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歪唇男人(3 / 3)

“這是可能的。”

“您認為他是被人硬拽回去的嗎?”

“是的,他是那樣突然地一下子就不見了。”

“他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有沒有看見其他人在房間吧?”

“沒有,但那個可怕的人承認他曾在那裏,還有那個印度阿三在樓梯腳下。”

“正是這樣。就您看到的,您的丈夫穿的還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嗎?”

“是的,可是沒有了硬領和領帶,我清楚地看他露著脖子。”

“他以前提到過天鵝閘巷嗎?”

“從來沒有。”

“他曾經露出任何抽過鴉片的跡象嗎?”

“從來沒有。”

“謝謝您,聖克萊爾太太。這些正是我想弄清楚的要點。我們來吃點晚飯,然後去就寢,因為也許明天我們要忙碌一整天。”

一間寬敞舒適的房子,放著兩張床鋪,供我們使用。我很快就鑽進被窩了,因為在這一夜的奔波之後已經筋疲力盡了。可是福爾摩斯卻是這樣一個人:當他心中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連續數天、甚至一個星期,廢寢忘食地反複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種情況,並且從各個角度來審查那問題,直到水落石出,或是深信自己搜集的材料尚不充分時才肯罷休。很快我就知道:他準備通宵達旦地坐著。他脫下了上衣和背心,穿上一件寬大的藍色睡衣,隨後就在屋子裏到處亂找,把他床上的枕頭以及沙發和扶手椅上的靠墊收攏到一起。他用這些東西鋪了一個東方式的沙發。他盤腿坐在上麵,麵前放著一盎司強味的板煙絲和一盒火柴。在那幽暗的燈光裏,隻見他端坐在那裏,嘴裏叼著一隻歐石南根雕成的舊煙鬥,兩眼茫然地凝視著天花板一角。藍色的煙霧從他嘴邊盤旋繚繞,冉冉上升。他寂靜無聲,紋絲不動。燈光閃耀,正照著他那山鷹般的堅定麵容。我漸入夢鄉,他就這樣坐著。有時我大叫一聲從夢中驚醒,他還是這樣坐著。最後,當我睜開雙眼時,夏日的煦陽正照進房來。那煙鬥依然在他的嘴裏叼著,輕煙仍然繚繞盤旋,冉冉上升。濃重的煙霧彌漫滿屋,昨夜看到的一堆板煙絲,現在已經蕩然無存了。

“醒了麼,華生?”他問道。

“醒了。”

“早上趕車出去玩玩如何?”

“好的!”

“那,穿上衣服吧。誰都沒起哪,但我知道那小馬童睡覺的地方,我們很快就可以把馬車弄出來的。”他邊說邊咯咯地笑,兩眼閃爍著光芒,似乎跟昨夜那個苦思冥想的他判若兩人。

我穿衣時看了一下表。難怪還沒有人起床,這時才四點二十五分。我剛穿好衣服,福爾摩斯就回來說馬童正在套車。

“我要檢驗一下我小小的理論。”他邊說,邊拉上他的靴子,“華生,我認為你現在正站在全歐洲的最笨的一個糊塗蟲麵前!我該被人們一腳從這兒踢到查林克羅斯去!不過我想我現在已經找到了開啟這個案子這把鎖的鑰匙了。”

“在哪裏?”我微笑著問道。

“在盥洗室。”他回答道,“哦,我不是開玩笑。”他看見我有點不相信的模樣,就繼續說下去,“我剛去了那裏,我已經把它拿出來了,放到格拉德斯通製造的軟提包裏了。走吧,夥計,讓咱瞧瞧這鑰匙能不能對上鎖。”

我們盡量放輕腳步下樓梯,走出房子,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套好的馬車停在路邊,那個衣服尚未穿好的馬童在馬頭一旁等著。我們兩人一躍上車,順著倫敦大道飛奔而去。路上有幾輛農村大車在走動,它們是運載蔬菜進城的,可是路旁兩側的一排排別墅仍寂靜無聲,死氣沉沉,猶如夢中的城市。

