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事實恰恰相反,星期三的早上,托雷斯先生被發現死在木屋裏。他是在和湯姆通電話時被養的狗咬死的。據警方推測,托雷斯先生是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狗猛撲過去咬斷喉嚨而死的。
於是,送狗給托雷斯的湯姆成為嫌犯,但無確鑿證據。因為托雷斯先生被狗咬死時,湯姆先生在五公裏外的公司上班。就算他可以指揮狗向人發起攻擊,也不可能在不在場的情況下發號施令。
既然沒有確鑿的證據,看來隻好以狗突然失控把托雷斯先生咬死來結案了。
不過警長托比在認真思考後,卻有了新判斷,他確定這是有預謀的謀殺,而主謀就是湯姆。
請問,警長托比憑什麼斷定湯姆就是主謀呢?
推斷:
托比想到,在動物訓練的課程中,可以把狗訓練得一聽見電話鈴響,就立刻對人進行攻擊。當時,湯姆打電話給托雷斯先生,狗聽見電話鈴聲後便依照平日的訓練去攻擊人。
自殺的賭徒
這天,托比警長接到報案,說米克在家裏自殺了。托比警長與助手很快趕到案發現場。
據米克的鄰居介紹,米克平時和人來往比較少,最近更是深居簡出。所以米克家裏沒有人出入,也不知道他近來在忙什麼。
托比走進死者的房間,隻見房屋裏麵十分雜亂,紙張散落了一地。米克全身蓋著毛毯躺在床上,頭部中了一槍,使用過的手槍滑落在地上。床頭櫃上放著一張紙,上麵寫著:“我賭輸了錢,負債累累,隻有一死了之……”托比警長的助手看完現場,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跡象,便說:“看來這人是自殺的。”
聽了助手的話,托比警長沒有作聲,又走近床邊,揭開蓋在死者身上的毛毯,看了看說:“他不是自殺。”助手不解,問為什麼,托比警長向他解釋了一番,助手恍然大悟。不久,他們抓到了殺人凶手。
請問,托比警長根據什麼斷定這不是自殺?
推斷:
很簡單,如果米克是自殺的話,就不會全身都包裹在毛毯裏麵,因為他要用手槍自殺,他拿槍的手必然露在毛毯外麵,而他的手卻在毛毯裏麵。可見,是有人殺了他後給他蓋上毛毯,偽造了現場。
彈從口入
在去年的冬天,發生了一個很蹊蹺的案件,一名叫比爾的大學教授被人發現死在家裏。比爾的家裏沒有明顯的搏鬥跡象,隻有一疊現金留在桌麵,他坐在椅子上,頭向後仰著垂下,嘴部張開,左手拿著一把手槍。
警局派來驗屍官檢驗後,證實死者的死因是口腔中彈——子彈從他的口中穿過了後腦。
經過調查,在案發前有三個人出入過比爾教授的家,分別是他的牙醫、學校的同事以及一名推銷員。於是,警官把這三個人叫到警局問訊。
比爾的牙醫說:“當天比爾牙床發炎,他打電話給我,我過去替他治療後就匆忙離開了。”
比爾的同事解釋說:“現場留下的現金是我的,不過我是下午到他家的,主要是跟他談買賣黃金的事,他最近在做黃金生意。”
推銷員說:“我去他家推銷剃須刀,他看過後沒有買,於是我就沒有繼續逗留。”
警方在深入取證後,在上麵三人中找到了凶手,請問是哪一位呢?
推斷:
凶手就是牙醫。因為子彈是從死者口腔進入的,而隻有牙醫才可讓死者張開口而不被懷疑,在槍殺後他留下了凶器,並製造了自殺假象。
手表和玻璃
天氣陰冷的早晨,名表店的經理剛剛上班,剛到店門口,值班人哈姆就迎上來說:“櫥窗裏的名牌腕表被人偷了,我已報了警,警長正帶人在裏麵偵查。”經理聽了驚呆了。警長見經理來了,就走出店門對他說:“現場保護得很好,根據現場情況來看,竊賊是用玻璃刀劃破櫥窗將手表偷走的。”
警長在外麵向經理簡單了解了情況,正要進門的時候,他看到櫥窗外麵有一些玻璃碴兒。過了一會兒,警長進來問哈姆:“你昨夜在哪裏睡覺?”哈姆指了指離櫥窗不遠的地方說:“我一夜沒睡,疲倦時就在那兒打個盹。”“昨晚有別的人進來過嗎?”哈姆肯定地說:“沒有人來過,我一直在店裏。”
聽到哈姆這樣回答,警長在店裏來回走了幾步,忽然又問:“難道夜裏沒有聽到什麼響動嗎?”哈姆說:“黎明的時候,我被打碎玻璃的聲音驚醒,起來後發現手表被偷了,我就打電話報警。這幾天我發現玻璃店的夥計經常站在櫥窗前,他有玻璃刀,一定是他偷走了手表!”
警長聽了,問他還有什麼要說的。哈姆表示沒有什麼可說了。警長大聲宣布:“竊賊就是哈姆!去搜查他的衣物箱。”果然搜出了被竊的手表,哈姆被逮捕了。
警長憑什麼斷定是哈姆作的案呢?
推斷:
是根據玻璃碴兒掉落的地點。因為如果站在櫥窗外麵割玻璃,玻璃碴兒應該掉在櫥窗裏。而玻璃碴兒掉在櫥窗外麵的地上,說明竊賊是在店裏割的玻璃。
沒有指紋的玫瑰
晚上下班後,偵探多恩在酒吧喝酒時,看到身旁坐著一位穿著豔麗,容貌漂亮的女郎,多恩看著麵熟,覺得好像在哪裏見過,可一時又想不起來。
多恩低頭望去,女郎兩手的指甲塗滿了鮮紅的指甲油,在酒吧昏暗的燈光下煞是顯眼。她用白嫩小巧的手端著酒杯,慢慢地品著杯中的酒。當她看到多恩在注意她後,顯得有些不自然,一口飲完了杯中的酒,起身離去。望著她的背影,多恩突然想起,她就是警方懸賞緝捕的女大盜“粉紅玫瑰”。他急忙衝到門口,卻已不見“粉紅玫瑰”的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