個七葷八素的。幸好汪倫砍柴經過那裏將他救了回來。經過這件事他就沒臉在村裏混了,索性進了長安城,在朱雀街開了間小客棧,日子過得挺滋潤。

汪倫仗著對他有救命之恩決定和梁興發一起去投靠他。

第二天吃過早飯梁興發和汪倫便帶著行裝前往長安城。

王林姑娘和汪倫他娘隻能在家留守了。

王林姑娘並沒有對汪倫千叮嚀萬囑咐一些諸如“野花不比家花香,莫要在外麵沾花惹草”之類的話。看得出她對王倫很放心,有一種隨遇而安的思想境界。

從村裏到長安城要走兩天。

大多數古人出遠門也沒有乘坐交通工具的習慣,所以汪倫主張走著過去,不就兩天嘛,很快就過去了,還能省錢。

梁興發這個現代人就不一樣了,哪怕是十分鍾的路程就算不打的也要坐公交,所以他和汪倫產生了分歧。

經過激烈的討論之後汪倫同意了梁興發出門要坐車的觀念。因為梁興發告訴他走路要花的時間多,路上的消費自然也很多,兩相對比還不如雇一輛車。最主要的是車錢由梁興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