“有些地方顯得這是一樁奇案。”福爾摩斯說著,順手一鞭催馬向前疾馳,“我承認我曾瞎得活像鼴鼠。不過學聰明雖晚,總勝於不學。”

當我們驅車經過薩裏一帶的街道時,這城裏起床最早的人也剛睡眼惺忪地望著窗外的曙光。馬車駛過滑鐵盧橋,飛快地經過威靈頓大街,然後向右急轉彎,來到布街。警務人員是熟識福爾摩斯的,門旁兩個巡捕向他敬禮,一個巡捕牽住馬頭,另一個便引我們進去。

“誰值班?”福爾摩斯問。

“布雷茲特裏特巡官,先生。”

一位身材高大魁偉的巡官走下石板坡,頭戴鴨舌便帽,身穿帶有盤花紐扣的夾克衫。

“啊!布雷茲特裏特,你好!”我的夥伴走過去說,“我想跟你私下談一談,布雷茲特裏特。”

“好的,福爾摩斯先生。請到我的屋裏來。”

這是一間小小的類似辦公室的房間,桌上放著一大本厚厚的分類登記簿,一架電話凸出地安在牆上,巡官臨桌坐下。

“您需要我做點什麼,福爾摩斯先生?”

“我是為了乞丐休·布恩而來的。他被控與李鎮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的失蹤有關。”

“是的,他是被押到這裏來候審的。”

“這我已知道了。他現在在這嗎?”

“在單人牢房裏。”

“他規矩嗎?”

“哦,一點也不搗亂。不過這壞蛋髒透了。”

“髒得很?”

“對,我們隻能做到促使他洗手。他的臉簡直黑得跟個補鍋匠一樣。哼,等他的案定了,他得按監獄的規定洗個澡。我想,您見了他,您會同意我說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見見他。”

“您想見他嗎?那很容易。跟我來。您可以把這提包放在這裏。”

“不,我想我還是拿著它好了。”

“好吧,跟我來!”他領著我們走下一條,打開了一道上閂的門,從一條盤旋式的樓梯下去,把我們帶到了一處牆上刷著白灰的走廊,兩邊各有一排牢房。

“右手第三個就是他的牢房。”巡官說著,往裏瞧了一瞧。

“他睡著了,”他說,“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們兩人隔柵往裏瞧,那囚犯臉對著我們,正在酣睡,呼吸緩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著和他行當相稱的粗料子衣服,貼身一件染過色的襯衫從破爛的上衣裂縫處露了出來。他確實像巡官說的那樣,汙穢肮髒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可他臉上的汙垢還是掩蓋不了他那可憎的醜容:從眼邊到下巴有一道寬寬的舊傷疤,這傷疤收縮後把上唇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齒露在外麵,像是一直在嗥叫的樣子,一頭蓬鬆光亮的紅發低低蓋著兩眼和前額。

“是個美人兒,是不是?”巡官說。

“他確實需要洗洗。”福爾摩斯說,“我想了個給他洗一洗的主意,還自作主張地帶了些家夥來。”他一邊說,一邊打開那個格拉德斯通製造的軟提包,取出了一塊很大的洗澡海綿,這讓我大吃一驚。

“嘻嘻,您真是個愛開玩笑的人!”巡官輕聲地笑著。

“喏,要是您肯做件大好事,悄悄打開這牢門,他很快就現出一副更體麵的相貌。”

“行,那有什麼不可以?”巡官說,“他這樣子不會給布街看守所增光的,是嗎?”

