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邏輯推理(7)(2 / 3)

你知道湯姆是怎麼拆穿了小夥子的身份嗎?

推斷:

賓館的3、4層全是單人間,任何一個房客走進自己房間時,都不會先敲房門的。

丟失的紙幣

從斯德哥爾摩開往柏林的列車上,600萬元待銷毀的舊紙幣被搶劫一空。案發時間在淩晨2點左右。負責押運的安全員羅根的頭被打破,臉被劃傷。經驗豐富的瓦格納警官奉命登上了列車。在案發的第6節7號包廂裏,除了兩根煙頭外,再沒有發現其他可疑跡象。

瓦格納訊問案發時的情況,羅根講述說:“我從登上列車就沒跨出包廂的門,飯和水都是列車員送來的。淩晨2點左右,忽然有兩個人闖了進來,他們一高一矮,戴著麵具,隻露出眼睛。他們手上戴著手套,沒等我開口,那個高個子就一拳把我打倒在地,用槍抵住我,臨走時又將我打昏。等我醒來時,發現舊紙幣不見了,我立刻高聲大喊,向列車長報了案。”

瓦格納聽完之後,拿起那兩個煙頭問道:“這是你抽的嗎?”

“不,是他們抽的。他倆進來時每人嘴裏叼著一支香煙。”羅根解釋說。

“很好,這兩個煙頭會給捉拿劫匪提供有力證據。”瓦格納說完又問道:“那麼你臉上的劃傷是怎麼回事?”羅根答道:“這是高個子劫匪打我時被他手上的戒指劃破的。”

瓦格納聽完,立刻將羅根抓了起來,並說出了原因,羅根隻得喪氣地低下頭。

瓦格納認定羅根就是劫匪的依據是什麼?

推斷:

羅根的供詞裏麵存在著自我矛盾,第一,既然兩名劫匪進門時頭戴麵具,隻露出眼睛,怎麼可能嘴裏叼著香煙呢?第二,既然劫匪戴著手套,又怎麼可能用戒指劃破羅根的臉呢?

殺人現場

某個嚴冬的早晨,地上堆滿厚厚的積雪,庫特在自己家中殺人後穿過一片空地,將屍體扛到鄰居正在建造的一所空房內,轉移了殺人現場。然後他順原路返回家中,撥通了報警電話。

幾分鍾後,警探的巡邏車趕到。庫特裝作報案者的樣子,若無其事地說:“今天早晨,我想掃雪,去鄰居家的空房裏找工具,卻發現了一具年輕人的屍體,把我嚇了一跳。空房周圍隻有我一個人進出的腳印,所以此人肯定是昨天夜裏下雪以前在空房裏被殺的。”

警探聞訊後,查看了報案者往返現場時留在雪地上的腳印,便厲聲喝道:“你在說謊,凶手就是你!”

警探到底發現了什麼證據,識破了他的謊言呢?

推斷:

往返的腳印深淺不同。庫特扛著屍體時留在雪地上的腳印比較深,而返回時留下的腳印淺,所以警探斷定報案者就是凶手。

盲人音樂家

在奧地利,有位著名的大音樂家,常到他的好友華特——一位盲人音樂家中彈鋼琴。

某天傍晚,他倆一個彈,一個欣賞。二人正自得其樂,突然二樓傳來響聲,華特驚叫起來:“哎呀,樓上有小偷!”

華特立即取出防身手槍,二樓沒有開燈,對盲人比較有利,華特毫不遲疑地摸上樓去。音樂家提了根爐條緊跟著。

推開房門,房間裏靜得出奇,四周一片漆黑。小偷躲在哪裏呢?氣氛緊張極了。

突然,“砰”的一聲槍響,隻聽“哎喲”一聲,隨後有人“撲通”倒在了地上。音樂家急忙點燈一看,隻見大座鍾前躺著一個人,正捂緊腹部,發出微弱的呻吟聲,錢幣撒了一地……

警察來了,抬走了小偷。音樂家很奇怪,在沒有任何聲響的情況下,華特是怎樣擊中小偷的呢?

推斷:

華特進房間時聽慣了座鍾的“滴答”聲,現在聲音變微弱了,說明小偷恰巧擋住了座鍾,所以,他向座鍾方向開了槍。

急中生智

如往常一樣,哈維回到家就打開了電視機,播音員正在播報一條消息:“今天19點左右,在溫特羅街,一名79歲的老人在遭搶劫後被槍殺。據目擊者說,凶手是穿藍色西裝的中年男子。請知情者速與警察局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