他把鑰匙插進門鎖,我們都悄悄地走進牢房。那睡著的家夥側側身子,重新進入夢鄉。福爾摩斯彎腰就著水罐,蘸濕了海綿,在囚犯的臉上使勁地上下左右擦了幾下。

“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他喊道,“這位就是肯特郡李鎮的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

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種場麵。這人的臉就像剝樹皮一樣被海綿剝下一層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見了!在他臉上橫縫著的一道可怕的傷疤和那顯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唇也都不見了。那一堆亂蓬蓬的紅頭發在一揪之下也全掉了。這時,床上坐起來的是一個麵色蒼白、愁眉不展、模樣俊秀的人,一頭黑發,皮膚光滑。他揉著雙眼,凝神打量著周圍,睡眼惺忪,不知所以,忽然他發覺事已敗露,不覺尖叫一聲撲在床上,把臉埋在枕頭下麵。

“天啊!”巡官叫道,“真的,他就是那個失蹤的人,我在相片上看過他。”

那囚犯轉過身來,擺出一副聽天由命、不在乎的架勢說:“就算這樣吧。”他說,“請問,你們能控告我犯了什麼罪?”

“控告你殺害內維爾·聖……哦,除非他們把這案件當做自殺未遂案,他們就不會控告你犯了這個罪。”巡官咧嘴笑著說,“哼,我當了二十七年的警察,這次真該得獎了。”

“如果我是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那顯然我就沒犯什麼罪。所以,我是受到了非法拘留。”

“不犯罪,但卻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福爾摩斯說,“你要是信得過你的妻子,你就會幹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是我的兒女。”那囚犯發出呻吟的聲音說,“上帝保佑,我不願他們為他們的父親所做的事感到恥辱。天哪,講出去多麼難堪啊,我該怎麼辦呢?”

福爾摩斯坐在他身邊的床上,和藹地拍拍他的肩膀。

“如果你讓法庭來查這件事情的話。”他說,“當然那就難免要宣揚出去。可是,隻要你能使警務當局相信,這不是件足以向你提出控告的事情,我想沒有什麼理由必須把你案子的詳情公諸於報紙。我相信布雷茲特裏特巡官是會把你說給我們聽的記錄記下來提交給有關當局的。這樣,案子就不會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熱情洋溢地高喊起來,“我寧願被拘禁,唉,甚至處決,也不想把我的令人痛苦的秘密作為家庭的汙點留給孩子們。”

你們是唯一聽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親是切斯特菲爾德的小學校長,在那我曾受過極為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時候酷愛旅行,喜歡演戲,後來在倫敦一家晚報當了記者。有一天,總編輯想要一組反映大城市裏的乞討者生活的報道,我就自告奮勇來提供這方麵的稿件。這就成了我一生曆險的開端。我隻有假扮乞丐才能收集到寫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當過演員,自然學到了一些化裝的秘訣,並曾用我的化裝技巧而聞名於劇場後台。這時我利用了這種本領。我先用油色塗臉,然後為了盡量裝成最令人憐憫的樣子,我就用一小條肉色的橡起膏,做出一個惟妙惟肖的傷疤,把嘴唇一邊向上扭卷起來,戴上一頭紅發,配上適當的衣服,就在市商業區選定一個地方,表麵上是火柴小販,實際上是當票丐。我就這樣幹了幾個小時,晚上回到家中,我發現我竟得到二十六個先令零四個便士,這讓我大吃一驚。

我寫完了報道,這些事我也就置之腦後沒去想了。直到後來有一天,我為一位朋友擔保了一張票據,後來竟接到一張傳票要我賠償二十五鎊,我拿不出這麼多錢,急得走投無路,這時忽然計上心來。我央求債主緩期半月讓我去籌款,又請求雇主給我幾天假。然後我化裝成乞丐,到城裏去乞討。十天後,我湊齊了錢,還清了這筆債。

哦,這麼一來,你們可以想象,當我已懂得:隻要我在臉上抹上一點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靜靜地坐著,一天就能掙兩英鎊的時候,再要我安心地去做那一星期隻能掙這麼多錢的辛苦工作,那是多麼不容易了。是要自尊心還是要錢,我思想背書,這是金融財會上的術語,即指在支票等票據的背麵簽字擔保鬥爭了很久。最後金錢占了上風,我拋棄了記者生活,日複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選定的那條街的拐角,借著我那一副可怕的麵容引起的惻隱之心,銅板兒塞滿了我的口袋。隻有一個人知道我的隱秘。那就是我在天鵝閘巷寄宿的那下等煙館的老板。在那裏我能夠每早以一個邋遢乞丐的麵目出現,到晚上又變成一個衣冠楚楚的浪蕩公子。這個印度阿三收了我高價的房租,因此他會為我保密。

不久,我就發現我已經積起大筆錢財。當然我不是說:任何乞丐在倫敦的街頭,一年都能掙到七百英鎊(這還夠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巧於化裝和善於應付的特殊才能,而這兩方麵又越練越精,這就讓我成為被城裏人所賞識的人物。每天都有各種各樣的銀幣流水般地進入我的囊中,如果哪天收入不到兩英鎊,那就算是運氣不佳的了。

我越發財,野心就越大。我在郊區買了所房子,後來結婚成家。沒有任何人懷疑我的真正職業。我的愛妻隻知道我在城裏做生意,卻不知道我究竟在幹什麼。

上周一,我剛結束了一天的營生,正在煙館樓上的房間裏換衣服,不料朝窗外一望,我忽見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對著我瞧,這讓我惶恐萬狀。我驚叫一聲,連忙用手臂遮住臉,接著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個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樓來找我。我聽見她在樓下的聲音,但知道她一時還上不來。我飛快地脫下衣服,穿上乞丐的那一身裝束,塗上顏色,戴上假發。這樣,甚至連一個妻子的眼睛也不能識破這偽裝。不過我馬上想到也許這屋子會被搜查,那些衣服可能會泄露我的秘密。我趕忙打開窗戶,由於用力過猛,竟又碰破我清晨在臥室裏割破的創口。平常我要來的錢都放在一個皮袋裏,這時我剛把其中的銅板掏出來塞在上衣兜裏。我抓起因裝滿銅板而沉甸甸的這件衣服,扔出窗外。它掉在泰晤士河裏不見了。其他的衣服本來也要扔下去,但是就在此間,有些警察正往樓上衝。我承認,讓我感到欣慰的是,一會兒後,我就發現我沒被認出是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而是被當作謀殺內維爾·聖克萊爾的嫌疑犯。

我不知道是不是還有些什麼別的地方需要我解釋。當時我下定決心長期保持我化裝的樣子,所以我寧願臉上髒一點也沒關係。我知道我老婆一定萬分焦急,我就取下戒指,趁警察不注意時,托付給那印度阿三,還匆匆寫了幾行字,告訴我的妻子不要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到她的手裏,”福爾摩斯說。

“我的天!這一個星期可難為她了!”

“警察看住了那個印度阿三。”布雷茲特裏特巡官說,“我很了解:他覺得想要把信寄出去而不被發現是困難的。大概他把信又轉托給某個當海員的顧客,而那家夥又一股腦兒地忘了幾天。”

“就是這麼一回事。”福爾摩斯說,點點頭表示同意,“我想就是這樣。可是你從來沒有因為行騙而被控告過嗎?”

“有過多次了,但一點罰款對我來說算得了什麼呢?”

“不過事情必須到此為止。”布雷茲特裏特說,“如果要警察局不聲張,那休·布恩就不能再存在。”

“我已經最鄭重地發過誓了。”

“如果這樣,我大概也不會深究下去了。但你如下次再犯,那我們就要全盤托出。福爾摩斯先生,我們非常感謝您幫助我們澄清這個案件!我想知道您是怎樣得出這個答案來的呢?”

“這個答案,”福爾摩斯說,“是靠坐在五個枕頭上,抽完一盎司板煙絲得來的。我想,華生,如果我們現在坐車去貝克街,正好趕上吃早飯。”